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2021年3月_百 ...

福建省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作⽅案2021年3⽉
各市、县(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业,各⾼等院校:
现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作⽅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福建省⼈民政府
2021年3⽉3⽇(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作⽅案
为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深化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委中央⽹信办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案〉的通知》(发改⾼技〔2019〕161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案。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贯彻党的⼗九⼤和⼗九届⼆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落实省委⼯作部署,⽴⾜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新发展格局,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这条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牢牢把握数字技术发展⽅向,⼤⼒推⼴数字化应⽤,深⼊实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程,以数据要素⾼效有序流通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驱动,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络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闽台融合发展,为全⽅位推动⾼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有⼒⽀撑。
(⼆)总体⽬标
到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2.6万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占GDP的⽐重达50%以上,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平明显提升,新⼀代信息技术⾃主创新能⼒显著增强,重点⾏业数字化、⽹络化、智能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数据要素实现有序流通和深度开发利⽤,新型基础设施⽀撑引领作⽤进⼀步凸显,安全可控的数字经济产业链、价值链和⽣态系统基本形成,建成数字中国样板区、数字经济发展新⾼地、智慧海洋和卫星应⽤产业集聚区、“数字丝路”核⼼区,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再上新台阶。
──突破⼀批关键核⼼技术。在数字经济领域建成100个以上⾼⽔平创新平台,重点聚焦我省优势产业集数字化转型需求,突破⼀批关键核⼼技术。
──打造⼀批特⾊优势产业。数字新型基础设施总体布局更加合理,物联⽹产业发展⽔平位居全国前列,
⼈⼯智能、
5G、卫星应⽤、智慧海洋等产业加快创新发展,“数字丝路”核⼼区建设成效明显。
──培育⼀批⾏业龙头企业。培育形成3000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企业、科技⼩巨⼈、单项冠军、“瞪羚”“专精特新”等创新企业,涌现⼀批产业带动性强、市场占有率⾼、影响⼒⼤的⾏业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新增若⼲个全国数字经济⾏业百强企业。
──建成⼀批引领⽰范⾼地。围绕电⼦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物联⽹、⼤数据等数字经济核⼼产业,打造20个以上省级重点数字经济园区、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形成具有特⾊优势的产业⾼地、创新发展核⼼区和引领极。
──破解⼀批体制机制障碍。全⾯深化改⾰,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全⾯优化,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进⼀步健全完善,数据⽣产要素⾼效配置机制加快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
