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 内容 | 分值 | 主要内容 | 备注 |
思 想 品 德 | 10分 | 主要包含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此项每位同学的基准分为6分,有如下表现者根据情况进行增减,但总分不超过10分,不低于0分。 1、见义勇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4分; 2、拾金不昧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4分; 4、违犯纪律者,每次扣1分; 5、旷课一次扣1分; 6、被评为文明宿舍,宿舍每人每次奖励0.3分,最高奖励1分;被评为不文明宿舍,宿舍每人每次扣1分; 8、使用违规电器者,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此项为0分; 9、欠缴学校学费、住宿费或其他费用者扣3分。 |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评奖学金资格: 1.违反法律法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 二、1.如果两次被评为不文明宿舍者,评奖排名放在各学科后面;2.如果旷课两次,评奖排名放在各学科后面。 |
开题报告 | 15分 | 将开题报告的成绩乘以0.15即为开题报告最终成绩。 | 对不能按期完成开题者只能得0分。 |
中期 考核 | 25分 | 将中期考核的成绩乘以0.25即为中期考核最终成绩。 | 对不能按期完成中期考核者只能得0分。 |
研究生论坛 | 10分 | 1、 参加研究生论坛者,每次加0.5分; 2、 投稿者加1分,投稿并录用者加2分; 3、 张贴报告者加2分; 4、 宣讲报告者加3分; 5、 在研究生论坛中获奖者加2分。 | |
科 技 创 新 | 1、 在SCI期刊上的论文(影响因子≥5.0),第1作者加30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25分; 2、 在SCI期刊上的论文(4.0≤影响因子<5.0),第1作者加25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20分; 3、 在SCI期刊上的论文(3.0≤影响因子<4.0),第1作者加20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15分; 4、 在SCI期刊上的论文(2.0≤影响因子<3.0),第1作者加15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12分; 5、 在SCI期刊上的论文(影响因子<2.0),第1作者加10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8分; 6、 EI收录情况如下:正式发表论文第1作者加8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6分;会议论文第1作者加3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2分; 7、 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4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3分; 8、 授权发明专利:第1名加20分,第2名加15分,第3名加10分; 9、 授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第1名加10分,第2名加5分,第3名加3分; 10、 科研项目获奖者奖励如下: 11、 校研究生科技论文大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3分; 12、 获得学校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加8分,2,3名加4分;获得学校研究生研究基金一般项主持人加5分,2,3名加2分; 13、获得河南省优秀论文奖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14、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如数学建模、挑战杯等)或科技项目获奖者奖励如下: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校级: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 第三、四名及优秀奖1分。 | 1、要求郑州大学为第一单位; 2、 SCI、EI收录必须有检索证明或DOi号; 3、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或有正式录用证明; 4、同一个项目获不同奖按最高计算; 5、本项不设上限,多个成果可以累加。 | |
社 会 活 动 | 10分 | 此项每位同学的基准分为3分,有如下表现者根据情况进行增减,但总分不超过10分。 1、 参加国家、省级、学校或院系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如研究生篮球比赛、排球比赛、羽毛球比赛、运动会、歌手比赛、英语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每项0.3分;参加校级及以上运动会团体项目的替补每人0.2分。 获得名次加分如下: 国家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及优秀奖加2分; 校级:单项: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 第三到四名及优秀奖1分; 团体比赛: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 第三到四名1.5分;第 五到六名1分;第七到八名及优秀奖0.5分; 院级:单项:第一名0.3分;第二名0.2分; 第三到四名及优秀奖 0.1分; 团体项目获得名得名次不分等级均0.1分,最高1分。 2、获得荣誉加分如下: 国家级奖励者: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省级奖励者: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及优秀奖2分; 校级奖励者: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及优秀奖1分; 院级奖励者: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及优秀奖0.1分。 3、担任院校研究生干部(工作合格,态度积极)加0-3分,具体规定如下: 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主席或同时担任院、校干部者加3分; 助管、校、院研究生干部者加2分; 研究生干部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年者加1分; 不在学校超过半年的班委不加分。 4、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或学院要求的学术活动者,每次扣1分。 | 1、获奖时替补队员的加分为主力队员加分的一半。 |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5:20: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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