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严厉打击盗掘、倒卖、贩运、私藏古生物化石的违法行为,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和《X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加大执法打击工作力度,严厉查处一批盗掘、倒卖、贩运、私藏古生物化石的违法案件,建立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护X古生物化石这一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提高社会各界依法保护和利用古生物化石的意识。
二、工作目标
制定一套详实的、操作性强的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古生物化石埋藏区属地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出台非法盗掘、倒卖、贩运、私藏古生物化石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措施,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古生物化石保护齐抓共管大格局,确保古生物化石这一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严厉打击盗掘、倒卖、贩运、私藏古生物化石的违法行为,决定成立X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地质公园管理处,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新铺镇政府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组建巡查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并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部署,督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开展X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对X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跟踪、督促各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并开展好各项整改工作;负责收集汇总领导调研,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负责每10天报送一次整改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县委宣传部工作职责为:负责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将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抓实抓好,加大日常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对古生物化石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加强对古生物化石
保护与利用的宣传教育,普及古生物化石基础知识,唤起大众参与保护资源的意识,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氛围;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