(⼀)加快提升数字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1.提升新⼀代信息技术⾃主创新能⼒。⾼标准推进省创新研究院和省光电信息创新实验室建设,⼤⼒扶持⾏业龙头企业和⾼校、科研院所及产业联盟等共建⾯向⾏业应⽤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加快建设⼀批数字经济领域⼯程研究中⼼、企业技术中⼼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创新平台。建设省信息技术应⽤创新适配检测中⼼、集成电路晶圆测试公共服务平台、物联⽹产品测试验证平台等科研试验⽀撑平台。争取创建若⼲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程研究中⼼、科学中⼼等国家级创新平台。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吸引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流⾼校院所等在我省设⽴⾼⽔平研发机构,推动建设北京理⼯⼤学东南信息技术研究院。聚焦5G、⼈⼯智能、⼤数据、物联⽹、区块链、量⼦信息和⼯业互联⽹等重点领域创新需求,集聚优势、创新资源开展联合攻关,着⼒突破⾼端通⽤芯⽚、核⼼电⼦元器件、关键软件和基础材料等核⼼关键共性技术。加⼤知识产权保护⼒度,实施⾃主知识产权竞争⼒提升“领航计划”,加强数字经济关键领域⾃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到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5万件,形成⼀批标志性创新成果,建成⽐较完善的创新平台体系。
2.实施优质数字创新企业培育⾏动。建⽴健全成长性数字企业识别机制,每年遴选公布⼀批数字龙头企业、⾼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创新企业清单,加强要素保障和政策、资⾦、项⽬扶持,培育形成⼀批未来领军型创新企业。在⼈⼯智能、区块链、⼤数据、⼯业互联⽹、物联⽹等领域培植⼀批平台型企业。推动优质数字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开展资本运作、跨境投资和企业并购。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图谱,制定重点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录,吸引⼀批国内外龙头⾻⼲企业落户我省。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双创⽰范
基地,建设⼀批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孵化器、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孵化培育⼀批中⼩微企业。到2022年,⼒争全省年营业收⼊超百亿元数字企业达20家,更多龙头企业进⼊全国⾏业百强。
3.推动数字经济集聚发展。实施电⼦信息及数字产业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动,集中优势资源实施⼀批重点项⽬和⽰范⼯程,锻造长板、补齐短板,拓展产业链条。优化布局区块链、物联⽹、⼤数据、⼈⼯智能等重量级未来产业,推动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新型显⽰、⽹络通信、核⼼元器件及关键材料等基础产业向价值链中⾼端迈进,提升产业基础⾼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平。实施数字经济园区提升⾏动,引导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福州软件园、福州马尾物联⽹产业基地、厦门软件园、泉州软件园、泉州芯⾕、漳州招商局·芯云⾕、三明红明⾕、武夷智⾕、龙岩龙雁组团未来城等重点园区壮⼤特⾊产业,提升服务能⼒,完善创新体系,优化发展环境,打造成为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综合性载体。加快平台经济发展,推进福州、莆⽥建设具有⽰范效应的平台经济集聚区。培育发展共享经济,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制造公共⽣产设备共享平台、⼤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平台、新型兼职和⼈才众包共享平台、知识技术服务众包平台、全民众包物流平台等。到2022年,全省形成5个以上规模超千亿的数字经济产业集。
  4.积极打造“数字应⽤第⼀省”。建⽴健全省级数字技术应⽤场景征集、评审、发布、对接、落地⼯作机制,建设省级数字技术应⽤场景滚动推进项⽬库,促进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案应⽤和迭代,推动各领域数字化优化升级。落实国家“⽹号⼯程”部署,推⼴全省⽹上⾝份认证应⽤。加快普及⼈⼯智能技术
应⽤,推⼴⼀批“AI+产业”创新成果。实施区块链技术创新和产业培育专项⾏动,建设福建省区块链主⼲⽹,开发上线数字福建区块链应⽤公共平台,拓展“链上政务”“链上民⽣”“链上⾦融”等应⽤,推动福州创建区块链经济综合试验区,泉州、南平、龙岩等地打造区块链产业集聚区。推动5G技术在⼯业互联⽹、智慧港⼝、在线教育、远程医疗、超⾼清视频等领域的应⽤,开展⾃动驾驶公交、共享出租车、环卫作业车、物流车等智能⽹联汽车商业⽰范应⽤,促进汽车产业与ICT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序发展“直播+”“云逛街”等新业态新模式,建设⼀批直播⽣态基地。到2022年,在重点领域培育100个以上⼈⼯智能深度典型应⽤项⽬、100个以上区块链典型创新应⽤项⽬,“数字应⽤第⼀省”品牌效应明显,场景招商、数据招商取得突破性进展。
5.培育发展卫星应⽤产业。实施海丝空间信息港⼯程,加快建设海丝卫星数据服务中⼼、国家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福建分中⼼和省级⾃然资源卫星应⽤技术中⼼,推动全球商业遥感卫星地⾯接收站⽹福建站建设。开展北⽃综合应⽤⽰范⼯程和“⼀带⼀路”⾼通量通信卫星应⽤,为“⼀带⼀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卫星通导遥服务能⼒。建⽴卫星服务与应⽤体系,推进卫星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拓展卫星数据在智慧城市、数字政务、闽台融合、乡村振兴等领域的⽰范应⽤,促进北⽃卫星导航终端设备产业化,培育卫星应⽤服务企业,完善卫星应⽤服务产业链。推进国家地球空间信息福州产业化基地建设,推动莆⽥建设具有⽰范效应的北⽃综合应⽤城市,培育漳州华晴卫星应⽤产业园等卫星应⽤产业基地,构建“卫星+”产业发展⽣态圈。到2022年,建成多级卫星数据分发管控体系,⾏业卫星数据应⽤成效显著,形成标准规范完备的空天地⼀体卫星数据服务能⼒。
