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系列杀人抢劫案犯罪人格的分析(发稿)

对系列杀人抢劫案犯罪人格的分析
何正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3
【内容摘要】  论文对系列杀人抢劫案件中案犯犯罪人格的特征和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犯罪人格具有认知的反社会性、情感的扭曲性、犯罪意志的顽固性、对惩罚的耐受性、对教育改造的排斥性等特征。犯罪人格形成的原因包括生物因素、心理因素以及对压力和挫折的畸形反应。
【关键词】犯罪人格  特征 形成原因
目前发生的大要案件以系列杀人抢劫案件最为触目惊心,这类案件影响深远,给社会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对治安和人民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极大危害,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思考。如豫陕苏皖彭妙计团伙系列杀人抢劫案,峡江县1998214日至1999326日,彭妙计、丁运好、苏小平3人经踩点预谋后,结伙先后流窜到陕西、河南、安徽、江苏等421个县市区33个行政村,持铁锤、钢钎、木棍、镢头、手电等作案工具,趁夜深人静之机,采取入院
、砸门、挖洞、蒙面入室等方法,行凶抢劫38次,致使76人死亡、3人重伤、5人轻伤。在抢劫中,罪犯彭妙计手段残忍,用菜刀和剪刀割断40人喉管,割下4个男人的生殖器,抢劫现金4万余元及金项链等财物。类似的案例是杨新海系列抢劫杀人案,杨新海曾因盗窃、被劳教两次、判刑一次。1999年出狱后,接连在河南、山东、安徽、河北四省的农村地区疯狂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抢劫现金6300余元,妇女6人,尸体19具,而且很多属灭门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较有影响的系列杀人抢劫案件还有张君团伙系列杀人抢劫案、雷国民系列杀人抢劫案、张显光团伙系列杀人抢劫案等。这类案件的共同特征表现为:犯罪时间长、犯罪能量大、手段残忍、连续疯狂作案。不被抓获是难以自行停止作案的。案犯为什么如此凶残?为什么连续作案,他们与普通案犯有何不同?研究这些案犯的成长史、犯罪史,我们会发现犯罪人格是支撑案犯连续疯狂作案的强大内在动力。
犯罪人格(Criminnal Personality)是犯罪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通常是指个体在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基础上,受后天消极环境和不当教育的影响,在早年就开始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各种原因难以返回正常人的生活轨迹,而以各种犯罪为生,并在犯罪生涯中逐渐形成的以反社会为特征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犯罪的性格、
嗜好、习惯、观念、态度,并且出现的与犯罪相适应的情感反应等的总和。出现犯罪人格必须有这样的前提:其一,基本社会化有断裂、丧失和混乱;其二,有从小至大的违法犯罪经历;其三,有过不止一次的刑事处罚经历。
犯罪人格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由于独特的生理因素,以及消极环境影响和不当教育所导致的心理因素,造成人格社会化的严重缺陷,以致不能适应各种社会关系,一旦遭遇各种压力和挫折,易导致反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一、犯罪人格的特征
(一)认知的反社会性。认知是包括感知、判断、推测和评价在内的社会心理活动,认知是人的社会行为的基础。对于各种社会现象的认知,具有犯罪人格的人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受已经形成的各种错误观念、思维定势的影响,以偏概全,以自己的主观判断代替事物的本质,从而导致对社会客观现实的歪曲反映。如果个体对现实主流的社会规范(如价值观念、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等)产生认识上的偏差,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而言,势必导致行为的偏差可能性,只要遇到时机,就极有可能产生犯罪行为。如同思想决定行为一样,认知的反社会性产生行为的反社会。这种认知的反社会性主要表现为:1、对主流的社会规
