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北湖古镇公道桥

邗江北湖古镇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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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传,阮元祖父、武进士昭勇将军阮玉堂,回故乡僧道桥探亲时,见商店物价便宜、公道,欣然对迎候他的扬州知府说:不如改僧道桥为公道桥好。这就是公道桥的由来,并沿称至今。
  “公道桥”,是公道集镇的俗称。人们上镇赶集,通常不叫上镇,而叫上公道桥。据清代通儒焦循所著《北湖小志·序》,“(阮)元但通籍仪征而已,实扬州郡城北湖人也。元家在北湖九龙冈,族夫焦里堂(字循)孝廉(举人)家居黄珏桥……”北湖,泛指邵伯湖北部及其近湖乡镇;九龙冈,即公道桥的别称。公道桥,大体起于宋,兴于元、明,盛于清,既是邗江北湖(乡)古镇,也是邗江第二大镇,为苏皖又一往来孔道。
  公道桥位临黄子湖口,滨邵伯湖尾闾西岸(从滨湖农场(乡)开垦后,即为公道引水河西端),东南位临白马湖(又名荒湖)和庙湾湖,西北分别与仪征、高邮市交界,是邗、仪、高三县(市、区)汇合处,自古为水陆交通要冲,现为扬(州)菱(塘)公路要道,距邗江区政府30公里。
  多年前,扬州西山即有“南六集”和“北六集”之说。南六集为“陈刘移谢西甘古”,即:陈家集、刘家集、移居集、谢家集、铁牌甸、甘泉山、古井寺。其中,甘泉山(集)现属邗江,余原属江都(扬州),解放后属仪征。南六集实为南七集,原丁古集合为一集,因称“六集”。北六集为“公大扬杭老方”,即:公道桥、大仪集、杨兽医坝(简称杨寿坝)、杭家集(原为西杭,后为大巷)、老坝头、方家集。北六集中,公道桥、杨寿坝、方家集三个集现属邗江,余三个集原也属江都(扬州),后划属仪征,且公道桥位北六集之首。民国年间(1912年—1929年),江都县曾设置北六集市(相当乡镇),其治所即设在公道桥镇。1927年,江都县设十个区,其中第十区公所管辖南六集、北六集近20个乡,区公所也设在公道桥镇,可见公道桥集镇地位不一般。
一、建置沿革
  唐代,公道桥(以下简称桥)地属江都县永丰乡。宋元时期,桥东属江都县丰乐乡,桥西属江都县太平乡。明嘉靖年间(1522年—1565年),江都县分设10个区,区下辖118里(相当于乡),地属江都县丰乐区,区下设12个里,具体属里不明。清初,仍属江都县丰乐区,区下改里为图,具体属图不明。雍正九年(1731年),江都县分设甘泉县,下设五
个区,地属甘泉县第三区。晚清时,桥东属甘泉县邵伯司巡检所埝桥乡,桥西属甘泉县上官司巡检所公道桥集。
  民国前期,桥东属江都县下水乡,桥西属江都县北六集市。1927年,江都县分设10个区,将原市、乡制改为范围较小的乡镇制,桥东属江都县第九区埝桥乡,桥西属江都县第十区公道乡和柏树乡。1934年冬,推行保甲制,埝桥乡辖5个保,公道乡辖11个保,柏树乡辖14个保。1939年汪伪政权时期,江都县改区为乡,第九区改为黄珏乡,第八区改为大仪乡;改乡为村,埝桥乡改为埝桥村,公道乡改为公道村;村下辖保如旧。1942年秋,建立共产党民主政权———公道镇、柏树乡、埝桥乡,先后属湖西办事处、甘泉县公道区。1946年9月,民主政权北撤,原建立的县、区、乡随之撤销。国民政府江都县随即恢复抗战前区、乡、保建制,惟公道乡改建公道镇,柏树乡、埝桥乡依旧。1947年10月,江都县进行并乡(镇)并保,桥东埝桥乡并入黄珏镇,桥西赤岸、柏树、准提三个乡并入公道镇,共辖18个保。
晋平公浮西河  1948年4月,共产党进入湖西地区,随之建立民主政权———公道镇、柏树乡、埝桥乡,先后属东南县、仪扬县、仪征县公道区。同年6月,埝桥乡划属黄珏区。1949年6月,仪征
