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加强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加强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体育局
导弹打飞机∙【公布日期】2019.11.01
余干乌黑鸡∙【字 号】
【施行日期】2019.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加强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规范众性体育赛事和活动(以下简称“赛事活动”)管理,提升效能,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体规字〔2018〕3号)、《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体政字〔2014〕124号)和《关于印发<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竞字〔2015〕1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打造具有湖湘特的赛事活动品牌,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推进、全人受益”的湖南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众的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为建设健康湖南、体育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以众需求为导向,因时因地因需开展众身边的体育赛事活动,分层次分类别引导运动项目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赛事活动在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有效供给。
  (二)严守规程、阳光操作。严格按程序申报和审批体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紧扣“管办分离”要求,落实项目三方评审和网上公示机制,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赛事活动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聚焦特、打造品牌。依托我省“江、湖、山、道”自然资源,融合湖湘地域人文属性,着眼“创品牌、出效益”目标,全面创建全民健身精品赛事活动,着力打造丰富多彩、形式各异、具有湖湘特和新时代特征的赛事活动品牌。
  (四)政府主导、市场驱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着力强化政府政策引导及监督管理职能;突出市场驱动,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力打造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同举办赛事活动的格局。
  (五)因地制宜、落地见效。立足当地实际,结合传统及地域人文优势,突显众体育草
根性、开放性、规范性和效益性要求,因地制宜创新办赛办活动,要办接地气、特明、效益高、众喜闻乐见并易于参与的赛事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圆满。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全省赛事活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监管体系不断健全;不断完善省级体育赛事活动运营机制,基本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赛事活动规范化、市场化、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好众基础、社会效益和推广价值的品牌赛事活动。
  四、适用范围
  省本级主办、承办、指导或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以下简称“资助资金”)给予资助支持的,普通民众自愿参加的,以强身、健体、娱乐、休闲等为目的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赛事活动。各地、各界自主举办的赛事活动,可参照本意见实施。
  五、实施方式
  (一)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赛事活动的开展,全省各类众性赛事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省体育局只保留特定赛事活动项目的审核权限(特定赛事活动项目主要指省本级主办并给予资助资金的主题示范性赛事活动)。
  (二)省级以上或省本级主办、承办并给予资助资金支持的、需省体育局统筹实施的赛事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向社会征集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参照财政部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字〔2014〕96号)和《湖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与承办服务实施办法》(湘体字〔2017〕6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无需统筹实施的赛事活动,可依据市、县政府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承办申请,通过委托承办的方式,交由申请单位组织实施。
  (三)各地申请以省体育局名义主办、指导或申请资助资金支持的地区性赛事活动,须通过逐级上报的方式,经省体育局审核通过后,由承办单位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大型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505号令)和《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体竞字〔2015〕190号)等相关规定实施。大型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六、申办条件
  (一)申请承办省级以上或由省本级主办的赛事活动。
  1.申请承办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州体育行政部门。
  2.所需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或申办文件、市州体育行政部门申办文件、绩效目标、赛事活动承办实施方案(包括拟举办的地点及地理状况、实施条件可行性报告、容纳规模、组织形式、宣传方式、安保方案、应急预案、资金保障说明等)。
  (二)各地举办的申请资助资金的地区性赛事活动。
  1.申请主体。赛事活动举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2.申请条件。众身边的可持续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赛事活动。县级体育行政部门申报的赛事活动需在申报前获得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复或市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3.所需材料。资助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或申报文件、本级或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赛事活动项目策划方案(包括拟举办的时间、地点、活动背景、规模形式、媒体宣传、安保方案、应急预案、预算明细、资金保障说明、以往成功举办类似赛事活动资料等)。
  (三)省体育局众体育处为业务受理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申请材料提交后,由省体育局依法、依规、依程序采购或审核。
神州天戈  七、组织管理
  (一)赛事活动名称应当与实际内容一致。未经省体育局或省级单项体育协会确认,赛事活动不能冠以、标示或暗示“湖南省体育局”、“省级单项体育协会”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未经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确认,不能冠以、标示或暗示“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唯物主义认识论
  (二)赛事活动举办者,需具备下列条件: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51: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72127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活动   赛事   体育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