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9.12
∙【字 号】津交发〔2020〕159号
∙【施行日期】2020.09.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标准》已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月12日
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含驻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桥梁隧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工程(排水、污水处理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的科研、咨询、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工程管理与监理、设施设备运维、养护管理和技术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及其资格评审。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国家和我市规定,符合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三、工程师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工程师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其中,高级工班毕业生在职称评价时视同为大专学历,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同为本科学历,下同。
4.具备工程技术领域相关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从事工程技术相关工作满3年。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评审工程师资格应注重考查申报人员是否具备本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水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的程度。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工作特点,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1.基础理论知识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水力学、工程测量、工程地质等。
2.专业知识
(1)桥梁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桥涵水文、建筑材料等。
(2)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路面工程、路基工程、建筑材料、路线设计、桥涵水文、交通工程、机场工程等。
(3)环境工程:排水工程结构、排水工程、泵与泵站、污水处理工程、环境监测、微生物学、地基基础等。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路基工程、桥隧工程、地下工程、轨道工程、铁路站场与枢纽等。
3.相关知识
(1)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以及现代化科技管理等基本知识。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法规等。
(3)熟悉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
(三)专业能力要求。应熟练掌握并能够运用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内外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此外,在任职期间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较好地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工程技术领域相关专业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具有运用现行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保证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的能力。
3.具有对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推广和应用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并较好地完成过下列工作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承担区(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承担大型工程2项,或中型工程3项,或中型工程2项和小型工程2项
的咨询、勘察、规划和设计工作。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承担中型工程3项,或中型工程2项和小型工程2项的施工、工程管理与监理、设施设备运维和养护管理工作。
(4)在技术管理工作中,有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2项及以上,且在提高工效、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编制过大中型企业技术标准、工法或制定过本部门分管范围内的近、远期技术发展规划、技术规定、管理办法等,通过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四)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应具备下列2项及以上条件:
1.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省(市)部级科技进步奖1项及以上,或区(局)级科技进步奖2项及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国家级、省(市)部级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或区(局)级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
2.在咨询、勘察、规划和设计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省(市)部级奖项1项及以上,或区(局)级奖项3项及以上。
3.在施工、工程管理与监理、设施设备运维与养护管理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中型工程2项及以上,或小型工程3项及以上,或大中修工程4项及以上,质量优良。或在设施设备运维与养护管理工作中解决较大技术问题2项及以上,并经生产实践证明效果良好,取得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4.在技术管理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制定本单位管理标准、管理制度,或作为子项目专业负责人,在项目管理、科研开发、技术转让与引进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5.参与国家、行业、省市相关专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工程技术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的制定,并颁布实施。
6.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本单位相关专业项目1项及以上,为单位取得较好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