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企业无形资产评估
◆赵
自云
几年来,无形资产的流失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渠道,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本文根据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资
料分析,拟就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以求教于同仁。
一、专利权的评估
企业专利权价值的评估是经济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专利权的评估,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专利本身的一些基本情况。包括:(1)专利的类型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被我国专利法确认为“发明”
的有三种: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他们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观感并适合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从法律地位和重要性来讲,后两项专利远不如发明专利,在评估时应密切注意。(2)专利权的残存有效期限。根据《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不能续展。由此可见,这一因素就显得非常重要。(3)专利权人是否按规定缴纳年费。因为依照我国专利法规定,未按规定缴纳专利费用可能导致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前而终止。(4)该专利有无涉及侵权诉讼、无效诉讼。如卷入这类诉讼,尤其是该诉讼尚未终审裁判,那么专利权的价值就应大打折扣。
2.要注意专利说明书中的“权利说明书”对专利权划定的范围,一般地,专利权范围的大小与其价值是成正比的。同时还要考虑到该技术的实用性及更新、替代产品可能出现的时间。
3.提成费用的比例问题。在我国,通常采用的专利计价方法有两种:一是一次结算法,二是提成法。为避免风险,提成法是较理想的选择,目前提成费比例一般是销售价的1%-5%。由于提成费受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额的影响,所以对提成费的确定,一定要参酌该技术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大小等因素来考虑。
二、商标权的评估
在对企业进行商标权评估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该商标是否是注册商标。企业如需使用他人商标的,应当使用经商标权人许可的注册商标。因为商标权是由注册而产生,且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在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容易发生侵权行为,使用意义甚微。特别是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商品上,不得使用未注册的商标。
2.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否已接近续展期。《商标法》第23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
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一般情况下,对商标的评估均以平均收益值乘以使用年数。对已接近续展的商标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该商标的合法性。因为商标在续展时,可能因违法而被撤销。二是在注册商标转让、许可使用合同中应明确由何方负责办理续展,续展费用由谁来承担。
3.该注册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是否是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的驰名商标。判断注册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应从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时间、商品质量、销售区域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三、著作权的评估
在企业引进或转让著作权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作品是原始作品还是演绎作品。如果是属于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相对有限,因为它受原始作品权利人的制约,所以对其评估价值应偏低。
2.该作品是否在保护期内。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21条的规定,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外,公民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与专利权一样,著作权也不能续展。但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必
技术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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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密切注意,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25年,保护期满前,该软件著作权人可以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能超过50年。
3.该作品是否有了新的版本。尤其是对文字作品和计算机软件作品,这个问题非常关键。例如某公司引进了第8版的教科书,而此教科书已有第10次修订版了,显然该公司引进就毫无意义。
4.在向国外引进著作权时,尚需注意对方国家对某类作品是否采取登记制。如果该国采取登记方式才能产生著作权,如计算机软件、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等,在引进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已经过登记。
四、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准许某一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期间内享有对国有土地进行开发经营的权利,经营管理者依法可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这种无形资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重视。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财政部曾于1995年下发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使用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取得的土地,企业应按确认、批复后的价值,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固定资产处理,同时增加国家资本公积金,并单独立帐反映。对以出让方式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价格低于所在土地基准价的土地,估价后在备查簿上进行反映,其土地使用权帐面原值不作调整。
五、商誉、商业秘密的评估
对商誉进行评估一般采用两种方法:直接法和残值法。
第一,直接法。此种方法认为商誉与超额收益密切相关,由于为商誉所支付的代价,实际是对预期的、超额的未来收益的付款,所以有必要把超额的未来收益化成它们的现值。这种计算商誉的基本公式是:商誉=(预期的未来年收益-该行业典型性的不变年所得率×企业的资本额)÷商誉的本金化率(即在商誉项目上可获得的年所得率)。例如:假定某企业预期的未来收益为100000元,该企业拥有资本400000元,商誉本金化按15%折算,所属行业典型的年所得为12%,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该企业商誉则为346666元。
第二,残值法。这种方法是先把一切个别的有形资产和负债项目,以及可辩认的无形资产项目,用现行价值计算,各项净资产的现行价值和购价相比的差额,即为商誉。例如:假定某公司用1000000元购买了某企业的全部股份,如果在一切资产和负债项目都按其现行价值计算后,被购那家企业的净资产实际为945000元,两者之差则为通过这一交易所确认的商誉。
商业秘密是指为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的有关技术和经济信息。实践中,对商业秘密进行评估极为困难。以“可口可乐”的配方为例,如果这个配方没有披露,价值可能是成百上千亿元;一经披露,进入公有领域,则分文不值。
(作者单位福建省沙县审计局)
介绍◆张宗乾
一种贷款利息
收入的审查方法
如何审查金融企业是否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贷款利息收入,不仅是金融企业审计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笔者在金融审计实践中到了一种审查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的有效方法,现介绍如下,希望能够对审计同仁的工作有所帮助,不妥之处恳请审计同仁给予指正。
在讨论具体审查程序及方法之
前,我们首先应熟悉金融企业贷款
利息收入核算的有关规定。按照《金
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财商字
(1997)51号文《关于调整金融保险
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等
有关制度规定,金融企业正常贷款、
逾期未满二年的逾期贷款应按权责
发生制计算利息收入,其应收未收
利息亦应纳入当期损益;呆滞贷款
(逾期满二年)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
期损益,其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
关于贷款利息收入审查的程序
和方法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取得资料。采用这种
审查方法必须首先取得被审计单位
的贷款备查帐(也有的单位称之为
贷款台帐)。贷款备查帐一般按正常
贷款、逾期贷款(逾期未满二年)、呆
滞贷款(逾期满二年)分设帐簿,按
户分笔设置帐页,逐笔登记贷款本
金的发生、收回及余额,应计利息、
实收利息及应收未收利息余额。
第二阶段,分析性复核。按公式
“实收利息(备查帐数)———年初应
收未收利息(报表数)+正常及逾期
贷款年末应收未收利息(备查帐
数)”计算金融企业当年按规定应反
映的贷款利息收入,并与该企业报
技术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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