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及各区县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标准

上海市及个区县专利试点企业申报标准
一、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每年认定100家,其中企业比例80%以上,每年上半年5、6月份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试点期限为两年,给予总额不超过40万元的专项资助示范项目实施期为两年,前期先拨款70%,验收后拨剩余30%。
申报条件:
1)机构和制度:高度重视专利工作,已设置专利管理或成果转化机构,已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2)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3)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
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2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10%。
4)人员培训: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40%。
5)专利保护: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闵行区专利示范企业:
闵行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受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受理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份,9月份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工作由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经初审合格送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10月份在闵行科技网进行公布,被评为区级专利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有条件列入下一年度申报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的单位
      申报条件:
(1)近年来专利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总量不少于20件,累计有效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2)近三年年均销售额15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2。5%以上,专利产品和服务收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50%以上;
(3)企业有专利工作者(持证)1-2名或专利管理工程师(持证)1名以上;
(4)企业开展专利宣传培训,培训率应达到70%以上。
三、宝山区专利试点单位
每年10家,被认定为区专利试点单位的予以5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年,先期拨款60%,验收后拨款40%.
申报条件:
1)在本区注册的民营科技型企业、股份制企业或国有、集体、合资等各种性质的工业型企业以及学校; 
2)有开展专利工作的意识和愿望,并有一定专利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条件; 
3)企业自主研发的专利申请历年累计(含已授权)10件以上; 
4)有一定数量的专利技术已经实施; 
5)企业的年产值近三年来平均达到5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销售额的3%用于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并设有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部门; 
7)企业有生产设备和生产场地。 
四、松江区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企业认定
试点企业试点期为1年,示范区企业示范期为2年。专利工作试点企业资助资金为10万元,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资助资金为20万元。评审认定后先拨付50%,验收通过后再拨付余款
专利试点申报条件:
(一)在本区注册3年以上且在本区缴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2.5%以上,专利产品和服务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50%以上;
(三)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近两年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少于10件;
(四)初步建立技术开发与专利申请、维权、实施、保护、“一奖两酬"等专利工作制度并有效实施;
(五)设置专利管理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专利工作经费有保障;
(六)经常性开展专利知识宣传和培训,全员培训率达到50%以上;
(七)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八)最近一年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80%,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未发生过套取区级专利资助行为.
专利示范申报条件:
(一)在本区注册3年以上且在本区缴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专利产品和服务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60%以上;
(三)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件以上,近两年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少于15件;
(四)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
(五)企业将专利管理机构作为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备有1名以上取得专利工作者证书的工作人员。专利工作经费有保障;
(六)经常性开展专利知识宣传和培训,全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
(七)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八)最近一年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未发生过套取区级专利资助行为。
五、金山区专利示范企业
对于列入区专利示范企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W元的奖励
申报条件:
1、注册、纳税在我区的民营科技型企业、股份制企业或国有、集体、合资等各种性质的工业型企业、中小学等事业单位;
2、有开展专利工作的意识和愿望,并有一定专利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条件,专利知识培训人数不少于员工总数的30%;
3、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两年内有专利申请,申请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或有1件有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4、企业近三年的年销售额平均达到500万元以上(事业单位没有销售额要求),年专利技术产业化产值达到年总销售额的20%;
5、企业年销售额的2。5%用于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并设有企业研发中心或科研部门.
六、奉贤区专利试点、试点企业
区认定的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5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一)专利试点企业 
1.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自申报截止日起算),每年经济效益均呈上升趋势;
2.。拥有有效授权专利20件以上,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件以上;
3.。有一套较完善的专利工作制度和资料(创新激励、人才培养、宣传培训、维权保护措施和档案等),有一支较过硬的专利管理和研发工作队伍(法人代表专利意识强,持有专利工作者证书的不少于1名,研发工程师不少于3名); 
4.企业的主导产品符合上海市、奉贤区的产业政策,且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率达65%以上,近3年技术产品平均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
5.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技术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1:21: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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