(⼆)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1.⼤⼒发展数字农业。实施“互联⽹+现代农业”⾏动,加快新⼀代信息技术在茶叶、⽔果、蔬菜、⾷⽤菌、畜禽、林⽵、花卉苗⽊、乡村旅游等我省乡村特⾊产业全过程融合应⽤和集成⽰范。创建⼀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提升农业⽣产、加⼯、仓储等环节信息化⽔平。实施“农业云131”信息⼯程,持续深化信息进村⼊户,全⾯推进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快实现益农信息社覆盖主要⾏政村。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完善农村智慧物流体系,⼤⼒推⼴农产品新零售模式,打造⼀批具有影响⼒的特⾊品牌。到2022年,全省农产品⽹络销售额突破1000亿元。
2.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深⼊实施“上云⽤数赋智”⾏动,分⾏业、分区域建设⼀批中⼩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促进中
2.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深⼊实施“上云⽤数赋智”⾏动,分⾏业、分区域建设⼀批中⼩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促进中⼩微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特⾊产业集数字化转型,围绕我省电⼦信息及数字产业、先进装备制造、⽯油化⼯、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和⾷品⼯业、冶⾦、建材等优势产业,建⽴全产业链数据资产地图,开展数字化改造需求梳理和技术挖掘,培育⼀批典型应⽤场景,推⼴⼀批⽰范应⽤案例,树⽴⼀批标杆应⽤企业。推⼴国家⼯业互联⽹标识解析⼆级节点(福州)应⽤,争取设⽴中国⼯业互联⽹研究院福建分院、国家⼯业互联⽹⼤数据中⼼福建分中⼼。实施“5G+⼯业互联⽹”创新⼯程,加
快培育⼀批⾯向重点⾏业重点领域的⼯业互联⽹平台,搭建⾯向⼯业设计和智能制造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业软件测试验证平台。实施“机器换⼯”,推⼴传感器、⼯业软件、⽹络通信系统、新型⼈机交互等应⽤,打造⼀批智能制造标杆⼯⼚,推动⽣产⽅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实现传统企业智能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供应链数字化重构,发展C2M数字⼯⼚等新业态新模式。到2022年,培育10个以上省级⼯业互联⽹⽰范平台和100家以上应⽤标杆企业。
3.培育智能化服务业。实施“互联⽹+社会服务”⾏动,全⾯拓展⼤数据创新应⽤,推动教育、养⽼、托育、家政、⽂化、⼴电、体育等社会服务数字化、⽹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发展。创建⼀批“互联⽹+医疗健康”城市,建设全省统⼀的医保信息平台,推⼴智慧医保新模式,加快实现全省看病就医“⼀码通⾏”。深化“互联⽹+旅游”,加快景区智能化改造,提升完善“⼀部⼿机全福游”APP,实现“⼀机在⼿畅游福建”。到2022年,建成⼀批国内领先、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业细分领域智能化服务平台,形成⼀批典型⽰范创新成果。
4.打造新型智慧城市。研究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规范,分级分类推进智慧城市(县域)建设。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持福州、厦门建设“城市⼤脑”。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应⽤多功能智慧门牌、智慧杆,发展智慧管⽹、智慧⽔务、智慧井盖等。建设运⾏城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实施智慧社区⼯程,⽀持智能停车、智慧门禁、智慧养⽼等应⽤。
  5.建设智慧海洋强省。加快推动新⼀代信息技术在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业、海盐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服务业等领域的创新应⽤。建设完善海洋综合感知⽹,优化、整合、新建⼀批海洋潮位站、岸基雷达、浮标、海床基观(监)测系统和海上观(监)测平台等,提升海洋动⼒环境、⽣态环境、⽔上⽬标及海洋活动、调查与科考四类感知和灾害预测预报服务能⼒。推⼴卫星通信技术与系统在⼤中型海洋渔船中的应⽤,推进“宽带⼊海”,提升对海上活动的动态监管能⼒。建设智慧海洋⼤数据中⼼(⼀期)和监管服务平台,围绕开展渔业渔政监管服务、海洋防灾减灾、⽣态预警监测、⽣态保护和修复等开发⼀批智慧化应⽤。推动建设数字海洋⽂化博物馆。到2022年,初步形成国内领先的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体系。
(三)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建⽴健全数据要素市场
