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曹丕“文气”说

谈曹丕“文气”说
舒城晓天中心校  程贞转  231350
模糊综合评价法
一、“文气”里的“气”之源
“气”的概念起源于春秋战国。最初是与“道”紧密结合的一个用语。中国古典哲学对宇宙如何形成、生命如何产生等问题有很深入的思考,最有代表性的是道家哲学。道家哲学的根本范畴是“道”,老子对“道”进行了描绘,“有物浑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道”是天下万物之母,但在老子哲学中,能够直接生成生命现象的并不是“道”,而是“气”。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对这段话进行了分析,“就《老子》42章说,它大概是一种宇宙形成论的说法,因为它在下文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照下文所说,一它本是一个哲学范畴,代表了中国古代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它后来逐步进入美学领域,成为中国古代美学、艺术理论使用最广的范畴之一。从先秦以至汉魏,所谓“气”除了包括生理之气的意义外,还包发展出含有精神气质的内容。这种内容的变化引出了关于主体修养的养气说。于是,气“不可力强而致
”,成了“气可以养而致”。
中国最早的养气说是针对养生而发的,所养之气主要是指人的血气。如《左传·昭公十一年》有“守气”之说,孟子又把“知言”、养气联系在一起,并把“配义与道”作为积养其浩然之气的方法。“孟子说:“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孟子·公孙丑》)孟子最关心的是社会生活中人性的善与人格的美,“浩然之气”所指的也是人的道德修养、伦理人格等理性生命之光辉。孟子首创“气”之概念;所谓“浩然之气”,便是孟子所禀有正义之气——禀赋正义之意气。浩然之气既可“塞于天地之间”,则文人之意气自亦可充塞于诗文之中。所谓“养气”,也就是一种不断向理想人格提升的道德修养,需要“集义所生”、“配义与道”,艰苦努力,方能“塞乎天地之间”。固然,这“浩然之气”还不是作家的创作“文气”,但这种强调关注生活、集义修身的理性精神对文艺创作的重作家修养、重内容气势、重社会功用有极大的影响,成为文气论的先声。
真正明确地把“气”和文艺创作活动联系起来, 将“气”作为一个心理美学概念的, 是魏晋时期的曹丕。曹丕在其《典论·论文》中把“气”这个概念明确的移植到了文学理论和美学领域,
创立了中国文学批评史上著名的“文气”说。可以说,曹丕在“文气”论的创立上具有历史性的开创意义,是中国古典文学批评实践真正的自觉
二、曹丕在“文气”论的创立上具有历史性的开创意义
曹丕(187-226),字子桓,沛国谯(今安徽毫县)人。建安十六年(211)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二十二年立为魏大子。曹操死后嗣位为丞相、魏王。公元220年迫汉献帝禅位,建立魏,在位七年,谥文帝。今存诗歌四十余首,其中《燕歌行》二首是现存文人作品中较早的完整的七言诗。有《魏文帝集》。
  曹丕的《典论》是一部有关政治、文化的论著,全书大概在宋代亡佚,今仅存《白叙》、《论文》两篇较为完整。《典论·论文》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较早出现的一篇文学专论,也是汉魏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文献。
文气说创始于公元二世纪三国时期魏帝曹丕(187——226年),乃是中华传统文学理论继公元前二十一世纪虞舜帝首创言志说之后第二座里程碑。曹丕亦因此无愧为中华文学理论之伟大奠基人。曹丕在其著名文学理论专篇《典论 .论文》中,首先提出“文章经国说”,
指出“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强调文章之社会政治功用及重要地位。然后,明确提出文气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曹丕认为文章是以“气”为主。曹丕所说的“气”,与其前的思想家们所说的“气”的内涵大有区别的。要清楚曹丕所谓的“气”是指什么,不能不了解一下汉魏之际风气极盛的人物品藻之风。
“气”即是当时清谈家们品鉴人物中最常见的词之一,它的含义包括了人的道德品质,个性气质,才能智慧等多个方面。所以,曹丕所谓的“气”,是指表现在文学作品中的作家的自然禀赋,先天的个性气质,属于生理和心理范畴,没有伦理彩,与孟子所说的具有一定伦理彩的“浩然之气”也就有了相当明显的区别。“文以气为主”的观点强调了作品应当体现作家的特殊个性,这种个性只能为作家个人所独有,“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在曹丕看来,“建安七子”之所以各自显示出各自的才能,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各人禀气有别,个性有别,直接导致了诗文的体貌风格也就有别。这种“气”体现在每个作家身上,又因人而异,好比吹奏音乐时,乐器构造随同,由于吹奏人用气不齐,巧拙有分,所以音调也各不相同。这种先天素质就是父亲也不能移给儿子,哥哥也不能传给弟弟。曹丕“论气”首先论证文章风格各异,成就不同的根本原因,强调文章各有特是由于作家各有不同的气质、
