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者的帝国观

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者的帝国人才培养规格
——“欧洲中心论”的一种解读
霍布豪斯在其著作《自由主义》中将19世纪称为自由主义时代。而在19世纪的西欧各国,自由主义在英国发展地最充分,最典型,被公认为当时居于主流地位的政治思想和社会信条。如果说这是我们审视19世纪英国历史的一个视角,那么作为“帝国”的英国是它呈现在世界面前的一个更清晰的外表。因此,当我们研究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思潮时,不应该忽略英帝国这个最大的历史背景。
自伊丽莎白女王(1558-1603年在位)时期以来,英国人越过英伦三岛征服世界的进程就成为英国政治生活中一个重要旋律。1588年,英国海军大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确立了海上霸权,为帝国形成奠定基础。从1756年至1763年,英法之间进行了有机物除杂漫长的“七年战争”。战线从欧洲、地中海一直延伸到美洲、印度、非洲甚至菲律宾。在这次战争中,英国取得了最为重要的两大殖民地——加拿大和印度。1783年,英国在北美的13个殖民地独立,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北美独立对黑障区英国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但此后加拿大的成长和英国在南太平洋新殖民地的建立则显示了英帝国更大的生命力。随即,英国在西亚、非洲、美洲获得了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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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建立起了所谓日不落帝国”。很难想象,英国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不受到这一历史背景的影响。“到18世纪末,人们普遍认为英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英帝国’的中心。”1898年,时任印度总督的寇松则说,“帝国主义”已经越来越不是一个政党的信条,而成为国家的信仰。
若将视野聚焦于英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一个重要而有趣的现象是:无论是在著作、还是在社会事务中,18、19世纪的英国知识分子们与帝国有密切关联。例如,埃德蒙·伯克的著作中有大量涉及不列颠帝国,包括印度、北美的内容;边沁一生中最后二十年则致力于为印度设计宪法和司法;詹姆斯·密尔是多卷本《英属印度史》的作者;约翰·密尔则撰写了十多篇关于帝国在印度和牙买加之政策的议会报告。他们父子还先后供职于帝国最重要的殖民机构——东印度公司。历史学家托马斯·麦考莱从1834年到1838年在印度任职期间编纂了印度刑法法典,其成为现代印度法律的基础。在托马斯·卡莱尔、麦考莱、亨利·梅茵、沃尔特·白芝浩、约翰·莫利以及詹姆斯·F·斯蒂芬的著作中都有关于帝国的论述。因此,19世纪英国的自由主义理论,不可避免的处于帝国的图景之中。
而如果从帝国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英国国内蓬勃兴起的自由主义思潮与社会改革运动,我们会发现,对于当时那些著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而言,帝国构成了一种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挑战。自由主义理论相信自由、民主等价值具有普遍性;然而像边沁、詹姆斯·密尔父子以及托马斯·麦考莱这样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却也认为,帝国是一种进行政治和商业统治的合法政体。他们认为帝国的非民主、非代议制度的机制具有合法性,最起码帝国暂时还是必需的,长久看也能够延续下去。
寡头竞争关于帝国是否有必要存在,这在19世纪末以前从不是英国人思考与关注的。帝国仿佛与生俱来,深入骨髓。“对许多英国人来说,在很长一个时期内拥有一个帝国是他们感到是个英国人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支撑帝国存在的理由有以下几条:在经济上,帝国是英国在全球实现自由贸易原则所必需的,只有具备帝国控制,他国才不会随意限制英国贸易的进入。这也推导出帝国在军事上存在的理由,为维护从帝国获得的财富必须在本土以外构筑军事屏障。此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即“帝国是一个自信的民族,是用来把他们的价值观和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的一种工具。”这种显而易见的传播普世价值的使命感以及由此构建的帝国合法性与自由主义所坚持的个体权利与自由神圣不可侵犯形成尖锐对照,构成了近代政治理论最为吊诡之处。
自由主义为帝国提供了经济学与政治学两个层面的解释,本文主要关注后者,即帝国在政治与道德上是如何获得合理性的。因此,以詹姆斯·密尔与约翰·司徒亚特·密尔父子关于帝国与殖民地的观点为中心,重点考察19世纪英国知识分子的自由主义诉求与其帝国观念之间的关系,力求展现近代自由主义的多面性与深层内核。
詹姆斯·密尔是《英属印度史》的作者;当1817年多卷本《英属印度史》出版时,曾引起轰动。当时东印度公司正需要专门有人负责英国与印度之间的政府通信,詹姆斯得以进入东印度公司,并逐渐对公司政策产生影响,“直至1836年去世时,密尔被认为是在印度树立了英国权力的非常重要之人物。”其子约翰·密尔作为维多利亚时代最杰出的自由主义者,也在帝国最著名的殖民机构东印度公司工作长达三十五年,并身居要职,长期担任公司土邦部主管通讯的官员,后升任稽核官。这就使得研究密尔父子与印度的关系成为我们探讨19世纪帝国观念的重要内容。
