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对《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中国保监会对《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分 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对《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审慎推进保单贴现业务试点,规范保单贴现交易行为,促进保单贴现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会起草了《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将意见发送至:***********。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改革协调处(: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
 
中国保监会
  2018年1月2日
 
 
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规范保单贴现交易行为,保护保单持有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单贴现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保单贴现,是指保单贴现人(即保单持有人)以保单满期给付折价或被保险人保险责任发生给付折价的方式,通过保单贴现机构将保单受益权转让给保单投资人从而获得贴现资金,当该保单满期或被保险人保险责任发生时,保单投资人可以领取保险金获得投资收益的交易行为。
  保单持有人是指对保单利益依法享有请求权的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保单贴现机构是指在保单贴现交易中提供专业咨询、保单价值评估、资金贴现、保单保全、保单追踪等一系列专业化服务的机构。
  保单投资人是指出资受让贴现保单的投资人,可以是保单贴现机构、其他机构投资人或个人投资人。保单贴现合同正式生效后,保单投资人成为贴现保单的不可撤销受益人。
  师生畸恋下载第三条【分类】 保单贴现分为普通贴现和重疾贴现。
  普通贴现是指保单持有人无力续费或不愿意继续持有保单时,将其保单通过保单贴现机构转让给保单投资人从而获得贴现资金,保单投资人成为保单新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并承担保单到期前缴费义务的交易行为。
  重疾贴现是指重大疾病患者将其持有的保单通过保单贴现机构转让给保单投资人从而获得贴现资金,用于解决医疗救治的财务需求,保单投资人成为保单新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并承担保单到期前缴费义务的交易行为。
  第四条【主体责任】 保单贴现机构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保单持有人、保单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应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会员管理制度、客户服务体系等,切实履行风险防控责任,妥善处理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上海大学成才服务中心  第五条【信息安全】 保单贴现机构、保单投资人、保险公司办理保单贴现业务,应当遵循审慎和最大诚信原则,并对在办理保单贴现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保单贴现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保单贴现交易信息安全和保单持有人、保单投资人、保险公司的信息安全。
 
第二章 经营规则
中国物业管理  第六条【资格要求】 开展保单贴现业务,须经中国保监会同意。
  第七条【自有资金要求】ldap目录服务器 试点期间,保单投资人仅限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业务,其中,机构投资人自有资金以净资产为限。保单投资人不得变相规避自有资金监管规定,根据穿透式监管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中国保监会可以对自有资金来源向上追溯认定。
  第八条【转贴现和再贴现】 试点期间,已经贴现的保单不可办理转贴现或再贴现。
  第九条【产品类型】 保单贴现的产品类型包括普通型终身寿险、普通型两全保险和普通型年金保险。
  第十条【经营条件】 保单贴现机构开展保单贴现业务时,应依托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技术,建立统一集中的业务平台和处理流程,实行集中运营、统一管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二)具有支持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具备与保险公司相关业务系统、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对接的技术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所运营的互联网络平台,应符合国家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则,并配备专门从事互联网平台运营管理的专业人员团队。
  (四)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和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五)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十一条【贴现要求】 保单贴现业务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贴现保单合同生效时间超过2年。
  (二)贴现保单相关保险公司必须是经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在境内(不含港澳台)的人身保险公司。
  (三)保单贴现资金应于保单受益人变更后3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保单贴现人。
  第十二条【同步录像】 保单贴现机构应在保单贴现合同签订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在录音录像过程中,录制内容至少包括下列关键环节:
  (一)保单贴现机构向保单贴现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
  (二)保单贴现人做出明确肯定答复。
  (三)保单贴现人签署保单贴现合同等相关文件。
  录音录像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十三条【贴现交易记录】 保单贴现机构应将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作为与合作保险公司的信息对接交互平台,实时、准确、完整记录保单贴现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单状态、贴现对象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生存预期等信息。
  保单贴现机构应妥善保管保单贴现交易原始合同和相关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十四条【反和反欺诈】 保单贴现机构应在受理保单贴现交易申请前,审核保单贴现人资格。
  保单贴现机构应严格遵循国家反有关规定,建立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内容在内的反内部控制制度,及时识别、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网络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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