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根据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
序号
项目
参考学分数
认定部门
认定时间
备注
1
假期教学
2
创新教育中心
大一、大二暑假
学生可以选择其中的若干个项目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总学分不低于10分可毕业,其中,1-6项累计达到6学分,7项达到4学分
2
技能竞赛
4
创新教育中心
在校期间
3
科技创新
4
创新教育中心
在校期间
4
“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或特长生培养
2
创新教育中心
在校期间
5
校园创业
2
创新教育中心
在校期间
6
职业技能
4
创新教育中心
在校期间
7
第二课堂
4
学工办
在校期间
合计
10
2 二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
序号
项目
参考学分数
考核部门
考核时间
备注
1
假期教学
1
创新教育中心
大一暑假
学生可以选择其中的若干个项目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总学分不低于6分方可毕业,其中,1-4项累计达到3学分,6项达到3学分
2
技能竞赛
3
创新教育中心
在校期间
3
“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或特长生培养
2
创新教育中心
在校期间
4
校园创业
2
创新教育中心
在校期间
5
职业技能
3
创新教育中心
在校期间
6
第二课堂
3
学工办
在校期间
合计
6
二、学分内容
1、假期实践
假期实践主要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质的要求和岗位设置情况。或者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假期实践学习成果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者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结束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成果,根据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分别为1分或者2分,设封顶。
2、技能竞赛
1)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细则
电信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工商教〔2
00787号)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个人平均分配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序号
科技创新活动
级别(类型)
分数
备注
1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省级
10
多人参与的,参与者平均分配总分。
市级
8
校级
5
2
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发明专利
10
须以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名义申报并获得专利,否则创新学分减半认定。(须提供专利原件);
多人参与的,参与者平均分配总分。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8
外观专利
5
3
参加产品设计或科技创新活动
由专业认定
4、特长生与带徒工程
以教务处文件为准,培养验收合格,即可获得2学分。
5、校园创业
学生参加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等创业训练,考核合格或成果突出,均可获得创业学分。
序号
创业项目
创业指标
得分
备注
1
校外创业实践
校外自主创业
4
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网上创业实践
皇冠店铺
5
每个店铺限报1名;需提供网店实名认证截图;店铺DSR评分若低于行业标准,扣0.5分。
网上店铺2钻及以上
3
网上店铺1钻及以上
2
3
创业大赛
省级一等奖
4
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
省级二等奖
3
省级三等奖                                 
2
6职业技能
职业技能指学生就业所需的技术和能力。学生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通过英语等级考试、在正规的报纸期刊上发表文章或取得其他与职业技能相关的资格证书,均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
序号
技能项目
指标
得分
备注
1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四级
4
三级
2
B
1
2
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省二级
1
非计算机专业适用
3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初级
1
获得第二本职业资格证书可获得相应学分
中级
2
高级
4
4
发表文章
省级及以上期刊或报纸
3
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2012年版;多人参与的,参与者平均分配总分。
一般期刊或报纸
2
5
其他职业技能
驾照
1
普通话证书
1
6
其他专业技能证书
1
需专业认可
7、第二课堂
由学工办认定。具体见《第二课堂学分实施方案》。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并将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学院教务办。
2、学院审核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对学生的学分申请进行审核,按本办法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
3、学生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学分认定查询。
四、其他说明
1、创新创业活动学分中多余学分,可向专业申请顶替相关课程学分。
2、在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者,可申请将相关创新活动取得的成果作为毕业设计的多样化形式之一。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0:18: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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