1.加强公共数据汇聚治理。优化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录,编制公⽤企业和公益事业单位公共数据资源⽬录,构建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录。加强公共数据汇聚,建⽴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实施公共数据汇聚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健全完善问题数据全流程⽹上处理纠错机制,做到“⼀数⼀源、⼀源多⽤”,保障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可⽤性和时效性。建设完善⼈⼝、法⼈、社会信⽤、⾃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库和电⼦证照等重点资源库,分期分批建设卫星应⽤、⾦融发展、⽣态建设、教育、卫⽣健康、体育、⽂化旅游等⾏业(主题)数据库。到2022年,基本形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录体系,公共数据资源基本满⾜政务服务和开发利⽤需求。
2.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全⾯推进政务数据在政务服务事项中共享应⽤,促进“数据多跑路、众少跑腿”。聚焦教育、就业、医保社保、卫⽣健康、便民服务等民⽣服务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扩⼤数据资源共享应⽤范围,加强⾏政审批、公共服务、现场执法领域电⼦证照推⼴应⽤。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录清单,依法有序向社会开放与民⽣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产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建⽴完善⾃然⼈“⼀⼈⼀档”和法⼈“⼀企⼀档”对象库,通过闽政通平台⾯向该⾃然⼈和法⼈开放。到2022年,全省公共数据实现纵横贯通和开放共享。
3.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在保障公共数据资源公益属性的前提下,成⽴市场化、公司化运作的省级公共数据资源⼀级开发机构,推进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级开发和授权开放。建设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提供⾯向企业、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的场景化公共数据建模、分析、挖掘等基础服务和应⽤环境⽀撑。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应⽤场景库,创新推出⼀批便民利企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依托数字中国创新⼤赛,开展系列数据开发竞赛,推进数字技术、产品创新应⽤。探索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技术相关标准体系。到2022年,基本形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的技术⽀撑体系。
  4.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建⽴公共数据资源⽬录发布机制和数据供给服务保障机制,强化公共数据供需对接,快速响应企业需求。探索制定数据资源开发和交易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数据交易。探索构建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培育数据开发市场主体,积极拓展数据资源应⽤场景,为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应⽤提供更多“⾼含⾦量”场景条件。到2022年,基本健
全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制度规范,初步形成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体系。
(四)加快建设“数字丝路”,打造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核⼼区
1.提升数字经贸合作⽔平。加快建设厦门⾦砖国家新⼯业⾰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深⼊推进政策协调、⼈才培养、项⽬开发等领域合作。培育推⼴数字展览、数字营销、数字⽂化、跨境电商等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厦门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基地建设,打造数字贸易的重要载体和数字服务出⼝的集聚区。推进“丝路海运”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港⼝、航商、物流企业与⼝岸单位信息资源融合,为“丝路海运”联盟成员提供⾼质量商业数据服务。提升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龙岩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平,拓展与“⼀带⼀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商合作,打造“丝路电商”核⼼区。实施电⼦商务综合通关提速⼯程和国际⼤通道建设⼯程,持续拓展国际贸易单⼀窗⼝服务功能,推动与“⼀带⼀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岸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关港贸⾦全链条⼀体化运作。打造跨境电商海外仓⼤数据服务平台、海上丝绸之路产业互联⽹创新合作平台,建设海丝⼯业互联⽹(泉州)创新中⼼,⽀持福州、厦门、泉州建设“数字丝路”经济合作试验区。到2022年,建成⼀批各具特⾊的国际经贸合作信息化平台。
