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专利金奖的评选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评选宗旨:该奖项旨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同时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重要作用。 2. 评选周期: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每年举办一届。
3. 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其中,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评出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评出5项。 4. 评审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 作。
5. 评价指标及权重:包括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等四个方面,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权重分配为:专利质量占25%,技术先进性占25%,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占35%,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占15%;外观设计专利的权重分配为:专利质量占25%,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占25%,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占35%,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占15%。
6. 推荐及评审程序: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采用推荐方式,由各地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根据当年评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评审办公室负责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开展有关初评工作。评审办公室根据初评情况,提出预获奖项目名单,报评审委员会。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对预获奖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获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