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本 条 件 | 政治思想表现、履行现职岗位职责、学历、外语、职称计算机、任职年限等基本条件应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 ||
业 务 条 件 | 职务级别 | 教学工作(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 科研及论著(具备下列其中两项条件) |
教授 | 第一条 独立讲授过本科及以上课程不少于2门,教学质量优良。 | 第一条 三大检索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三大检索论文1篇(第一作者)和国内核心期刊2篇(至少一篇为第一作者,其余为前二名作者);或国内核心期刊及国外重要学术刊物论文5篇(至少4篇为第一作者,其余为前二名作者);或国内核心专业期刊4篇(第一作者)和公开发行学术刊物论文2篇(第一作者1篇为,其余为前二名作者)。 | |
第二条 | 第二条 参编全国统编教材1部(本人编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或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本科及以上教材10万字(本人编写部分)。 | ||
第三条 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2项(其中课题负责人1项,其余为主研前三名);或完成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863”高新技术项目,国家攻关项目,国家攀登计划项目等)1项(主持或前三名)。 | |||
第三条 完整地培养过一届研究生或正在培养研究生或独立讲授研究生课程2门(视招生和培养情况,原则上应满足) | 第四条 获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1项;或省部级三等及以上奖2项;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或国家教育部优秀教材奖1项;或国家发明专利2项。均为证书获得者。 | ||
第五条 本人累计完成进校课题总经费15万元(公共基础课5万);或主持完成课题进校累计总经费25万元(公共基础课10万)。 | |||
业 务 条 件 | 副教授 | 第一条 独立讲授过本科(以专科教学为主的峨眉校区教师为专科)及以上课程不少于2门,教学质量优良。 | 第一条 三大检索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国内核心期刊及国外重要学术刊物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国内核心期刊及国外重要学术刊物论文2篇(第一作者)及公开发行学术刊物论文2篇(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其余为前二名作者),其余为前二名作者);或国内核心专业期刊1篇(第一作者)和公开发行学术刊物论文4篇(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其余为前二名作者)。 |
第二条 编全国统编教材1部;或出版较高水平学术专著;或本科及以上教材3万字(本人编写部分);或编写经学校教务部门已使用过三届(次)本科及以上教学讲义6万字(本人编写部分)。 | |||
第二条 任现职期间必须完成教学工作量1120小时╱年╳规定的工作年限;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原则上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的1╱3,且科研工作量不少于2╱3。 | 第三条 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主研前三名);或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和参加省部级课题2项(主研前三名) | ||
第四条 获省部级三等及以上奖1项;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优秀教材奖1项;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均为证书获得者。 | |||
第五条 本人累计完成进校课题总经费10万元(公共基础课3万);或主持完成课题进校累计总经费20万元(公共基础课6万)。 | |||
基 本 条 件 | 政治思想表现、履行现职岗位职责、学历、外语、职称计算机、任职年限等基本条件应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 ||
业 务 条 件 | 职务级别 | 教学工作(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 科研及论著(具备下列其中两项条件) |
教授 | 第一条 独立讲授过本科及以上课程不少于2门,教学质量优良。 | 第一条 国内核心期刊及国外重要学术刊物论文5篇(其中独著4篇,第一作者1篇);或国内核心期刊及国外重要学术刊物论文4篇(独著)和公开发行学术刊物论文2篇(其中独著1篇,第一作者1篇)。 | |
第二条 任现职期间必须完成教学工作量1120小时╱年╳规定的工作年限;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原则上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的1╱3,且科研工作量不少于2╱3。 | 第二条 参编全国统编教材1部(本人编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或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本科及以上教材8万字(本人编写部分)。 | ||
第三条 完成国家级课题1项(主持或前三名);或完成省级以上课题2项(其中课题负责人1项,其余为主研前三名)。 | |||
第三条 完整地培养过一届研究生或正在培养研究生或独立讲授研究生课程2门(视招生和培养情况,原则上应满足) | 第四条 获省部级社科二等奖及以上1项;或省部级社科三等及以上奖2项;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或国家教委优秀教材奖1项。均为证书获得者。 | ||
第五条 本人累计完成进校课题总经费3万元;或主持完成课题进校累计总经费6万元。 | |||
业 务 条 件 | 副教授 | 第一条 独立讲授过本科(以专科教学为主的峨眉校区教师为专科)及以上课程不少于2门,教学质量优良。 | 第一条 国内核心期刊及国外重要学术刊物论文5篇(其中独著4篇,第一作者2篇);或国内核心期刊及国外重要刊物论文2篇(至少1篇为独著,其余可为第一作者)和公开发行学术刊物论文2篇(独著1篇,第一作者1篇);或国内核心期刊及国外重要学术刊物论文1篇(独著)和公开发行学术刊物论文4篇(独著2篇,第一作者2篇)。 |
第二条 任现职期间必须完成教学工作量1120小时╱年╳规定的工作年限;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原则上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的1╱3,且科研工作量不少于2╱3。 | 第二条 参编全国统编教材1部;或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本科及以上教材5万元(本人编写部分);或编写学校教务部门认定并已经使用过三届(次)本科及以上教学讲义10万字(本人编写部分)。 3、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主研前三名) | ||
第三条 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主研前三名) | |||
第四条 获省部级社科奖1项;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均为证书获得者。 | |||
第五条 本人累计完成进校课题总经费1.5万元;或主持完成课题进校累计总经费3万元。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9:44: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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