  2.构建数字⽂化交流纽带。推动数字龙头企业在“⼀带⼀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数字教育平台,促进教育合作。打造福州全球数字教育资源⽣产基地,建设南平⼈⼯智能产教融合基地,开展“⼀带⼀路”沿线
国家和地区⼈⼯智能⼈才培训交流。打造“丝路茶道”品牌,建设世界妈祖⽂化交流公共信息平台、华⼈华侨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南洋华裔族寻根谒祖综合服务平台。到2022年,形成⼀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的⽂化交流信息化平台。
  3.加强闽台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推进厦门、泉州打造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持厦门、泉州、漳州等地建设半导体⾼端材料产业园,吸引台湾集成电路相关企业来闽投资配套产业,有序推动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和智能终端等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持续办好两岸物联⽹应⽤创新创业⼤赛、海峡两岸信息服务创新⼤赛等活动。建设数字“第⼀家园”对台⼀体化服务平台,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家园。
(五)加快推进数字新基建,增强数字经济发展⽀撑能⼒
1.优化提升⽹络基础设施。纵深推进“数字福建·宽带⼯程”建设,全⾯建设⾼⽔平全光⽹络,扩容互联⽹省际出⼝带宽,加快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完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加强偏远农村、⼭区和海岛等地区⽹络建设,提升农村光纤⽹络深度覆盖⽔平和服务质量,打造⼀批数字乡村。坚持适度超前、以建促⽤、以⽤促建原则,扎实推进5G⽹络建设。深化⼯业互联⽹⽹络、平台、安全三⼤体系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市和⾏业龙头企业建设⼯业互联⽹标识解析⼆级节点,推动传统企业、⼯业互联⽹平台、标识解析节点、安全设施等接⼊⼯业互联⽹⾼质量外⽹。推进IPv6规模全⾯部署,加快重要节点、重要应⽤IPv6升
级改造。统筹布局智能感知基础设施,部署建设低时延、⾼可靠、⼴覆盖的物联⽹络,争取国家移动物联⽹试点。到2022年,全省互联⽹省际出⼝带宽达到40Tbps,城镇宽带具备千兆接⼊能⼒,建成5G8万个以上,新增⼯业互联⽹标识注册量1亿以上,IPv6活跃⽤户在互联⽹⽤户中的占⽐超过60%,物联⽹终端⽤户数超过5000万户。
2.统筹布局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批绿⾊智能、安全可靠的数据中⼼和新⼀代⾼性能云计算、边缘计算、智能计算能⼒中⼼,争取国家⼀体化⼤数据中⼼区域分中⼼、中国长城⽹东南数据中⼼和⼤型互联⽹企业区域性数据中⼼在我省布局,打造数字福建⼈⼯智能公共平台和福建智能视觉AI开放平台,建设和升级省超算中⼼(⼆期)、厦门鲲鹏超算中⼼、泉州先进计算中⼼、龙岩⼟楼云⾕数据中⼼等。争取国家授予平潭综合实验区国际数据特殊监管政策,在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在平潭探索开展国际互联⽹数据交互试点。到2022年,全省在⽤数据中⼼的机架总规模达10万架,AI算⼒达到P级以上。
3.加快建设融合基础设施。实施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利、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态、智慧海洋、智慧⼴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程,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福州、厦门、平潭等地出台智能⽹联汽车道路测试及商业⽰范应⽤管理办法,实施车路协同信息化设施改造。提升福州机场、厦门机场智慧化⽔平。推动建设油⽓管道综合管理平台。加快建设⾯向中⼩企业和新零售的智能物流⾻⼲⽹络,推⼴城市智能物流设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外卖⽣鲜⾃提柜等应⽤。
4.健全完善安全基础设施。构建全省统⼀的⽹络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平台。建⽴健全⽹络与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机制。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强化密码技术在关键基础设施中的推⼴应⽤。
三、实施保障
(⼀)加强统筹协调。省政府建⽴督促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研究协调相关重⼤事项和政策措施。省发改委、数字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分年度⼯作计划,每季度开展评估评价,定期总结经验、通报进展情况,各项⼯作牵头部门制定具体⼯作⽅案和政策举措,明确⼯作⽬标和序时进度,确保各项⼯作有序推进。建⽴健全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制度,聚焦前沿科技领域和产业发展⽅向,强化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项⽬评估等智⼒⽀持。推⼴数字福建建设经验,建⽴健全数字福建重⼤项⽬建设、重⼤合作协议签订、公共数据采集与开发利⽤、⽹络安全保障等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作机制。建⽴健全数字经济运⾏监测评估机制,加强产业发展态势分析。各地要对照试验区建设任务清单、成果清单,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如期取得试验成果。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新⼀代信息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加快建设集约化、⼀体化的数字政府,进⼀步提升治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新⼀代信息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加快建设集约化、⼀体化的数字政府,
