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终版机械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word.

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2011年制定,2013年修订版,2015年再修订)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我校建设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有关精神,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一、基本原则
  (一)以德、智、体、美为基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机构
    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院长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2—3人)、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5—8人)组成的测评小组,开展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中学生代表由学生投票产生。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三、测评流程
    测评工作分班级测评、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一)班级测评: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基础性素质成绩根据记实和评议
得出,发展性素质成绩根据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等)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得出。辅导员对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问题,进行修正。
(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辅导员带领各班级测评小组,结合学业成绩,计算得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进行排名。
(三)学院审查:辅导员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送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3天,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平公正。若学生对测评过程、结果存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向辅导员、分管书记或学生工作处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学校终审:学校对各学院上交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四、测评内容与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为教务处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二)基础性素质
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测评指标,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加和组成,满分为100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良”;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评定等级为“差”,其它成绩评定等级为“中”。
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需记实的主要行为包括“课堂纪律”、“宿舍表现”、“集体活动”、“体育达标”等方面,最高
分计60分。
在各项指标中需“记实”的关键行为有:
①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
②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
③学校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
达到上述前两项要求的,计60分。对未达到学校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减分:
①受学校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2—4分,如宿管中心通报卫生不合格一次减2分,宿舍违章用电的一次减4分,其他受学校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违纪行为视程度减分;
②受学院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1—3分,卫生检查不合格一次减1分,宿舍违章用电的一次减3分,其他受学院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违纪行为视程度减分;
③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分别减18243060分;④受学院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每次分别减1620分。
同一行为同时受校院通报的,按校级通报减分,能落实责任人的扣责任人记实分,不能落实责任人的集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各项减分可以累计,减完为止。其他未尽情况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记实依据说明:
①课堂纪律是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是否迟到、早退、旷课及遵守课堂秩序等方面进行认定。任课教师提供学生到课信息,班委成员进行课堂秩序情况记录,辅导员定期听课了解学生上课情况。
②宿舍表现是对学生宿舍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宿舍卫生、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进行认定。宿管中心提供学生宿舍卫生成绩;班委、舍长记录学生宿舍表现情况,对使用违章电器、留宿外校人员等违纪行为进行上报和记录;辅导员定期到宿舍检查,掌握学生宿舍表现信息。
③集体活动是对学生参与各项活动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参与组织活动、团体活动表现等方面进行认定。班委针对各项集体活动对学生进行考勤,记录学生参与情况。
④体育达标是对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的考察,主要以体育学院的体育达标测试成绩为准。体育学院做好学生体育达标测试工作,将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反馈给学院,学院结合成绩对学生体育达标情况进行认定打分。
2评议”是指学年末,依据“思想道德”、“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评议着重体现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品质。评议采取同学互评(80%)和教师评议(2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最高分计40分。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以班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于前20名(不满20人的班级按实际人数)民主评议结果进行排序,按排序结果从最高分32分开始递减,每两人次递减一分,20名以后评议分均为22分。教师评议部分由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及任课老师代表综合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最高分为8分。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2:27: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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