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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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2022.04.21
【分 类】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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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22年4月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民三庭庭长林广海、民三庭副庭长李剑、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出席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
件管辖的若干规定》以及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问: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分组审议《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请您谈一下人民法院采取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对于新时代新征程上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
  人民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紧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科技创新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加强与行政机关协同,引导权利人登记、公示相关信息,推进知识产权有序流转与利用,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利益,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与农业农村部等联合发布指导
意见,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二、依法加大对权利人维权支持力度
  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审判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满足人民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依法支持应用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存证质证,努力降低权利人举证难度,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提高技术类案件事实查明力度。引导权利人明确具体赔偿数额以及计算方法,加大对合理支出支持力度,依法提高侵权判赔数额。
  三、加强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
  出台《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支持向滥诉者索赔合理开支,引导当事人诚信行使诉权,遏制知识产权领域权利滥用和恶意诉讼行为。对大量收购版权进而“维权”的行为,加大对实体权利基础的审查,准确把握重复诉讼认定标准,防止借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的行为发生。针对引发社会公众关注的“潼关肉夹馍”等地理标志维权问题,及时亮明观点,回应社会关切。与行政部门
健全联动处置机制,推动行政机关采用约谈、设置警示名单等方式对滥诉、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行为人进行管理,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法官业务能力
  统筹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基层和西部地区法院的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法官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储备和遴选机制,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牢牢坚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三是持续推动统一法律适用。四是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五是加大调研指导和宣传工作力度。六是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七是不断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
  问:知识产权法庭设立三年多了,请问法庭在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方面主要有哪些举措?
  答: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开展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试点。到今年1月,为期三年的试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基本实现了预期的改革目标。作为科技创新的捍卫者,知识产权法庭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通过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划定厘清权利边界,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科技创新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对我国科技进步、市场竞争和人民生活均产生了重要影响。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法庭共受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和垄断案件10454件,审结8355件。其中,受理专利授权确权和反垄断等行政案件2531件,审结1824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和反垄断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推动行政标准与司法标准统一。法庭在保护科技创新方面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保护,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妥善审理各类高新技术案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三年中共受理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超
2000件。加强对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明晰保护规则,明确权利边界。如受理涉芯片技术案件60余件,在“锂电池保护芯片”技术侵权案中,进一步明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范围和侵权对比方法,对芯片领域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作出了具体指引。再如,强化技术秘密保护,充分运用举证责任转移、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等手段,有效遏制侵权违法行为。
  二是聚焦重点技术领域,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以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为例,开展中药品种、中药技术秘密、中医古方保护等课题调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中医药专利授权特别规则和特殊保护机制”并被纳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在涉“中药发药机”发明专利无效行政案中,改判维持专利权效力,彰显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司法理念,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三是提升司法保护水平,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题。针对维权“举证难”,合理运用举证妨碍排除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针对维权“周期长”,探索“先行判决+临时禁令”和“发回重审+临时禁令”等裁判方式,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针对维权“赔偿低、成本高”,切实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在“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判赔1.59亿元,全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一审平均判赔金额较法庭成立前增长147.1%。
  四是明确司法裁判导向,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价值确定和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800余件,给各类创新主体以明确法律预期。在涉“高温微波膨化炉”“指纹识别”“彝族医药”等专利权属案中准确认定职务和非职务发明,有效保护和激励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
  经过三年运行,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效果集中显现。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委托中国科协、中国法学会对法庭三年工作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同步进行自我评估,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有关评估和审议意见一致认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建立以来,基本实现“四个进一步”的预期目标要求,即知识产权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我国已成为审理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均为外国主体的专利案件不断增多,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
  问:请问,人民法院在防止知识产权权利滥用上有哪些举措?
  答:诚信体系建设在知识产权强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至关重要。诚信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也是民事诉讼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都对权利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出了规定。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态度非常明确:既要严格依法保护,又要防止权利滥用,坚决防范和打击在知识产权取得和行使方面不诚信行为。人民法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升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打击力度。人民法院在商标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中双管齐下,坚决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中,对恶意抢注的商标依法予以撤销或无效,从根源上制止恶意注册;在商标民事诉讼中,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因商标权人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依法对其诉请不予支持。
  二是出台防范恶意诉讼的司法解释。以鲜明的态度和有力举措,坚决遏制恶意诉讼。2021年6月,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对于恶意提起诉讼的原告,被告依法请求原告赔偿其因该诉讼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对于提起恶意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还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织密制度的笼子,让恶意诉讼的当事人“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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