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七号)——外观设计分类表的大类和小类表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专利局
∙【公布日期】1985.03.02
∙【文 号】专利局公告第7号
∙【施行日期】1985.03.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6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七号)
一、中国专利局决定采用国际专利分类法(第四版)对发明和实用新型进行分类。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现将外观设计分类表的大类和小类表公布如下:
外观设计分类表
01类食品
01-01烘制食品、饼干、面制点心、通心粉及其他谷类食品、糖果类、巧克力、冰冻食品
01-02 水果和蔬菜
01-03奶酪、黄油和黄油代用品、其他奶制品
01-04鲜肉(包括猪肉制品)鱼
01-99 其他杂项
02类服装和服饰用品
02-01内衣、女内衣、妇女紧身胸衣、乳罩睡衣
02-02 服装
02-03 帽子
02-04 鞋、短袜和长筒靴袜
02-05 领带、围巾、头巾和手帕
02-06手套
02-07 零星服饰和服装附件
02-99 其他杂项
03类 旅行用品、箱子、阳伞和其他类未列入的个人用品
03-01 大衣箱、手提箱、公文包、手提包、钥匙袋、专用箱、钱包及类似物品 03-02 空白
03-03雨伞、阳伞、遮阳蓬、手杖
03-04 扇子
03-99其他杂项
04类刷子类
04-01 清洁刷和扫帚
04-02 梳妆用刷、衣服刷、鞋刷
04-03 工业用刷
04-04 油漆刷、烹饪用刷
04-99 其他杂项
05类纺织品、人造或天然被单类材料
05-01 纺纱制品
05-02 花边
05-03 绣花
05-04 带、编带和其他装饰品
05-05 纺织纤维制品
05-06 人造或天然被单类材料
05-99 其他杂项
06-01 床和椅子
06-02 空缺
06-03 桌子和类似家具
06-04 存放物品用家具
06-05 组合家具
06-06其他家具和家具部件
06-07 镜子和框架
06-08 挂衣架
06-09 床垫和垫子
06-10 窗帘和室内遮阳帘
06-11 地毯、地垫和小地毯
06-12 挂毯
06-13 毛毯和其他复盖材料、家用亚麻织物和餐巾
06-99 其他杂项
07类其他类未列入的家用品
07-01 瓷器、玻璃器皿、餐用盘碟杯碗和其他类似物品
07-02用于烹调的设备、用具和容器
07-03 餐刀、餐叉、汤匙
07-04 用于制作食物或饮料的手工操作器具和用具 07-05 熨斗、清洗或干燥用具
07-06 其他桌上用品
07-07 其他家用容器
07-08 公寓壁炉的附件
07-99 其他杂项
08-01 钻孔、碾磨、挖掘工具和器具
08-02 锤和其他类似工具及器具
08-03 切削刀具和器具
08-04 螺丝起子以及其他类似工具和器具
08-05 其他工具和器具
08-06 把手、球形捏手和铰链
08-07 锁、关闭装置
08-08 其他类未包括的固定、支撑或安装装置
08-09 门、窗、家具和类似物品的金属装配件
08-10 自行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