论专利维权体系的构建

专利维权体系的构建
作者姓名:张占江陈胜尧张建升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
摘要:本文分析了专利维权的特点及我国专利维权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专利维权体系的构建提出构想。研究表明:专利维权体系的构建应覆盖创新活动的全过程,完善的专利维权平台的构建需要集合社会各界力量,而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的培养为维权行动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援助。
关键词:专利维权体系构建
随着我国专利事业的崛起,专利侵权案件的数量也大幅增加,据报道,2012年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59件,其中涉及专利和其他技术类案件高达138件,占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38%[1]。如何帮助权利主体提高专利维权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专利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然而由于我国专利制度实施较晚,在专利维权体系构建方面的实践及理论研究上均处于起步阶段,专利维权体系的运行机制及管理模式尚不完善,给我国当前的专利维权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本文就我国专利维权体系的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如何构建完善的专利维权体系进行了深入探究,并提出了专利维权体系的构建模型,旨在为相关研究的开展提供借鉴。
一、专利维权的特点
专利维权是知识产权维权的重要一部分,专利侵权案件与一般的民事案件或其它类型的侵权案件相比存在巨大差异,首先专利是对创造者智慧成果的保护,属于权利人的无形资产。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不仅涉及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而且涉及先进的自然科学理论和复杂的技术知识,其专业化程度显著高于一般民事案件,给案件的调查取证、审理辩论无形中增添了很大的难度。其次,一般民事案件的维权往往是“事后维权”,侵权事实发生后,权利人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提起诉讼,寻求法律的保护。而专利维权不仅涉及“事后维权”,而且包括“事前维权、事前预警”,其贯穿于发明创造的课题立项、研发、成果鉴定、市场转化的全过程,且每个阶段的维权重点和方向不一,因此专利维权体系的构建必然有别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的维权体系。
二、我国专利维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同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全国首批十个省市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预示着我们知识产权维权体系建设驶入正轨道。各地方局积极响应,纷纷设立省、市、县多级立体式网络化的知识产权维权体系。2009年4月12330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平台正式开通,使得专利维权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专利维权工作的应急机制得到进一步提高,总体上,专利维权体系网络框架已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型创新能力较强的城市[2]。
然而,在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不健全,地方规范性文件执行标准不一致
就专利维权援助而言,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出台过《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方局及地方政府也有过一些规范性文件,但各地文件差异较大,表面上呈现的是因地制宜,凸现地方特,然而实质上意味着国家没有统一的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散乱,当侵权案件涉及不同行为实施地时,便变得执行标准不一,无章可循。
2、专利维权工作体系不完整、工作层次不分明
如前所述,专利维权工作不仅涉及事后维权,而且涉及事前预警。然而当前的工作模式主要关注事后纠纷的解决,没有从源头上对侵权行为进行预防和消除,工作体系不完整,不能很好地为创新主体提供良好的预警、维权情报,且工作层次不分明,无法把握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
3、专利维权体系中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紧缺
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最需要的集法律、技术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然而在当前的工作体系中,法律型、技术型人才分立,存在法律专家不懂技术、技术专家不懂法律的现象,为案情的理解、案件的传达带来
了障碍,也大大降低了案件的处理效率。
三、专利维权体系的构建
一个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国不仅要求在专利申请、专利授权、专利成果转化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而且要求在庞大的专利申请、专利授权量的背后有一个完善的维权体系作为支撑,专利侵权纠纷发生时,能做出高效的反应,快速处理纠纷,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对专利维权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构想。一个完善的专利维权体系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专利维权体系模型
一个完善的专利维权平台应为创新主体的课题立项、研发、成果鉴定及转化以及成果产业化的各个阶段提供专利维权援助。
在课题立项阶段,应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侵权预警信息,通过专利文献的检索、分析,确立课题的可行性以及前景,为研究重点的确定提供指引。同时对所涉及领域的专利布局进行分析,避免落入领头企业或创新主体的专利篱笆内,杜绝专利侵权事件的发生。
在研发阶段要适时监测本领域重要专利申请的方向,实施调整研究的方向和进度,研究表明合理利用专利信息可为创新主体节约40%的科研经费和60%的科研时间[3]。因此,在研发阶段一定要重视专利信息的利用。
在成果鉴定和成果转化阶段,要针对科研成果积极主动地采用专利保护措施,而在专利
申请时要充分检索现有技术,避免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被现有技术公开,进而避免专利申请经费的浪费和科研成果技术的无偿公开。
在成果市场化阶段,在产品进入市场前应对市场中类似产品的专利布局作详细的分析,利用专利引导产品在市场的进入和退出,避免产品侵权现象的出现,为权利人造成不良损失。
上述各步骤的实施必须一个强大的专利维权平台,平台的建立应集合司法、行政、公益机构及商业化机构等各方面的力量。司法、行政部门为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而公益机构及中介等商业化机构可以为维权提供大量的人力、财力支持。当然,一个强大的专利维权平台需要有强大的人才储备,要积极推动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的培养,为维权行为的实施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持。
四、结论
本文分析了我国专利维权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专利维权体系的构建提出构想,研究认为要为创新主体在生产活动的各个阶段提供适时的专利维权援助,一个完善的专利维权平台的建设需要集合社会各界力量,同时在平台建设中要充分重视人才的培养,为维权行为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援助。
参考文献
[1]v/xwzx/yw/201304/t20130425_183639.htm,最后登陆日期:2014年1月19日.
[2]论知识产权法律援助,程兆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学位论文[D],2009年
[3] 张占江.DII数据库的高效检索策略研究[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7):112-115.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0:37: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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