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7.26
【字 号】津政办发[2010]82号
【施行日期】2010.07.26
霍夫曼系数∙【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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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应急救援队伍,是指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以部门、行业、驻津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救援力量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三条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专兼结合,立足实际、资源整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逐步形成我市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第四条 到2013年,市和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建制,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的应急救援队伍规范有序,全市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我市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五条 市应急救援队伍由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市专业应急救援队,驻津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救援队,志愿者应急救援队组成。
  第六条 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的骨干力量。主要承担本市范围内发生的水旱、气象、地质、地震、森林火灾和风暴潮、台风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安全事故,、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 市专业应急救援队是某一特定类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的基本力量。主要承担本部门、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跨灾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任务。
  第八条 驻津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救援队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的突击力量。主要承担本市抗灾救灾、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防止重大疫情、维护社会稳定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任务。
  第九条 志愿者应急救援队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的辅助力量。主要承担日常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遇灾时积极采取自救互救及辅助救援行动。
第三章 力量编成
  第十条 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由市人民政府组建,重点依托市公安消防总队,融合市有关部门或行业专业技术力量,形成由抢险救援队、安全监管组、工程抢修组、医疗救护组、
治安交通组、电力保障组、通信保障组、气象保障组、专家组等"一队八组"组成的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队伍编成不少于2600人。
  (一)抢险救援队由市公安消防总队组建,按照最大出动量,队伍编成不少于2000人。
  (二)安全监管组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建,人员不少于50人。
  (三)工程抢修组由市建设交通委牵头组建,人员不少于150人。
  (四)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组建,人员不少于80人。
  (五)治安交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建,人员不少于120人。
  (六)电力保障组由市电力公司牵头组建,人员不少于50人。
  (七)通信保障组由市通信局牵头组建,人员不少于50人。
  (八)气象保障组由市气象局牵头组建,人员不少于50人。掌中万维
  (九)专家组由市公安消防总队牵头组建,人员不少于20人。
废墟上的鲜花
  第十一条 市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建,全市共组建16支约4万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
  (一)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由市水务局牵头组建,人员规模为1550人。主要任务是对所辖工程进行险情处置、人员安全转移以及供水、排水设施的抢险抢修行动。《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二)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由市气象局牵头组建,人员规模为500人。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气象预警信息,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三)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由市地震局牵头组建,人员规模为300人。主要任务是开展地震监测、预警、速报、评估,第一时间对遭受震灾人员实施搜索和营救等行动。
  (四)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由市林业局牵头组建,人员规模为2000人。主要任务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预防,组织林场巡逻和专业防火力量实施灭火行动。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建,人员规模为500人。主要任务是对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等安全生产事故实施抢险行动。
  (六)环境监测应急救援队。由市环保局牵头组建,人员规模为500人。主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源调查,参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七)工程抢险应急救援队。由市建设交通委牵头组建,人员规模为2500人。主要负责被毁坏道路、桥梁、轨道等重要交通设施和供气、供热设施的抢修,对危险建筑物实施工程排险。
  (八)治安交管应急救援队。由市公安局牵头组建,人员规模为5000人。主要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交通疏导以及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相关工作。
  (九)清融雪应急救援队。由市市容园林委牵头组建,人员规模为5000人。主要承担重点地区、重要道路、桥梁路面清融雪工作。
  (十)医疗救护和食品安全应急救援队。由市卫生局牵头组建,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参加,人员规模为2000人。主要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治和灾区的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督和药品监管等。
工程图纸尺寸  (十一)动植物疫情应急救援队。由市农委牵头组建,人员规模为1000人。主要承担疫
区及受威胁区域的封锁隔离、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及监测防控等任务。
  (十二)电力抢修应急救援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建,人员规模为1000人。主要负责被毁坏的电力线路及设施的抢修和恢复,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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