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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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技兴企战略,推进技术创新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广大员工在施工中不断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活动,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条 加大科技开发、信息化建设、先进生产设备购置和施工工艺改进等科技项目的投入力度,努力形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 加强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的归纳总结,形成公司重要的科技资料,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 鼓励开展创新活动,对在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节支降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完成的效益、效果突出的创新成果,进行奖励与推广应用。
第二章 组织与运行
第五条 技术进步工作是围绕公司技术创新体系进行有效的组织运行。公司的技术创新体系包括:决策层、评审层、管理层和实施层四个层次。
1.决策层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主要领导成员组成技术委员会,具有足够的权威性,是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能是对公司重大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合作方向和技术发展规划、政策、创新体制、技术队伍建设和内部专家人才的评选等进行决策。
2.评审层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总工办(副总工办)、公司的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组成专家委员会,是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评审机构。主要职能是对公司重大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合作项目进行评审;对立项申请的科技开发项目进行评审;对全公司范围内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对科技成果进行评选。
3.管理层是由公司技术中心组成,是全公司技术进步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公司技术进步、科技开发项目的管理;组织开发工法、专利、施工工艺标准,总结施工技术经验;组织科技成果申报鉴定资料;对评选出的优秀科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公司范围内推广应用。
4.实施层是由技术中心控制技术研发室、专业委员会以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技术部门、电仪中心、焊接中心、项目科技攻关小组组成,其职能是把立项批准的项目,组织所属机构和技术人员进行实施完成。
第三章 实施管理
第六条 技术进步的主要内容
1.优秀的科技开发项目(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的开发等);
2.首次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先进科技成果(包括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3.在技术、生产、安全、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4.众性的施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窍门、合理化建议等优秀成果。既包括团体创新,也包括个人发明。这些成果对传统施工工艺、施工机械、流程和方法有明显改进,能够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并能够大幅减少施工安全隐患;
5.先进技术措施及方案优化论证;
6.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论著、优秀技术或管理论文;
7.各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发明成果;
8.编写的施工工法和施工工艺标准;
9.编写的优秀施工技术总结。
第七条 科技项目管理
1.科技项目是指在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引进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及其“四新技术”应用推广项目以及支撑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关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污染控制的行业研究热点项目等。
科技开发费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所属各单位从总产值中列支不少于3%的资金,用于科技开发,各单位每年要下发科技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将计划及完成情况报公司技术中心备案。同时,按年度产值的0.25%以货币形式上交公司科技开发费。
2.科技项目立项申请
科技项目每年分两批申请立项,时间为310日前和610日前,由实施单位提出相关专业的科技项目,并填写“科技项目申请书”(见附表1)一式两份,带电子版,报公司技术中心。
3.科技项目的评审
公司技术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基层单位上报的科技项目以及公司发展需要立项的科技项目,并于每年315日和615日召开科技项目的评审会。
科技项目的评审由公司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课题研究内容的先进性、课题立项必要性、经费的合理性,并明确提出立项后经费的划拨比例。评审意见填写“科技项目评审表”(见附表2)。
4.科技项目的批准
公司专家委员会对评选出的科技项目,形成立项计划报告,报送公司技术委员会审批。
批准的公司科技项目立项计划将以公司技术工作计划的形式下发,并且报送集团总公司技术
中心申请立项。另外选送一部分优秀项目申报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技术创新项目。
5.科技项目的合同
科技项目立项计划文件正式发布后,获得课题立项的单位按照规定要求编写“科技项目合同书”(见附表3),提交公司技术中心。合同书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应覆盖项目申请书的相应内容,并进一步细化,并根据需要予以充实和延伸。
科技项目合同书经公司技术中心、财务部审批后,正式生效。
6.科技项目的实施
公司技术中心负责科技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科技项目实施。
科技项目的申请单位负责实施科技进步项目。
年内已完成的科技项目,实施单位在每年11月底,将科技项目实施记录(即有关发票的复印件)报公司技术中心。
年内不能完成的科技项目,实施单位在当年11月底向技术中心提交科技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写明是否跨年进行实施。
7.科技项目的结算资金
公司对立项批准的科技项目,按应用设备类30%、开发类40%、科研类50%投入,重点应用于科技开发、信息化建设、先进生产设备购置和工艺改进等项目。这些投入资金在年终结算后予以返还。
第八条 工法的管理
工法作为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技术中心是工法实施的管理部门,每年在技术工作计划中确定工法的编制规划,明确编制的内容、编制人员以及编制完成的时间,并在过程中予以帮助指导,保证工法的顺利实施完成。工法的编制、实施和评审具体见公司《工法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专利技术的管理
专利技术是各项技术创新工作的基础,科技成果、工法等科技创新工作都必须以专利技术作为支撑,所以要加强培育企业核心专利技术,重点挖掘有独立知识产权专业施工技术专利和专项工艺专利,形成较强的专业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2:44: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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