范不认可,在系列杀人抢劫案件中表现为对社会财产分配的极度不满,因为案犯多数属于社会分配体系中的弱势体;2、对社会采取敌视、轻视、蔑视态度,没有社会责任心;3t68i、视法律为儿戏,肆意挑战法律权威;4、作案后没有被及时抓获的所谓“成功”强化了侥幸心理,逐渐固化为犯罪人格,犯罪人格又反过来成为连续作案的强大内在心理动力。
(二)情感的扭曲性。情感是个体对客观事务的态度体验及相应的行为反应。情感的扭曲性表现为情感的低级性、情境性、易变性、激情性、应急性、偏执性和情感倾向性倒置。如缺乏罪责感和自我否定的情感,缺乏同情心和怜悯感,习惯把自己应负的罪责推诿于社会和他人,把自己看作是受害者,毫无自责和悔改之心。
(三)犯罪意志的顽固性。在进行犯罪活动中,很少有动机斗争,犯罪目标明确,行动果断,缺乏恐惧与犹豫,具有坚持犯罪目的的畸形意志力。
ewt(四)对惩罚的耐受性。对于拘押、受审、监禁以及刑事惩罚的心理承受力强,一般的惩罚不易产生顺从行为。
(五)对教育改造的排斥性。对于司法机关的教育改造和说服教育不易产生认同感,或表
面认同顺从,内心抵制排斥,阳奉阴违,顽固坚持自己已经形成的畸形的、反社会的道德观念和人生观。由于以上的人格特征,必然导致个体对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和社会秩序的否定与蔑视。
如变态杀人抢劫的案犯段国成,于19994月至20016月在岳阳、武汉两地,抢劫作案14起,杀害妇女11人,多人受伤,作案手段凶残。特别是在流窜到武汉后,作案频率加快,一周甚至几天作一起案件,在深夜跟踪女性,尾随抢劫杀人。在其中的几起命案中,段国成曾将受害人猛捅数十刀,甚至就在路边、街边花坛等处扒下被害人的衣服、割掉乳头。段国成就属于比较典型的犯罪人格,他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但他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其父为让他改掉恶习,曾用老虎钳将他一个手指夹得变了形,可段还是恶习不改。19881月,孔子和学生13岁的他因盗窃被收容教养3年;19926月,又因抢劫罪入狱5年;199612月刑满释放。谈到其犯罪原因时称,“今天为什么我会站在这里?这完全是公安机关造成的。” 段国成称,他13岁时就因盗窃被收容教养3年,他曾请求执法者不追究他,但是没有得到批准,从此他开始仇视社会。显然,段国成对违法犯罪的根源并没有正确的认识,将原因总是归结于他人,该类性格的人从不反思自己行为的过错,也难以认识或根本不愿意承认自身的过错,因此在学习社会规则方面容易形成障碍,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对社会的惩罚和管教,呈现抵触情绪,也不会正确认识社会的惩罚和管教而产生顺从行为。出狱后,行为变态的他,犯下了更大的罪行。对捅被害人多刀的行为,段国成的解释是,听见被害人的尖叫声后感到特别惊恐,尖叫不止,就刀捅不停,而且反映在刀捅入被害人身体的瞬间感到极大的兴奋,其变态心理在此暴露无遗。在现场附近的花坛中猥亵被害人尸体,其临时居住的旅馆与案发地相距不到十华里,连续作案并不急于逃离,都表明段国成对即将到来的惩罚没有丝毫的畏惧心理,对惩罚的耐受性是明显异于常人的。在这里人们难免心存疑问,为什么一个多次受到监管教育的人,每一次被放出后,又重操旧业,而且一次比一次更严重呢?答案可能就是,我们遇到的是具有犯罪人格的人,普通的监管教育难以矫正其行为。
如在豫陕苏皖彭妙计团伙系列杀人抢劫案中,主犯彭妙计及其犯罪团伙在每次作案后,上至老人,下至婴儿,一概杀死。这一方面反映出他们实施犯罪时较为小心谨慎,不留活口,避免给警方留下证人,害怕被追捕的性格特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们情感冷漠及其凶残的犯罪人格。当审讯时问他为什么连几个月大的婴儿也不放过时,他竟然回答说,他的父母都死了,将婴儿留在世界上是活受罪,其倒错的价值观念可见一斑。另外像在血流满地的尸体旁大吃大喝,为确保不留活口而对被害人进行,为误导侦查方向而割掉男
性生殖器等无不体现出犯罪人格。
二、犯罪人格形成的原因
犯罪人格形成的原因目前尚未完全明确,但通常认为与下列因素有关:
(一)生物因素是犯罪人格的基础。
pc104总线1、遗传、基因等生物因素。
