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07.07.18
【文 号】银发[2007]235号
【施行日期】2007.07.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货币政策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际标准视力表  (2007年7月18日 银发[2007]235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现将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以下简称发行库)管理,规范发行库业务操作,保障发行库安全,提高发行库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行库是中国人民银行保管人民币发行基金(以下简称发行基金)的金库。
  发行库保管下列实物:
  (一)发行基金;
  (二)保管品;
  (三)金银;
  (四)代保管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发行库及其附属场所、设施和发行库业务的管理活动。
  前款规定的附属场所是指办理发行库业务必备的场地,包括交接场地、备品和业务机具保管场地。
  第四条 发行库业务主要有下列种类:
  (一)保管发行基金、保管品、金银和代保管品;
  (二)办理人民币印制产品入库,发行基金、保管品的出入库,包括调拨、金融机构交取现金、钞票清分、残损人民币复点,以及销毁出库业务;
  (三)办理金银出入库;
  (四)办理代保管品出入库;
  (五)监督、管理金融机构交存现金的质量。
  前款规定的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下列情况之一,设立或撤销发行库:
  (一)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货币发行业务的需要;
  (三)合理调整发行库布局的需要;
  (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设立或撤销的需要。
  第六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和发行库职能,发行库设立下列四级:
  (一)总库;
  (二)分库;
  (三)中心支库;
  (四)支库。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立的发行库为总库。总库由若干总行重点库组成。总行重点库的日常管理由其所在地的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
  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设立的发行库为分库和根据货币发行业务需要设立的中心支库。
  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地市级城市中心支行设立的发行库为中心支库。
  县支行设立的发行库为支库。
  第七条 总行重点库、分库、中心支库的设立与撤销应报经总行批准。
  支库的设立与撤销由其所属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批准,报总行备案。
  第八条 各级发行库的名称应遵照下列规定:
  (一)总行重点库: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在省(直辖市)名称+重点库,所在省(直辖市)名称中不含有“省”、“市”字样;
  (二)分库:中国人民银行+所在城市名称+分库,所在城市名称中不含“市”字样;
  (三)中心支库:中国人民银行+所在城市名称+中心支库;
  (四)支库:中国人民银行+所在县(市)名称+支库。
  第九条 发行库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发行库安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各分支机构应通过加强发行库的内部控制,强化发行库管理的技术手段,确保发行库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和调换发行库内保管的实物。
  第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其辖内具体情况,设立代理发行库。
  代理发行库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 发行库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本办法所称统一领导是指总行和各分支机构对其辖内发行库管理作出统一决策以及实施各项管理活动。
第四纪冰川  水办法所称分级管理是指各分支机构对本行发行库(含总行重点库,下同)的管理,以及对本行不同级别发行库实行分开管理。不同级别发行库的实物应分别入库保管,不同级别发行库的管库员应分别设置。
  第十三条 总行对全国发行库的管理,主要有下列职责:
  (一)制定统一的发行库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尉氏县水立方
  (二)部署发行库管理工作并督促落实;
出版管理条例  (三)组织开展全国发行库检查和考核;
  (四)按规定处理发行库案件、事故、业务差错。
  第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对辖内发行库的管理,主要有下列职责:
  (一)根据统一的发行库管理制度和辖内实际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辖内实施;
  (二)部署发行库管理工作并督促落实;
  (三)组织开展辖内发行库检查、考核以及对下一级行发行库管库员的业务考核;
  (四)按规定处理辖内发行库案件、事故、业务差错。
  第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对下一级行管库员的业务考核应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六条 各分支机构对下一级行管库员的业务考核;主要有下列内容:
  (一)管库员业务技能;
  (二)管库员履行职责情况;
牟玉昌  (三)管库员执行制度情况。
  第十七条 各分支机构对下一级行管库员的考核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业务考试;
3天内三位著名音乐家相继逝世  (二)查阅登记簿;
  (三)调阅录像;
  (四)考核小组需要采取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发行库管理实施细则应报总行备案。
  第十九条 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部门应配备相应数量的发行库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行和辖内发行库的管理。
  第二十条 各分支机构对本行发行库的管理,应设置下列管理人员:
  (一)发行库主任;
  (二)发行库副主任;
  (三)货币金银部门处(科、股)长(以下简称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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