县撤销公道区,并入黄珏区,划属扬州市管辖。公道镇辖5个村,柏树乡辖8个村,埝桥乡辖8个村,改属扬州市黄珏区(埝桥乡此前已划入)。1950年8月5日,公道镇、柏树乡、埝桥乡划属江都县黄珏区。1956年3月,复建邗江县,公道镇、伯树乡、埝桥乡更属邗江县黄珏区,同年4月,埝桥乡并入裔家乡。1956年11月,撤销黄珏区,柏树乡和裔家乡北部(原埝桥乡)并入公道镇,为县直辖。1958年9月,邗(江)扬(州)合并后,赤岸乡并入公道镇,改为公道乡,属扬州市,随即改为公道人民公社,以社代政,初辖7个生产管理区(亦称生产工区,原1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次年4月以后,管理区调整为18个农业生产大队。1962年10月20日,邗扬分治,公道公社复属邗江县。1964年6月,公道公社北部分建赤岸公社。公道公社辖10个大队,1个居民委员会。1983年7月,改社为乡,改大队为村。1987年8月6日,撤销公道乡,改建公道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公道镇辖10个村和1个居委会。1998年6月5日,滨湖乡并入公道镇,辖16个村和2个居委会。2000年辖13个村,2个居委会。2006年,辖11个村和3个居委会。
二、历史变迁
冗余设计  事实上,公道桥别称较多,见文献记载的有僧道桥,僧度桥,孙大桥,河口桥,湖口桥,常济桥,最后定名为公道桥,另有讹音“孙当桥”。
  公道桥历史悠久,桥名屡更。清代邑人体仁阁大学士、太傅、士林泰斗阮元考证认为,距今800多年前的宋代就有公道桥(前身)。他在所撰《揅经室集》中云:“今甘泉官册地名曰公道桥,而旧时之写者、呼者或曰僧道桥、僧度桥、孙大桥。以余论之,以僧度桥为近是。此地,乾隆乙巳(1785年)大旱水涸,湖底多古石,当是宋时物。宋时桥梁等工每用度僧僧牒银为之,苏州度僧侨即其遗制。”此后,该桥屡毁屡建,桥多毁于水。水毁桥的主因,是该桥位于邵伯湖和白马湖的要冲。每当发生特大洪水,白马湖西南杨兽医坝上游大仪集以南诸涧坝所流山洪和白马湖以南方家集上游甘泉山诸涧坝所泄山洪等同时暴发,均急流涌泻至白马湖,以排山倒海之势,直冲该桥。桥毁后,一时难以续建,赖小舟以渡来往行人。又据《北湖小志》卷三《陈欧村传》载:“陈昇字邦显……邻戚之无依者,(昇)居以庐,饭以粟,博赠无所吝,故有僧道桥。桥圮,昇以百金倡乡人(建桥),且躬督其成,易名河口桥,又因桥址在黄子湖,亦名湖口桥,今称公道桥是也。”明天启六年(1626年),里人进士常思乔捐资建桥,名常济桥,为木结构,长30余丈。清乾隆三年(1738年),邑人江部郎承炳重修此桥,复名湖口桥。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大水桥毁,复以舟渡人。晚清有孝廉陈鉌沛与释广慧等拟重修,终因桥款难筹乃止。
  民国八年(1919年),由地方绅士江苏省议员王绍鹤募资修桥,三年乃成,桥两端筑堤,
堤长300余丈,桥长50丈,下建29穹,此后专称公道桥。民国20年(1931年)秋,大水,桥坏,王又募捐修复,并添置英国钢板铺设桥面,以使往来车辆不损桥身。1946年,农历五月初五,民主政权为防扬州国民党军突袭,公道区署奉命将公道桥南端三个桥孔锯断,以阻来路,暂设渡船通行。直至扬州解放后,始修复如故。1954年大水,为防桥受毁,暂拆桥面,再设渡船维持交通。1957年,投入10万元和木材50立方米重建此桥,桥长152米,21孔,桥宽4.2米,单车道,荷载为汽6级。由于扬菱公路通车后,交通量增大,桥负荷量亦不适应,1982年10月改建,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长155.5米,宽9米,桥6孔,设计荷载汽—20级,挂—100吨。该桥为扬州地区首座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大桥,就是我们目前所见的公道桥。
