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2021.09.07
【分 类】新闻发布会
正文
皇室的赏赐 
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郃中林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并感谢大家参加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今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突出问题要重拳出击,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种业振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情况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  目前我国形成了以种子法、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体、以有关司法解释为补充的较为完整的种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通过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专门立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通过专利法保护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相关功能基因、编
码蛋白以及载体;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育种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通过商标法的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种子来源及商业声誉;通过我国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侵犯注册商标罪等多个罪名,制裁伪劣种子等农资制假售假犯罪。近年来,人民法院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为种业自主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职能,依法保护产权。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点。2016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民事案件共计781件,年结案量从2016年66件上升到2020年252件。案件影响很大、增幅很快,其中85%以上为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主要涉及玉米、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超七成案件品种权人胜诉。在“两优培九”杂交水稻品种权合同纠纷上诉案中邀请袁隆平院士等参与并有效促成当事人和解,在侵害“郑58”玉米品种权申请再审案中对4950余万元的高额侵权赔偿予以确认。
归有光研究
  (二)制定司法解释,加强审判指导。先后制定了3部有关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司法解释,发布了3件涉及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的指导性案例。今年7月5日发布的《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对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进行了全面总结,以强化品种权保护、激励育种创新和保障种业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针对实践中亟需解决的审判难点和新问题,拓展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降低维权难度、完善法律制度、规范鉴定程序,重拳出击侵权假冒,构筑起对侵权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链条打击,提升司法保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将我国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
  (三)改革审判机制,提升司法能力。先后设立4家专门知识产权法院和23家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包括植物新品种案件在内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对植物新品种权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护。目前全国共有40家具有植物新品种案件管辖权的第一审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于去年底成立,将紧密围绕“南繁硅谷”建设,打造国际化高水平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2019年1月1日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裁判标准有效统一,审判质效明显提升,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降至120天左右;截至今年8月底法庭共受理植物新品种二审案件104件,审结78件;今年3月起,法庭设立专门的植物新品种合议庭,进一步加强对涉种业案件的集中审理和统筹指导。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技术调查、专家咨询等制度做法,在疑难复杂植物新品种案件审理中注重发挥育种专家作
用,准确查明技术事实,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四)建立专家智库,深化高端咨询。为提高人民法院专业司法能力,准确把握种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于今年5月建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智库,重点就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和规则的制定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推动逐步形成稳定可靠的种业知识产权高端专家咨询工作机制。专家智库首批聘请了包括邓秀新等6名两院院士在内的10名专家,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智库专家对司法解释和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建议。
  (五)强化工作协同,构建大保护格局。注重与农业农村部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形成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执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今年5月26日,与农业农村部签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并联合举办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7月6日,组织全国具有植物新品种案件管辖权的高、中级法院参加全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通过司法与行政的紧密合作,努力构建高效有力的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推动我国种业保护再上新台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种业振兴行动方案》,以新的植物新品种司法解释实施为契机,以严厉制裁套牌侵权行为为重点,不断提升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传承进化
  (一)进一步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把握和准确理解新司法解释扩展保护范围、提升保护力度、降低维权难度、促进育种创新的目标导向,切实把司法解释的精神和原则落到实处。秉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司法理念,用好举证责任转移、举证妨碍、文书提出命令等制度,善用帮助侵权、惩罚性赔偿等重点条文,让侵权人无处遁形、无利可图。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针对套牌侵权行为重拳出击,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判处惩罚性赔偿。严厉震慑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用好用足现行刑事法律制度,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环境,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大对套牌侵权等严重侵害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
北京种子交易会>道生一  (二)进一步指导地方法院发挥好职能作用和特优势。加强前沿问题研究,加大对下指导,统筹推动提高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育种创新能力。指导各地法院结合本地种业知识产权工作特点,积极探索符合当地特的保护模式。指导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和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南繁硅谷”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和服务,打造国际化高水平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指导海南、四川、甘肃、黑龙江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育种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种子库所在地法院,积极研究解决当地司法保护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动提升种业创新基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指导河南、江苏、山东、安徽、甘肃等种业较为发达、种业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地区,加强战略性布局和前瞻性思考,精心打造具备相应能力和规模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实施精细化审判,切实优化市场环境。指导各种业产业园所在地法院,有针对性地探索和创新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模式,通过司法保护助力种业全产业链发展。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40: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71397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保护   种业   知识产权   司法   新品种   植物   案件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