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

.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
序号
社会、科技活动名称
具体项目名称
具体项
目编号
分值
认定依据
考核单位
备注
1
英语及计算机考试
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外语专业八级)
11
2.0
通过本校组织的大学外语六级(外语专业八级)考试。
教务处、外国语学院
其中六级由教务处认定,八级由外国语学院认定。
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程序员证书
12
2.0
通过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国家级考试,并获得该部门颁发的“程序员”、“高级程序员”证书。
各学院
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程序员证书
13
3.0
2
各类竞赛
院级
院级竞赛获一等奖
201
2.0
各学院按照《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竞赛“一院一赛”制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的非校级创新竞赛,并经教务处认可备案(详见附表1)。
各学院
1、同一系列(项目)竞赛按就高原则获得学分,不得累计。
2、学生获得非教务处认可和备案的各类校外创新科技竞赛,先由学院审核认定(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认定后可予以加分。
3、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不包含以下内容:各类众性(非专业)文艺比赛(如歌手大赛、书法比赛等)、理论与人文类竞赛(如理论征文比赛、演讲赛、辩论赛、主持人大赛、寝室设计大赛、知识竞赛),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等。
院级竞赛获二等奖
202
1.0
校级
校级竞赛获一等奖
211
4.0
各学院按照《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竞赛“一院一赛”制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的,并经教务处认可备案的各类创新竞赛(详见附表2)。
校级竞赛获二等奖
212
3.0
校级竞赛获三等奖
213
2.0
校级竞赛参赛
214
1.0
省级
省级竞赛获一等奖
221
6.0
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并经教务处认可备案的各类创新竞赛(详见附表3)。
省级竞赛获二等奖
222
5.0
省级竞赛获三等奖
223
4.0
国家级
国家级竞赛获一等奖
231
8.0
教育部组织开展的,并经教务处认可备案的各类创新竞赛(详见附表4)。
国家级竞赛获二等奖
232
7.0
国家级竞赛获三等奖
233
6.0
3
学术论文
在国家级期刊、报刊每发表一篇论文(第一作者)
31
8.0
1、有正式刊号(ISSN、CN刊号或ISBN出版号)的学术类刊物。
2、各类刊物的级别按主管或主办单位的级别认定。
各学院
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并经教务处或团委认定
在省级期刊、报刊每发表一篇论文(第一作者)
32
6.0
在市级期刊、报刊每发表一篇论文(第一作者)
33
4.0
4
选读书目
阅读选读书籍,提交手写读书报告5000字以上并通过验收
41
1.0
各学院
1、学生递交的报告由学院保存四年。
2、该项目原则上只确认一次。
5
学术报告
参加报告5次,认真记录并通过验收
51
1.0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讲座或报告5次,并且每次都要填写《本科生参加学术报告记录表》。
各学院
1、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不包含以下内容:参加各类培训会(如考研培训会、考研讲座等)、交流会、联谊会、表彰会等。
2、学生递交的报告记录表由学院保存四年。
2、,该项目原则上只确认一次。
6
科研活动
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担任教师科研助手(每项)
61
1.0
课题负责人考核认定,并需提供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详细工作报告。各学院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各学院
参加科研任务,并独立完成其中一部分,课题负责人出具证明,其工作和成果经学院审定
62
4.0
课题负责人考核认定,并需提供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详细工作报告。各学院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独立承担科研任务,其成果通过鉴定
63
10.0
结题后,由科研处认定。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每项)
64
10.0
以科研处鉴定意见和专利证书、证明等为准。
参加完成校、院组织的课外科技活动(每项),成绩合格;参加各级各类就业能力素质拓展训练。
65
1.0
已经教务处认可备案的各类课外科技活动(附表5)。
7
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项目结题(立项时获批2学分)
71
2.0
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并且验收结题的。
教务处
项目结题(立项时获批1学分)
72
1.0
8
计划外实验室开放项目
完成所有项目,成绩合格(按开放学时核算学分)
81
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下的开放实验课,并且成绩合格的。
申报该项目任课教师所在学院
确认学分为实际开出课程学分(每15学时为1学分)。
9
职业技能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911
6.0
详见附表6
各学院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912
5.0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913
4.0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914
3.0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915
2.0
其他学会或部门颁发的培训认证
国家级高级
921
3.0
国家级中级
922
2.0
国家级初级
923
1.0
无级别的
924
1.0
公司的各类认证
931
1.0
说明:
    1、本《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是依照2009年版《本科培养计划》中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学分表(实践模块)中有关安排,并参考各学院反馈意见后制定的;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30: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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