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项目 | 积分执行标准 | 备注 |
思 想 政 治 与 道 德 修 养 | 参加班会,党团员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 优秀积3分;优良积2分 | 全勤为优秀,未出现无故缺席为优良。 |
党、团校培训合格 | 党校学习合格积3分,团校合格积2分,被评为优秀学员加1分。 | ||
阅读有益课外读物 | 阅读一本积1分 | 以手写读书笔记认定。该项积分每年不超过8分 | |
校内公益劳动 | 参加一次积1分 | ||
社会公益活动 | 参加一次积2分 | 该项积分每年不超过10分 | |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 | 每次积3分,受到学校、市、省级表彰分别积10、20、30分。 | ||
科 技 学 术 与 创 新 创 业 | 国家级科技学术活动 | 送交作品参赛积10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0、35、30分 |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积20分 |
省市级科技学术活动 | 送交作品参赛积8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30、25、20 |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积10分 | |
校级科技学术活动 | 送交作品参赛积5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20、15、10 |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积5分 | |
院级科技学术活动 | 送交作品参赛积3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8、5、4 |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积2分 | |
发表学术论文 | 三大检索、核心期刊、省级刊物、《中辩》分别积30、20、15、8分 |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和其它作者分别乘以100%、70%和30%的系数 | |
发表其它文章(含新闻、文学作品等) | 在学校校内媒体发表文章每篇积2分;在公开出版的报纸及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积4分。 | 该项积分每年不超过15分 | |
参加学生科研实践创新课题资助与奖励项目 | 参与申报积2分,立项加3分,顺利结题加5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20、15、10 | 参加院级相关课题申报由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后给予积分。 |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 送交作品参赛积5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20、15、10 |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积5分 | |
参加创新创业活动 | 参加校级创新创业活动积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积10、8、6、5分 | 参加校级以上该类活动获奖,由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后给予积分。 | |
社 会 实 践 与 志 愿 服 务 | 社会实践活动 | 校级立项小分队主要负责人积8分,其余人员积5分。院级立项负责人积2分,其他人员积1分。 | 小分队主要负责人限2人 |
自主社会实践活动 | 有社会实践活动报告积2分。 | ||
挂职锻炼 | 参与挂职锻炼,表现良好积8分。 | 挂职时间要求在两周以上 | |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 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每参加1次积2分 | 有活动记录表予以证明;该项积分每年不超过10分 | |
文 化 艺 术 与 身 心 发 展 | 参加国家级文艺活动 | 参与积10分,集体项目获一、二、三等奖的主创人员(或个人项目的演出人员)分别积30分、20分、15分,其他人员分别积25分、20分、15分 |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积8分 |
参加省市文艺活动 | 参与积8分,集体项目获一、二、三等奖的主创人员(或个人项目的演出人员)分别积20分、15分、10分,其他人员分别积15分、10分、5分 |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积5分 | |
参加校级文艺活动 | 参与积5分,集体项目获一、二、三等奖的主创人员(或个人项目的演出人员)分别积10分、8分、5分,其他人员分别积8分、5分、3分 |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积3分 | |
参加院级文艺活动 | 参与积3分,集体项目获一、二、三等奖的主创人员(或个人项目的演出人员)积5分、4分、3分,其他人员分别积3分、2分、1分 |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积1分 | |
体育比赛 | 参加校级体育比赛,每人积3分,获得1—3名、4—8名分别再加4分、2分;代表学校参加省(市)、国家级比赛,分别加5分、10分,获得1—3名、4—8名再分别加15分、8分。 | ||
社 会 工 作 与 社 团 活 动 | 参加校内社团活动 | 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并成为会员时间超过一学期的每人每年积3分,社团负责人每人每年积5分。 | 社团负责人限2人 |
参加校外社团活动 | 有相关证明材料的积5分 | 有较大影响的由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后给予积分 | |
担任学生干部 | 担任班级学生干部考核合格加2分、担任院级学生干部、干事经考核合格的分别加5分、3分、担任校级学生干部、干事经考核合格的分别加8分、5分。 | 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分值可由主管老师根据工作量及完成工作情况决定。 | |
参与各专业团体 | 参与校级专业团体并坚持日常训练积10分,评定为年度先进个人加5分。参加院级专业团体并坚持日常训练积5分,评定为年度先进个人加2分。 | 校级专业团体包括:大学生艺术团、校国旗班、校武术队、校翻译协会、校教学信息员等。 | |
承担其它助学、助研、助管类工作 | 由主管部门评定合格,每人每年积2分;评定为优秀,每人每年积4分。 | 承担该项工作时间在一学期以上。 | |
技 能 培 训 与 其 它 | 各类技能培训 | 参加各种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的每人每项加5分。 | |
英语能力 | 非英语专业本科生英语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积8分;非英语专业专科生英语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分别积6分、8分。英语专业本专科生通过专业八级,分别积8分、10分。 | ||
计算机能力 | 非计算机专业本专科生通过计算机二、三级分别积5分、10分。 | ||
专业技能活动 | 参加校、院组织的与专业相关的技能活动分别积5分、3分,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 | 院级活动由学院以书面方式报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备案,该项积分每年不超过10分。 | |
各 类 奖 项 加 分 | 优秀党员、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 | 获得校级表彰分别积5分、3分、2分;院级表彰分别积3分、2分、1分; | 市、省、国家级,分别在上一级基础上加5分 |
优秀学生评选 | 获得国家、省、市、校、院级表彰分别积20分、15分、10分、8分、5分; | ||
专利 | 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分别积30分、20分、20分; | 第一专利人、第二专利人分别乘以100%、70%的系数 | |
志愿者评奖 | 获得全国、省、市、校、院四级表彰的志愿者分别积25分、15分、10分、4分、2分; | ||
社会实践评奖 | 获得全国、省、市、校、院级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负责人或先进个人的分别加25分、15分、10分、5分、3分; | 优秀集体负责人(限2人);其余人员分别积15、10、5、3分。 | |
学生干部表彰 | 获得全国、省、市、校、院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分别积25分、15分、10分、5分、3分; | ||
社团工作表彰 | 获得全国、省、市、校、院级社团工作先进个人分别积20分、15分、10分、4分、2分; | 校级社会工作优秀奖获得者加3分。 | |
综合素质A级证书 | 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积15分; | ||
其它类别活动(含学院、班级开展活动) | 参加活动者每人每次加1—2分; | 由学院审核认定积分,报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备案。 | |
其它类别获奖 | 由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核认定加分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7:27: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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