詹姆斯是怎样论述印度的?由于曾经在爱丁堡接受教育,詹姆斯·密尔在很多方面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典型产物。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的历史学家采用一种所谓的“推测历史”(conjectural history)方法,来研究社会发展规律。这种方法不是历史学研究,实质是
一种抽象的逻辑论证,即,用人性法则来解释历史,将历史发展的过程描述为是从野蛮到文明的进程。詹姆斯尤其受到约翰·米勒的影响,坚持社会是从野蛮向文明发展的历史过程。因此,按照克里斯托弗·哈钦斯的说法,詹姆斯书写印度历史的目的就是,为印度问题提供历史和发展的解释。在分析印度社会时,他遵照米勒的方法:社会进步是从野蛮到文明、从无知到有知,因此,一个国家的法律、习俗和制度仅仅反映了它处于什么发展阶段。通过这种方法,印度就被置于文明刻度之下,人们可以得知它的真实发展水平。很明显,詹姆斯的最后结论是,用文明标准衡量,印度是未开化的社会。功利原则也是詹姆斯判断印度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比如,在他看来,印度的司法体制就没有显示出功利效果。因此,这再次证明了印度不是一个文明社会。
詹姆斯强调印度的野蛮和不开化,就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合法化了。从同样的观点出发,詹姆斯抨击当时的帝国政策。他认为按照印度本土规则统治是错误的,这些规则本身就不够先进。而另一方面,英国却在浪费一个改造印度的大好机会,帝国的军队也许能够控制印度,但更好的方法是帮助印度发展到一个文明的阶段,而不是保有那些文明初始阶段的观念与制度。换言之,理性改革应该是最佳的帝国统治政策。对于詹姆斯,印度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一点:专制主义。因此,英国的做法应该是将先进的制度和观念引入印度,
而非保持其专制统治。“在我的观念中,使得人民幸福的最好之事就是,不仅在名义上,而且现实中将我们的政府推广到那些地域;采用我们的治理模式。”
詹姆斯对印度的观点深刻影响了他的儿子。威廉·托马斯在谈到詹姆斯的《英属印度史》时说:“由于这本支配着其童年时代的著作是一部关于一个落后民族的征服史,约翰·穆勒成年时期的职业便注定要参与对这个民族的管理。这种关系可以解释他对落后和进步社会状态的先入之见,这种见解在他的全部政治问题论述和大部分思考中打下了深深的印迹。”
在其经典著作《代议制政府》中,密尔专门论述了“自由国家对附属国的统治”问题。他首先从文明程度区分了两种附属国类型:“有些是由具有和统治国家同样的文明的人民组成的,能够并具备条件实行代议制制度,如英国在美洲和澳洲的领地。另一类,像印度那样,则和那种状态仍相距甚远。”就第一类属国而言,“大不列颠目前在理论上公然宣布并在实践上忠实遵守的政策的一项确定的原则是,它的属于欧洲种族的殖民地和母国同等的享有最充分的内部自治。”密尔认为,尽管这些属国完全脱离英国也可以,但保持现有的这种松散联系自有它的好处:“就目前情形说,它是走向国家间普遍和平和全面友好合作的一步。它使得战争在一大批否则就是独立的社会之间成为不可能;而且它还防止其中任何一
个被一个外国吸收,成为某个更专制或者更邻近的敌对国家额外的侵略力量的源泉……它至少使这些国家的市场保持对彼此开放,并防止彼此树立敌对的关税壁垒。”但是,对于那些尚未达到与英国文明程度一致的属国,密尔明确宣称:“就必须由支配国家去统治,或由该国为此目的委派的人统治。这种统治方式同任何其他方式一样是合法的,如果它是在该附属人民的现有文明状态下最便于他们向进步的更高阶段过渡的统治方式的话。”
这些19世纪自由主义者们支持英帝国的理由与他们始终坚持的一个核心观点有关: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有关:在何种社会条件下不能采用代议制度?换言之,他们坚持一贯地强调:代议制度,或者说自由社会的实现总是有赖于特定条件。他们对帝国的维护全部由此衍生。
对于文明程度不同的社会,制约条件当然首先是文明程度。比如,密尔详尽阐述了文明状态与国民性格之间的关系,即,一个先进的文明社会需要特定的国民性格;未开化社会不能实行代议制度的根源就在于,尚未培养出适宜代议制度的国民性格,集中表现为三点:缺乏服从的习惯;消极被动;根深蒂固的地方观念。而克服这些缺陷的必要途径是专制统治。网络数据库
密尔将克制与服从视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必备的品质。与野蛮社会相比,文明社会是依照法律行事,因此,能否克制冲动的情绪,免于私斗非常重要。“一个未开化的民族,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感受到文明社会的好处,也许不能实行它所要求的克制:他们也许太容易动感情,或者他们的个人自尊心太强,而不能放弃私斗,把对事实上的或者所认为的不法行为的报复留给法律去解决。在这种场合,一个文明政府要对他们真正有利,将必须是在相当程度上专制的,即必须是一个他们自己无法实行控制,却对他们的行动加以大量强制的政府。”将专制统治视为克服野蛮社会诸多习惯所必要的阶段,这是密尔论证未开化社会不能实现代议制度的主要理由。而“服从”这一品质,即,是否可以服从集体管理,更是代议制度的第一条件。与过分桀骜不驯相反的另一个极端——消极被动的性格也不适合代议制度。“假如这样屈从于人物和环境的人民能够得到代议制度,他们将不可避免地选择暴虐者作为他们的代表,他们身上的枷锁将会因为这个表面上可能指望将它减轻的新办法而变得更为沉重。”地方观念则需要通过建立中央专制才能克服。密尔极为强调要培养共同体情感和共同利益的观念,他认为,未开化的社会呈分散状态,只有通过中央权力才能培养对民族共同体的感情。“正是通过服从那种权力的习惯,参与其计划并为其目的服务,我们所设想的民族才能在他们的思想上接受在相当大的地理范围内共同的大的利益的概念。”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0:19: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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