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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10
∙【字 号】宣政秘〔2021〕14号
∙马锡五【施行日期】2021.02.10
数字化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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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安置房建设正文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宣城建设起步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2021年宣城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相关工作落实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按照“聚焦十大工程攻坚、完成双百目标任务”的目标任务体系,对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大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分解明确了200项目标任务,即“双百”目标任务体系。每项目标任务按“1+1+N”模式明确责任,即确定一名牵头领导、一个牵头
责任单位、若干个协同责任单位。各牵头负责的市领导按照《市政府工作规则》要求,加强日常调度和督查推进;各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完成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工作推进的具体方案,协调推进目标任务按序时进度落实;各协同责任单位主要 负责人是完成目标任务的具体责任人,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共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统筹调度,确保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2021年宣城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所列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宣城市政务综合管理平台工作调度系统,作为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实行台账管理、过程管控。各责任单位要建立重点工作台帐,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逐项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