个性,故称:“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则是说人的气质、个性有清浊的不同,这也就形成了作品独特的风格特点。
“文以气为主”,就是说文必须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它决定着作品的存在价值与生命力,而这种艺术风格的最终形成,则取决于作家的独特个性与气质。
所谓“气之清浊有别”,即作家的个性气质相异。这点我们看《典论·论文》便可知晓。曹丕在评论建安时代的著名文人时说:“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之匹也。”又有“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诗,以至乎杂以嘲戏”。许成彪
在他看来,作品的气貌和作家的气质、才气等特征是统一的,作家有怎么样的气质、才气等特征,在其作品中就有怎样的气貌。譬如:徐干是齐地人,汉代齐地士人,因受风土影响,其性格比较舒缓,徐干的文章也就带有这种舒缓之风,因此叫齐气。又如孔融,因其有很高的才气,所以文章也就写的豪迈有气势。
  另外,曹丕还注意到,他在《与吴质书》(《典论·论文》)中也谈到气,其言有云:“公幹(刘桢)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 ”“仲宣(王粲)独自善于辞
赋,惜其体弱,不足起其文。至于所善,古人无以远过。”作家的才性和气质也影响到他对文体的选择与驾御上,如王粲、徐干等长于辞赋,陈琳、阮元瑜等人长于文章书记之类,这都与他们自身的“禀气”有关。建安七子各自显示出各自的才能,究其原因,是由“性”的差异所导致。这种观点也合符于魏晋人崇尚自然的风气。
由此可见,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强调个性和作品的风格关系。这对认识文学创作及其风格、成就,很有价值,对我国文学理论批评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开创意义。
“文气说”提出的一个开创意义就是对“诗言志”的超越和扬弃,为陆机“缘情说“起到很好的过渡作用。自从《尚书·尧典》提出:“诗言志”后,它便成了先秦两汉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文学观。这里的“志”指人的志向、怀抱。当然,它也是包括情感在内的志向、怀抱,只是这种情感、志向是有边界限制的,是不能违背礼仪规范的,要“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要“发乎情,止乎礼仪”。所以在先秦两汉时期,“志”及其所包括其中的情主要是一种伦理抱负和道德情怀,如朱自清所说:“‘志’在先秦是一种与礼教不分的伦理怀抱”;如罗根泽所说“这一种‘志’主要是儒家所讲的‘圣道之志’,所以“志”在内涵就是一种偏于社会伦理王道事功的主体性抱负与理想,从而“诗言志”也就是限于伦理道德王道事功范围内的文学。曹丕的“文气说”
如雷鸣闪电打破沉寂与黑暗一样打破了这种传统。它不再把伦理教化功能作为艺术的根本点与落脚处,而是通过确立“气”在文学中的主导地位、将个体的生命气质、个性、才情、禀赋看作文学的核心与中介,从此,文学不再单纯地为了某种政治伦理的功用而成为一种个体生命活动,个体才情、气质、个性的一种展露。这显然是一种不同于“诗言志”的新的文学观点,正是这一新的观点使中国的文学第一次真正将目光集中于人的自身,凝聚于个体人的生命、个性、情感。将文学的重心从外向性的伦理意志和事功理想的层面拉回到了内向性的个体和情感领域。从而完成了对“诗言志”的扬弃与超越,是文学真正觉醒的标志。
  不仅如此,由于“文气说”将文学的眼光集中于个体的气质、才情上,将内容的着重点放在个体生命情感的展露上,所以他评论当时邺下文坛主要作家应玚“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徐干“时有齐气”,公干“逸气”。由于个体的才情、禀赋不同,所以他们表现情感的风格也不同,这种对个体情感、个性的关注为后代陆机提出“诗缘情”说起到了很好的过渡作用。
三、“文气”论的创立拓宽了文学批评的审美内涵
