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选课规程

天津商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选课规程
一、 选课原则
1、各类课程即必修课(包括共同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限选课)和全院选修课(任选课),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中学期分布表确定开课学期。
2、学生选课时首先应对照专业教学计划核查本人选课学期“必修课”是否已经被全部预置,然后按照“专业选修课”(限选课)和“全院选修课”(任选课)的先后顺序进行选课。对于有先修课程要求的课程,一般应优先选读先修课程。
3、学生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自第四学期开始在选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限选课)的前提下,参照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以及自己的学习状况和能力,决定每学期全院选修课的选课门数(原则上为每学期2-4学分)。
4、学生必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参加选课, 未经选课,不能参加任何课程的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未按规定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按零分记载,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补考或重修。
二、 选课类别
1、必修课
必修课具体包括共同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应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确定的开课学期修读。
2、专业选修课(限选课)
专业选修课是指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专业选修课,如果专业教学计划是按照方向设置课程组,则每个学期必须选择其中一组(即一个专业方面)的所有课程(先后分布在不同学期开设);如果不是按课程组的则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选修课程。
3、全院选修课
全院选修课即各开课二级学院和教学部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的任意选修课。学生应自入校第四学期开始修读。学生选修全院选修课时应根据专业知识结构、个人兴趣等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相关课程,尤其要注意所选课程是否存在先修课程,以免造成学习困难。
要注意,学生不得选修与该专业教学计划中必修课和本人已经或即将选修的专业选修课相同的课程,也不得从选课学期中选修其它专业的专业选修课作为全院选修课(任选课)。
三、 课程查询
1、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选课)
学生在选课的界面中点击“教学计划“即可查询本专业本学期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等的具体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课程号、开课学期、课程的学时、学分等信息。
2、全院选修课
学生在进入选课界面中时,可在此界面中查看全院选修课的课表,查询课程名、课程号和课序号以及上课时间和地点。
四、 选课步骤
学生选课前必须充分熟悉和掌握本选课规程各项具体要求。
选课分“预选”、“正选”和“补退选”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由教务处通知。
1、预选
第一步:登录校园网主页后,点击“教务管理系统”后,再点“本科生综合查询”即可进入学生选课界面。
登录学生选课系统主页后,需要输入学号、密码以确认身份, 密码由系统预先产生并由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通知学生,学生在使用时一定要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由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最大长度为10位。学生应对本人密码严格保密,防止被他人盗用,危害本人选课信息。
第二步:查询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
学生选课之前应从“本科生综合查询”中具体查询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以及本学期课程安排,明确本学期课程安排的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课程号、课序号等信息。
第三步:选课
明确教学计划要求、确定应选课程后,根据本学期课程安排确定希望选修课程的课程号和课
序号,按照“专业选修课”(限选课)、全院选修课的先后顺序,在“本科生综合查询”网页中“选课”菜单下“选定课程”后开始选课:
必修课(共同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已经提前预置,无需再选。如发现预置课程与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课程安排不一致等情况,请告知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并由教学秘书与教务处联系解决,以免造成教师无法登录其成绩。
专业选修课(限选课)在“选定课程”界面的“限选课”列表中选中选定课程并提交。
全院选修课在“选定课程”界面的“其它课程”中输入本人决定选修课程的课程号和课序号并提交。
2、正选
    登录“本科生综合查询”后执行以下操作:
    第一步:重新审核必修课程。
如在预选期间由于错误操作导致必修课程的课程号或者课序号被调整,即课程号与本人所在
专业教学计划安排不一致或者课序号与本班其他同学相应课序号不一致,请务必严格依据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重新进行审核。
第二步:查看“选课”模块的“课表显示”。
第三步:查看“选课”模块中的“选定课程”。
如果“抽签”列中蓝字体显示“点击此处抽签”,则应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学生必须参加抽签,否则选课系统将按无效签处理,即从选课学生名单中自动删除)。点击抽签后如果下方显示:“现在是选课正在正选阶段,抱歉,你没有选中……,则原选课程从课表中自动消失,应在相应课程类型范围内重新选课(包括重新选择新增的原选课程)。
3、补、退选
“正选”阶段结束后,如果学生对所选课程有错选、误选等情况,可以在补、退选阶段进行补选或退选,如果提示“上课人数已满”说明此课已选满人数,请学生另选其它课程。
注意:补、退选结束后一周内,如个别学生退课,可到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超过一周将不予以办理。
五、 注意事项
1、学生选课前必须掌握选课规程等有关要求(具体内容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主页面点击查看)。
2、学生必须充分熟悉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各类课程设置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3、学生必须注意所选课程上课地点应与本班课表一致。
4、选定课程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点击重置则取消已经选定的课程。使用系统后,必须通过点击 “退出系统”结束操作,以防他人修改资料。如果继续使用,可重新登录。如选课时间结束,则学生无权继续进行相关选课操作。
5、课表打印。使用的浏览器是Microsoft IE时,在显示的课表上点击鼠标右键,选择print 即可;使用的浏览器是Netscape时,选择File菜单中 Print Frame… 即可。
6、 选课期间如有疑问或困难,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9:31: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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