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标准简介: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1)413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符号、代号;3.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4.构件危险性鉴定;5.房屋危险性鉴定;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对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了补充;2.增加了符号、代号一章;3.增加了鉴定程序和评定方法;4.增加了钢结构构件鉴定;5.增加了附录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以模糊集为理沦基础,建立了分层综合评判模式等。
    本标准由建设部房地产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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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主编单位是: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地址渝中区人和街74号;400015)
    本标准参加单位是: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是:陈慧芳、戚正廷 赵为民、斯子芳、周云、
张能杰
氧化镍1、总则
1.o.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o.2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1.o.3  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符号、代号
2.1符号
    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L0--------计算跨度;
h——计算高度;
n——构件数;
ndc——危险柱数;
ndwb--危险墙段数
ndmb——危险主梁数
ndsb-危险次梁数
nds——危险板数;
nc——柱数;
nmb——主梁数;
nsb--次梁数;
nw——墙段数;
ns-板数;
nd——危险构件数
nrt——屋架榀数;
ndrt--危险屋架榀数;
 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fdm——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面——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R--结构构件抗力;
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
μ--隶属度;
μA--房屋A级的隶属度;
μB--房屋B级的隶属度;
μC--房屋C级的隶属度;
μD--房屋D级的隶属度;
μ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
μ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
μc——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度:a549细胞
μ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
μaf--地基基础a级的隶属度;
μbf打印机供货商--地基基础b级的隶属度;
μcf---地基基础c级的隶属度;
μdf--地基基础d级的隶属度;
μas——上部承重结构a级的隶属度
μbs----上部承重结构b级的隶属度
μcs——上部承重结构c级的隶属度
μds~--上部承重结构d级的隶属度
μ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
μ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
μ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
皇甫平事件
μdes——围护结构d级的隶属度;
γ0--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
ρ——斜率。
2.2代号
    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a、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
A、B、C、D--房屋危险性验定等级;
Fd--非危险构件;
Td--危险构件.
3.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
3.1鉴定程序
3.1.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井进行现场查勘;
3  检测验算:对房屋现状进行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
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3.2评定方法
3.2.1  综合评定应按三层次进行。
3.2.2  第一层次应为构件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危险构件(Td)和非危险构件(Fd)两类。
3.2.3  第二层次应为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a、b、c、d四等级。
3.2.4  第三层次应为房屋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A、B、C、D四等级
4.构件危险性鉴定
4.1一般规定
4.1.1危险构件是指其承载能力、裂缝和变形不能满足正常使
的结构构件。
4.1.2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
1)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构件;
2)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一轴线单面长度为一构件;
3)板式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一构件。
2墙体:以一个计算高度、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一构件。
3柱:以一个计算高度、一根为一构件。
4梁、檩条、搁栅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一构件。
5板:以一个自然间面积为一构件;预制板以一块为一构件。
4.2地基基础
4.2.1  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应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分。
4.2.2  地基基础应重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
稳定、特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4.2.3  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
    1  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4mm/月,并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向;
    2  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lOmm,且房屋倾斜率大于1%;wikipedia
    3  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4.2.4  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  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γ0S<O.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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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屋   鉴定   标准   基础   危险性   构件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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