曹丕“文气说”的提出把“气”由哲学范畴、人物品藻嫁接移入了文学理论,审美范畴。这个范畴垢引入对后世的文学评论造成了莫大的影响。研究文学,首先从作家的禀气入手,把作家视为创作主体,把作家的气视为文章的生命,这种理论标志着创作个性的觉醒、作家文学的成熟,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文学的自觉时代的到来。建安之后,文人们开始摆脱政治教化等传统诗学的束缚,自觉地抒发个人的情感,追求文学创作个性;文人诗逐渐取代无名氏的体创作,成为诗歌发展的主流;文人们开始热衷于研练用事用韵用字等形式技巧,把文学创作推向了一个唯美的时代。如果把建安时期视为文学发展的一个转折期的话,那么创作个性的觉醒,“文气”说的提出,则可视为实现这种转折的动力,一个最醒豁的标志。曹丕所说的“气”是指创作主体的内在气质,个性特征。众所周知,文艺创作的发生必须包含审美主体对客体的审美判断,客观审美标准终究要落到个体的审美感受中来,以审美个性的形式表现出来,个人气质、禀赋等生理先天因素就属于审美个性。曹丕提出的“文以气为主”正是把一直处于客体基质的“气”纳入到主体范畴,正是借助“气”这一个的生命元素,建立起了他的文学主体论。曹丕所处是世衰俗变,天下动乱的时代,当时文人认识到生命的脆弱,开始重新审视作为个体自我的价值在传统礼教观下桎梏的个性解放。社会动乱不堪反映到文人的审美视野,就形成了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所以建安文人希冀成
就一番经天纬地的事业,表现在文学创作中就都有一种“志深笔长,梗概多气”代哲学中形成了一套缜密的理论体系。曹丕把“气”从哲学范畴引入到了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活动中来,具有深刻的理论创新意义和美学意义。本文试从文艺创作和文学批评角度谈谈曹丕的“文气说”美学意义所在。,建安文学重“气”之抒发,但要想在文学作品中表现出的“梗概之气”则必须要求创作主体自身“体气高妙”,可以说正是时代原因造成了审美判断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表现在审美个体身上则使创作主体呈现出了特定的心理状态,表现出对生命的重视,重生命活力,重神气。曹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文气说”。文气说突出创作主体的个性作用,主张用“文气”作为审美判断的依据。综而观之,曹丕将“气”这一元范畴的哲学概念引入到文学领域,用“气”来解释作家个性以及独特的审美创造力,曹丕将“文气”视为一生命元素,建立起了他的文学主体论。这一文学主体论,强调的是作家的创作个性和作家个人审美的价值,而作家的创作个性和作家的存在价值,莫不本原于人的生命元素——气,这我少使曹的文学主体论有了本体论彩。“自我人格”成为个体关注的焦点与核心。正是在这里,玄学的义理走向了美学。“人的觉醒”“文的觉醒”成为时代主朝。“文气说”的提出符合这一时代主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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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气说”之后,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情况下,“气”与当时的文学观念、审美风尚相联系,
生成了一系列以“气”为中心的审美话语。南朝画家宗炳提出了“神气”,谢赫在《古画品序》中提出“气韵”,刘勰的“气骨”、“骨气”,钟嵘的“气势”,以及后来的“气格”“意气”等不胜枚举。承如前文所述“气”在物是一种生命状态,在人是一种情志状态,因而用这些富含生命情感气息的话语评论文学就成了传统文论的一个特,这要比美国理论家苏珊·朗格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提出的“生命美学”更高明、更富有意趣。
曹丕《典论·论文》中提出的文以气为主的著名论断,气是指作家在禀性气度感情等方面的特点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精神状态在文章中的体现。所谓文气既是描写作家的气质、个性,又是指作家创作个性在文学作品中的具体体现。创作主体即作家的气质、个性不同,决定了文学作品风格各异,文气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说强调创作主体心理结构的先天性、稳定性和个性差异,大大丰富了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架桥机作家论的美学涵义,开启了以论作家作品的理论传统。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曹丕的“文气说”,是中国古典文学批评史上第一个真正立足于文学的批评学说,文学批评走上了真正意义上的批评之路。曹丕在“文气”论的创立上具有历史性的开创意义,“文气”论的创立拓宽了文学批评的审美内涵。上海吴凡被网暴大大丰富了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作家论的美学涵义。
参考文献
[2]王世朝:《文气说源流考》,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
[1]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2]陈望衡,《中国美学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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