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审查的三步法包括以下步骤:
1. 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这是确定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也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的起点。审查员需要从检索到的现有技术中出与发明最相关的技术文献,并确定其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 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在这一步骤中,审查员需要分析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特征,并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这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步骤之一。
3.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在这一步骤中,审查员需要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显而易见,即判断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审查员需要考虑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和技术启示,以及是否存在技术动机或其他动机来重新组合或修改已知技术特征,以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三步法的三个步骤前后相序、逻辑关联,共同构成判断创造性之(突出)实质性特点的基本
过程。通过严格遵循三步法的要求,有助于减少评价失衡或错误,确保专利申请的创造性程度得到准确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