进⼀步提升治理⽔平和服务效能,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效化。持续拓展省⽹上办事⼤厅服务功能,提升闽政通平台⽀撑能⼒,打造“⼀⽹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加⼤电⼦证照⽣成和应⽤推进⼒度,加快建设⼀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强化跨部门业务协同。推进全省⼀体化监管平台建设,构建社会治理、市场监管、⽣态保护、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领域的“⼀⽹统管”应⽤体系,推进⾮现场监管、移动电⼦执法和风险预警模型等现代化管理⽅式的应⽤。
(三)完善政策⽀持。加快推动福建省⼤数据发展促进条例⽴法进程,为统筹推动数据资源管理、开发、利⽤和⼤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地、⽤能、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和重点保障,对符合布局导向、能效值要求的数据中⼼和数字化⾼载能产业项⽬,实⾏⽀持性电价政策。对重点企业、重⼤项⽬,各地各有关部门可采取“⼀企⼀策”“⼀事⼀议”给予精准扶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数字经济创新产品和服务率先在政务领域应⽤。探索开展“股权+债权”的投贷联动模式,积极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其保证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等⾦融产品,推动“保险助融”“协商估值”等质押模式落地。
(四)强化⼈才⽀撑。将数字经济⼈才列⼊全省紧缺急需⼈才引进指导⽬录。探索制定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精尖数字⼈才引进政策,在⼈才落户、⼦⼥教育、就医看病、交通出⾏等⽅⾯建⽴阶梯式⽀持机制,加快引进⼀批数字经济领域学科带头⼈、技术领军⼈和⾼级经营管理⼈才。加⼤政策激励,吸引更多的优秀闽籍企业家返乡“⼆次创业”。⽀持企业设⽴博⼠后⼯作站,培养数字经济青年创新
⼈才。进⼀步扩⼤和落实⾼校专业设置⾃主权,⽀持⾼校设置数字经济类相关专业、课程或研究⽅向,在省级教育经费等⽅⾯予以倾斜。⿎励本科⾼校和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园区采取多元化形式合作培养数字经济应⽤型、技能型、复合型⼈才。探索设⽴“旗⼭云⼤学”,推动福州⼤学城与⾼新区协同创新发展,打造数字经济产业急需的各类适应性⼈才。深化数字经济领域国有企业⼈才管理体制机制和薪酬体系改⾰。各级党校(⾏政学院)要将信息化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提升党政领导⼲部、公务⼈员信息化意识和⽔平。加⼤企业家、创业者体信息化知识、能⼒教育培训⼒度。制定数字⼈才评测标准,⽀持福州、厦门开展⼤数据专业职称改⾰试点。
  (五)强化典型引路。持续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打造国家信息化和数字经济政策发布、⾼端对话、交流合作、成果展⽰的顶级平台。加⼤试验区建设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度。加强省市上下联动,深⼊挖掘试验典型和⽰范标杆,通过宣传推⼴、现场交流等⽅式,充分发挥典型⽰范引领作⽤,不断总结形成⼀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的经验做法,努⼒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科普⼯作,提升全民数字技能。
附件:1.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任务清单
2.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成果清单
附件1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任务清单
序号
⼯作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加快提升数字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1
提升新⼀代信息技术⾃主创新能⼒
⾼标准建设省创新研究院和省光电信息创新实验室,在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布局建设⼀批⾼⽔平创新平台,争创若⼲国家级创新平台,集聚优势创新资源开展关键核⼼技术联合攻关。
省科技厅、发改委、数字办、⼯信厅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6:40: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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