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及人员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及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5.05
【字 号】商政办函〔2019〕72号
【施行日期】2019.05.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03赤裸天使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及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发生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安委)组成单位及人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武文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宋奇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进阳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永军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 员:贺发涛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胡仁强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巩文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苏义学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段XXX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河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 斌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训焱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春华 市工信局总工程师
  赵念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汪礼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学哲 市司法局副局长
  魏晓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邢建利 市人社局副局长
  周 波 市资源局局长
  杨志鹏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排水沟
  李建洲 市城管局副局长
  储春发 市交通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
大型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叶 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余敏荣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林 市文旅局副局长
  郝玉锋 市卫健委副主任
  刘银生 市市场监管局总检验师
  赵亚龙 市体育局调研员
  吴建省 市交警支队副调研员
  王新洛 市房管局局长大阅兵2013
  李艳红 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
  饶 佳 团市委副书记
  胡玉蓉 市妇联副主席
  刘淑玲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 琦 商洛供电局总经理
  王腾翔 商洛地电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人文主义的内涵  高毅强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姜保信 市烟草局副经理
  朱建国 市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王军建 电信商洛分公司副总经理
  许 鹏 移动商洛分公司副总经理
  宋雄伟 联通商洛分公司副总经理
  田 鸽 中石油商洛分公司副经理
  师中明 中石化商洛分司副总经理
  消安委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消安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赵永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处处长张洪起担任。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联络。各单位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新确定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递补,报备市消安委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各县区政府应根据工作需要,对本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的成员名单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市消安委办公室。
  附件:商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附件
 
商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共同职责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工作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分管消防的领导是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对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社会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督促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根据《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切实履行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四)对发生的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召开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清责任,严肃处理。骨质瓷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要求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二、专项职责
  市委组织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内容。
  市委宣传部:推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市委统战部:负责宗教场所行业消防安全监管。
  市委政法委:负责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责任可溯”的新型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市发改委: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环节行业消防安全监管,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包括高等院校,下同)、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落实国家《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和“七进”工作要求,指导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市科技局:负责将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各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并组织实施,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组织指导消防安全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市工信局: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督促治安、经文保、国保等警种将消防检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督促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职责。治安部门对大型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依法查处涉及消防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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