三、人文荟萃
  公道桥(简称公道),人文荟萃,今古相承,绵延不断。
  清代,阮氏家族光耀乡里。康熙朝武进士、昭勇将军阮玉堂立有战功,并著有《阵法》、《箭谱》等六卷。其孙阮元是清代中叶“三朝阁老,九省疆臣”、体仁阁大学士、太傅、扬州学派泰斗。阮元从孙阮恩霖,少负文名,有诗集若干卷,未付梓,民国初,曾任北六集
什么是形位公差市总董。阮元曾孙阮晋传是当地较有名的中医,曾任公道地段医院副院长,邗江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阮元从弟阮先、阮克、阮充等均负才名,撰有《北湖续志》六卷和《北湖续志补遗》二卷传世。
  邑人王绍鹤,上海法政大学毕业,后任律师,曾任北六集市总董、江苏省议员。抗日战争时期,故友伪南京维新政府主席梁鸿志、伪江都县知事方筱亭,多次邀其出山,他均托病不就,特别是在日军头目威胁利诱聘他任伪职之时,他远避外乡,显示了可贵的民族气节。其子王纲,为江苏著名作家。割礼电影
  老红军冯益三,1926年参加工农红军,同年入党,历任排长、司务长,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荣立一、二、三等功各一次,因多次作战负伤致残。建国以后复员回乡,被定为四等残疾,享受二等养老金。回乡后,带着伤残坚持参加生产劳动,并拿出复员补助金为集体维修农具。他从不居功自傲,始终保持红军艰苦朴素以及和众同甘共苦的优良作风,多次受到县里表彰。1958年,曾先后参加全国、江苏省烈军属残废复员军人积极分子大会。
  陈文,字焕章,曾化名闵寿林,安徽郎溪县毕桥镇人,少有大志,专打抱不平。1928年5
月,受当地共产党暗中指示,为农民自卫团军事指挥,参加郎溪农民武装,失利后,辗转上海、镇江等地。抗日战争爆发后,镇江沦陷前夕,他胸怀爱国热情,召集原旧部数十人渡江北上,选定公道桥为抗日基地,组织“抗日义勇团”,人称陈团长。未几,“抗日义勇团”扩展到数百人,先后多次与日军作战。在战斗中,陈文身先士卒,虽身负重伤,仍勇往直前,士气高昂,军威大震。令日军闻之丧胆,不敢任意到扬州北乡抢掠,占领扬州西山的时间也被推迟了近一年。
  1938年冬,陈文率部移驻高邮湖以北一带(今金湖县境),队伍发展到3000多人。次年春,陈文主动派员与新四军取得联系,请求合作抗日与整训部队。时苏中工委书记惠浴宇报请陈毅司令员同意,立派工委委员吕镇中等来陈部协助并密建中共支部发展党员。由于陈文多次拒受国民党江苏省主席兼军事总指挥、反共头子韩德勤收编,韩得知陈文与新四军有联系,嫉恨在心,挟嫌报复,于1939年8月,以重兵围攻陈部。陈奋战三昼夜,终因弹尽粮绝,孤军无援,在突围无救时被擒,他仍大义凛然,怒呼:“抗日无罪,陈文何罪之有,要杀杀我,与其他人无关。”他被擒以后,受尽折磨,坚贞不屈,始终未露一言,保护了新四军派出的工作人员和许多爱国青年以及发展的共产党员。不久,陈被韩部秘密杀害,年仅37岁。
工商联章程  1986年9月,江苏省原省长,曾任新四军挺进纵队第三支队政治部主任兼苏中工委书记的惠浴宇为陈文烈士专撰《苏中工委与陈文部队》一文,称陈文部队虽然失败了,但陈文这支抗日部队在广大人民众中的影响,特别对青年人的教育是很大的,陈文为抗日、为人民而牺牲的精神是永垂不朽的,陈文不愧是爱国志士、抗日英雄!在中华民族抗日斗争史上,这一节应该记下来,作为爱国主义的史料留给后人看,这是有历史教育意义的,也是对烈士后代负责,这是我们必须做好的一件重要事情。
  (联系地址:扬州市城东路33104室,责任编辑:刘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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