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小巨人申报的基础条件
重点小巨人申报的基础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企业主营收入需要连年增长。 2. 企业申报时需要是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3. 企业上年主营收入占比总营收比重达到70%以上,上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营收≥4%。
4. 企业上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5. 企业需要拥有2项发明专利或者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
6. 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7. 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8. 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而有所差异。建议企业仔细阅读官方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的申报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