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火灾现状及防控措施探讨

电动自行车火灾现状及防控措施探讨
摘要:电动自行车火灾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文章通过分析电动自行车火灾原因,研究电动自行车在生产设计、流通销售、维修改装、众使用、执法监管等全链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加强源头管控、设施建设、监督执法、科技支撑、宣传教育等方面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火灾;原因分析;防范措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国人民众普遍使用的一种代步工具,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12月份,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突破3亿辆,并且还在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由于电动自行车在设计、生产、流通、拆改、充电、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数量也在逐年增多。因此,文章结合工作实践和调查研究,就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原因、存在问题及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措施进行探讨。
一、基本情况及原因分析
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公布的数据,2021年全国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万多起;2022年一季
度发生各类交通工具火灾1.9万起,同比去年上升8.8%,其中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3777起,同比上升35.9%,远高于其他交通工具类火灾平均增幅。电动自行车车体大部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据消防部门实验证明,无论是铅酸电动自行车还是锂电池电动自行车,在发生火灾后,其燃烧速度都极快,3分钟内火温就可达到上千摄氏度,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长时间燃烧还会使电池发生爆炸。因此将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停放和充电,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
分析全国电动自行车火灾数据发现,八成火灾因充电引发;而致人死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超过一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从起火原因分析看,可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一)直接原因
1.线路老化。部分电动自行车使用时间过久,车的连接线路因长时间摩擦、损耗等原因发生老化,从而在通电状态下易发生短路引起自燃。
2.蓄电池故障。电动自行车内的普通电池使用年限一般为1.5年至2.5年,如果电池超期服役,或使用返修的旧电池,使用过程中易因蓄电池故障发生火灾。
3.电池长时间充电。一般电动自行车充电8小时即可满足使用需要,但很多众在充电尤其夜间充电时,充电时间过长,易使电池过热甚至发生短路,从而发生自燃。
(二)间接原因
1.劣质充电器。部分众为了快速充电,选择购买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三无”产品或劣质快速充电器,在使用过程中易发生火灾。
2.私自改装。部分众购买电动自行车后,人为对车辆进行改装提速、扩大电池容量、加装防盗器,易造成线路超负荷运转,导致事故发生。
3.使用管理问题。部分场所无充电设施或防雨车棚,众采用“飞线”充电,遇雨或遇风时,充电线路易受潮、磨损;部分充电场所设置的充电线路线径过小,且未采取短路或过载保护装置,易造成充电过载、短路或发热,从而引发火灾事故。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分类只是相对的,火灾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相互叠加,甚至是偶发因素产生的结果。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设计环节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是我国对电动自行车的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该规范对电动自行车涉及消防安全的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但现实中部分小众品牌或是地下作坊为降低成本,追求经济效益,违规降低生产标准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造成部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的安全性难以保障,从而产生先天性安全隐患。
(二)流通销售环节
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销售渠道多样,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下了监管盲区。2022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目前市面上很多品牌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商与经销商存在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虽已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换装锂离子电池,但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的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仍未出台,导致劣质锂电池大量流入市场。
(三)维修改装环节
部分众在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后,有的追求速度,擅自使用解码器等技术手段解除车辆限速;有的追求超长续航,违规改装、扩充电池容量;有的为了车辆安全,加装防盗器;有的为了增加储物空间,违规加装中箱、后尾箱;有的发生故障后,进行线路、配件、电池维修等等。这些维修改装行为,势必要对车辆原有线路敷设路径进行改變,甚至会在拆改过程中对电线造成磨损或是损坏,从而埋下隐患,短时间可能影响不大,但长时间使用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同时,维修改装后会使非原装控制器对电池等其他配件的控制造成影响,增加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四)众使用环节
因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高速增长,伴随而来的就是现有配套设施的不相适应,许多居民住宅区和场所未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部分众为满足停放充电需求,有时不得不采取“飞线”充电,更有甚者是将电车或是蓄电池移动到屋内进行充电。但也有部分众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充电设施费用高、使用不方便,或是充电设施数量少,不能满足需要,加之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害认识不到位,违规停放充电。
(五)执法监管环节
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涉及的监管部门主要有工信、市场监管、质检、公安、住建、消防、应急、城管等,在监管职责上总体是明确的,但由于法律规定交叉,职能划分重叠,各主管部门仅进行单一管理,缺乏协同配合的统筹机制,为失控漏管埋下了隐患。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进行监管主要以消防部门为主,但消防部门执法人员配备数量与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发生率极度不匹配。在部分城市,电动自行车未实行实名制和安装标识牌的管理措施,即使实行实名制,因为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消防部门也很难从相关部门获取电动自行车绑定的个人信息,从而导致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处罚困难、执法成本高等现实困难。
三、火灾防范措施探析
(一)强化源头管控,构建标准规范体系
从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家及地方标准分析,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以及用电安全等方面的规范体系仍不完善,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明确因素,比如: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技术要求未进行明确;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过程中随意改装电气配件问题的监管不到位;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的技术要求未制定标准等。因此,应通过制定完善
法律、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约束,如:广东正在制定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与维修、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通行规则、停放与充电、監督管理、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上海制定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与充电器安全要求》,对锂电池和充电器的安全要求、管理系统和通信协议进行明确,解决了两个产品技术条款的衔接问题等,这些地方标准的出台,就是严格源头管控的有力措施和有益探索,为各地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疏堵结合,大力推广设施建设
电动自行车的违规停放充电,虽然有些是个别众主观所为,但多数众是因为充电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的无奈之举。因此,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必须疏堵结合,分类别分场所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满足广大人民众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切实需求。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项目,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明确充电设施配建比例。对于现有居住区,要因地制宜,按照“充(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大力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对于老旧小区,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完善类改造内容,按照“能建尽建”原则开展建设。对无固定
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场地资源紧张的居住小区或平房院落,鼓励结合路侧停车及电源条件建设,还可以研究在小区周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支路、次干路,推广建设公用充电设施。对快递、外卖等大量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行业,实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电动自行车采购、租赁、使用、淘汰等环节管理制度,在单位内部、商务楼宇、骑手驿站等区域设置充电设施,为外卖快递领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
(三)强化监督执法,依法整治违法行为
众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从表面看似“消防问题”,但实际是“社会问题”,需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众积极参与,共同解决。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应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督促辖区内生产销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实现电动自行车生产正规化、产品质量合格化。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应对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企业、公共建筑、机关单位等区域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进行常态化安全排查,利用电动自行车实名制,加强对违法个人的处罚。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以及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基层网格力量应按照责任包干、分块划片的原则,开展排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物业服务企业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
责任,积极发动居民楼院长、物业管理人员以及消防安全志愿者,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隐患。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0:55: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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