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22条3款

专利法22条3款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中,通常都会遇到创造性问题。具体判断⽅法较为复杂,建议详细看⼀下专利审查指南《创造性》部分的讲解。
第⼆⼗⼆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新型在申请⽇以前向国务院专利⾏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件或者公告的专利⽂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并且能够产⽣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1:27: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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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创造性   技术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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