人类无疑是地球上最复杂、最高级的有机体,但也要受一切生命形式的同一不变的原则的支配。动物的行为大多确实是出于遗传,对于人类来说也是如此,人类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因遗传。这里所讲的遗传不是说犯罪人格者遗传了他的祖先的犯罪人格,而是指他的祖先遗传给他的基因具有产生犯罪人格的潜在可能性,如高级神经的不健康和易受刺激性等。另外,人体内分泌紊乱可导致情绪异常,荷尔蒙分泌过度旺盛引起性欲亢进都可导致犯罪人格。人体是由器官、荷尔蒙、化学分子等成分相互联系所组成的复杂的有机体,人体一部分缺陷将会引起另一部分的不足,或者相互关联的缺陷组合而产生异常的行为。由此来看,就不难理解形成犯罪人格的生物因素问题。
2、大脑或神经中枢系统发育异常。
科学家们通过对有脑损伤或患脑疾病的儿童和成年人的观察,发现他们变得更加粗暴、过于冲动、易于激动、易于动气,而且常常是反社会的,易出现社会规则学习障碍,从而走向犯罪人格。大脑损伤、大脑疾病或大脑异常可能是人格变态的内在原因。
另外一些研究已经表明,具犯罪人格的系列杀人者的焦虑基线水平过低,对某些形式的压力的自动反应能力较差,并且他们从压力中自动恢复的速度发生了变化。这就意味着遇到危险或危险的威胁时,他们不会像正常人那样表现出身体上对焦虑的反应,并且不会从过去吸取经验。心理学的研究也发现,犯罪人格的人员具有较差的理解能力与其反常的神经模式有关。习惯于右手的人的语言中心几乎总是在大脑的左半球。而在习惯于右手的犯罪人格人员的身上,语言几乎受到大脑的左半球和右半球同样的控制。这些研究有可能表明犯罪人格人员可能存在着神经系统发展的障碍。如我们可以注意到河南平舆系列杀人的案犯黄勇以及系列抢劫杀人案的案犯杨新海的共同特征,就是内向,语言不多,不善与人交流,在作案过程中没有犹豫和害怕,但都善于绘画,这可能表明在语言方面存在某些障碍,但空间感发育较好,科学研究也表明在学习障碍的儿童中多数具有较好的绘画才能。
()心理因素是犯罪人格的温床。
犯罪人格者的心理多数是从童年时期或青春期开始形成的,这两个时期是人的生理发育突飞猛进而心理发展相对缓慢的时期。该时期人的心理发展、人格形成既不稳定,也不健全,如果受到诸如父母养育方式不当、母爱被剥夺、家庭破裂、虐待,以及生活的穷苦、生理上的缺陷、生活中的失意与不幸等挫折或打击,心灵极易受到伤害。这种心灵的伤害常使人产生自卑、抑郁等不健康的情绪、情感,会使具有抑郁气质类型的人产生自卑、孤独、忧郁、仇恨、厌世、与世隔绝等倾向,严重影响心理的健康发展,进而导致变态人格的形成,如果进入犯罪这个领域,在长期的犯罪积累中就会形成犯罪人格。
如在豫陕特大系列杀人抢劫案中,彭妙计及其反社会团伙滥杀无辜,疯狂作案33起,杀死77人,重伤11人,可谓是残忍之极,充分暴露了彭妙计犯罪人格的心理状态。彭妙计原名彭庙寄,幼年时,其父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家境十分贫寒,六岁时开始随父亲讨饭,后流落到周至耿峪乡的姨母石明兰家,其父给人打工,仅能维持自己一个人的生活,其母仍以讨饭为生,在讨饭时,时常把他寄养在庙里,其母为了让他长大后记住这苦难的日子,于是为他起名“庙寄”。彭学到讨饭本领后,独自在外面行乞。直到9省级职业年金计划岁时才上小学一年级,
因他自小聪明伶俐,勤奋学习,很讨老师喜爱,老师觉得彭妙计哪都好,就是名字不好,提出要为他更名,征得他家人同意,在不改变发音的情况下,为他改名“妙计”。后又因为交不起学杂费,13岁那年而过早辍学。因贫困辍学了的彭妙计被人拐卖到河南省漯河地区,两年后,他一路乞讨逃回到陕西周至。后来,他在陕西关中、渭南一带流浪,顺带打工谋生。1982年,年仅16岁的彭妙计,认为父亲贫困,养不起家,将其母亲石明月以几百元钱的价格卖到江苏省,一年后,听说他母亲生了个儿子,他立刻赶到江苏将他卖掉。两年后。他又将亲妹子送往江苏作抵押将母亲赎回,安置在原籍陕西省山阳的老家。彭妙计在与人私奔在陕西户县结婚后,生了二男一女3个小孩子,一个卖了钱,一个送给了别人,自己留下一个小儿子。因他从小就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穷苦的生活、游手好闲的父亲、过早的辍学导致的基本社会化断裂,逐渐形成病态的价值观念和倒错的情感,加之身材矮小(身高1.58米),养成了他从小就自卑,仇视社会的不良心理状态,伴随着他长大成人而愈演愈烈,1992年偷牛,后逃到金矿打工。从偷矿石发展到结伙抢劫。当看到同伙被抓获处理,为了逃避侦查,最后演变成疯狂的杀人抢劫,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其杀人的目的就是为了不给侦查机关留下可供调查访问的活口。彭妙计的这种极度的反社会的犯罪心理状态在其所犯下的很多案件中都有所体现。正是这种反社会的变态心理成为彭妙计不断作案,并且愈来愈疯狂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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