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联系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国家级精品课程教案15页

第五章联系与发展
☆教学内容
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是与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法与唯物主义是统一的。辩证法巩固着唯物主义,使唯物主义成为包括历史观在内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而唯物主义又巩固着辩证法,使辩证法成为“合理形态”的辩证法。唯物论与辩证法的高度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显著特点之一。
第一节联系的普遍性和发展的方向性
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虑自然界、人类历史和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辩证图景。唯物辩证法就是对这幅生动画面、辩证图景的理论再现。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人们考察事物、分析问题的基本原则。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归根到底都是从各个方面揭示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
一、世界的普遍联系与系统联系
1、世界的普遍联系
(1)联系范畴的含义
联系或关系作为哲学范畴,包括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2)联系范畴的特点
联系既是客观存在又是普遍存在。
A.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事物的联系就其与人的实践的关系来说,可分为自在事物的联系与人为事物的联系。自在事物中的机械、物理、化学、生物的联系在人产生之前就存在着,它们当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人为事物的联系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尽管它们体现出“人化”的特点,但它们仍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为事物的联系只有反映了客观的联系才具有真实性,并经过实践这一客观的物质活动才能转化为现实性。所以,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事物的联系,就其本质而言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B.联系的普遍性。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观点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指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现象、过程这样或那样地联系着,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二是指任何事物、现象、过程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当代科学的发展进一步说明了联系的普遍性。人类所面对的世界中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
们无不与周围的事物和现象处于广泛的、普遍的联系之中。横断科学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以及自组织理论的兴起,证明整个世界不仅有着纵向的联系,而且有着横向的联系。科学史表明,把通常看来似乎没有联系的事物联系起来,往往构成了科学上的重大发现,如把粒子性(非连续性)与波动性(连续性)
结合起来就建立了量子力学。当代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两门或多门学科的交叉处、相交处建立起新的学科。
C.联系的中介性。世界上的万物既作为个体事物存在,又作为普遍联系的事物而存在。“每个事物(现象、过程等等)是和其他的每个事物联系着的。”要理解每个事物如何与其他每个事物联系起来,就必须理解中介这一概念。中介指的是两个事物之间的中间联系,任何事物之间不论存在多大差异,都可以通过中间联系沟通起来。两个极端不同的个体通过中介而联系起来,不同的东西通过中介而被纳入到一个普遍联系的系统之中。一切都互为中介体现着事物普遍联系、相互转化的特性。这表明,任何事物都是普遍联系中的一环,因而每一事物都可以成为其他事物的中介,每个事物与其他每个事物通过中介而连成一体,所不同的只是两个事物之间的中介联系多些或少些、复杂些或简单些而已。所以,事物的普遍联系只有经过互为中介才能实现,而中介也只有在普遍联系中才能产生和存在。
2、世界的系统联系
(1)系统观的产生与发展
在当代,普遍联系的观念又是与系统的观念结合在一起的。系统观的确立,使人们对事物存在状态的认识,由“实物中心论”进人到“系统中心论”。长期以来,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停留于“实物中心论”,即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个彼此区分开来、各自独立的既定的实物上面,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世界只是无数不同的实物单位的集合体。而传统哲学中那些关于不可再分割的基本实物单位的抽象,如“质点”、“刚体”、“宇宙元素”和没有内部结构的“原子”等,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这一思潮。系统论虽是当代科学的产物,但系统的观念却古已有之。从词源学的角度看,系统(system)这个词最早出现于古希腊语中,意指由部分组成的整体。德漠克利特著有《世界大系统》一书,这是最早采用“系统”这个词的著作。亚里士多德则提出了“整体大于它的各部分的总和”的这一具有系统论思想的著名命题。
在系统论的创立过程中,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起过重要的促进作用。一般系统论的创立者贝塔朗菲把黑格尔和马克思看做系统论的理论先驱。恩格斯在总结19世纪自然科学的重大发展时,曾明确指出:“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说明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说明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
(2)现代系统论的一般思想
系统论是全面揭示对象的系统存在、系统关系及其规律的观点和方法,其基本特征是,把事物、过程、现象看做系统的存在,通过对相关性的研究和定量化,深入认识世界。
在系统论看来,任何一个事物都存在着系统和要素两个方面。系统是诸多要素相互联系的整体,或者说,系统是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所构成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各个部分。
一般来说,系统大于其要素相加之和。这是因为,系统的存在不仅依赖于要素的存在,而且依赖于要素与要素之间的相关性,正是在要素之间的相关性中产生了有机的统一体—系统。
系统的分类是多种多样的:从要素性质的角度而言,有物质系统和精神系统、
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天然系统和人工系统等;从结构和功能的角度看,有静态系统和动态系统、线性系统和非线性系统等;从系统与环境的关系看,有封闭系统和开放系统等。
(3)现代系统论方法一般特点
中西真理香系统论观察和分析事物具有一系列特点:
A.相关性。系统论认为,任何一个事物都与其他事物处于相关性之中,事物内部诸要素也处于相关性之中,正是这种相关性使事物形成了“关系质”,从而表现出系统的特点。今年疫情发展趋势
动物学哲学B.整体性。系统论认为,事物的相关性形成了事物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表现为,系统对外来作用能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作出反应,而不管它作用于哪一部分;同时,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它的每个要素都不单独具有的功能和性质。通常,把这种只是系统整体才具有的特殊规定性和功能,叫做“系统质”和系统功能。
氢溴酸C.有序性。系统论认为,系统内部结构具有层次等级式的组织化特征,每一系统都是由若干作为要素的子系统所组成的,而子系统又由一定数量的更低层次的要素组成。在这种层次等级式的结构中,系统中的各个因素都保持其特定的位置,各有一定的顺序和规则。认识一个系统,也就是要认识从事物相关性、整体性中产生的“有序性”。系统内部的“序”必须在与环境的不断“耗散”过程中,即与环境的物质、能量、信息的动态交流中才能保持和发展。从系统内在的有序过程和系统与环境的交换过程来分析系统,认识就进人到系统的整体性的本质中。而从系统的整体发展方向来看,系统的形成是从无序向有序,从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的不断演化过程。正是事物有序性的不同,使系统的结构展示出等级层次的不同。
D.是模型化。系统论不仅对复杂事物进行定性研究,而且对它们进行定量研究。系统论从相关性、整体性、有序性的角度研究系统,既是定性的又是定量的。系统论通过使系统方法与数学方法、人工智能、逻辑学的结合,把系统分解为各种模型,提供模型的各种可能的运动过程,从而为人的认识和实践提供系统的具体模型和最优解。
(4)现代系统论方法一般原则
系统论就其思想实质而言,就是要按照事物本身的系统特性把对象放在系统的联系中加以把握。构成科学系统观和方法论的主要原则有:整体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定量化原则、最优化原则等,这些原则和相应的方法的形成和发展,不仅给科学和实践带来巨大的效益,而且显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深刻性和具体性,给唯物辩证法的具体化提供了范例。
二、物与物的关系和“为我而存在的关系”
1、世界多样联系中的物与物的关系和“为我而存在的关系”
(1)物与物的关系和“为我而存在的关系”的产生
世界的普遍联系总是通过联系的多样性而存在的。对于联系的多样性,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划分,如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等。从总体上看,联系可划分为两大类,即物与物的关系和“物为我而存在的关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排有‘关系’;对于动物说来,
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动物只是被动地适应环境,它虽然也与外物发生联系,但这种联系是自在的、天然的联系,因而不是“关系”。人要能动地改造自然,使其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只有人才与外物发生关系,一种“为我而存在的关系”。
(2)物与物的关系和“为我而存在的关系”的基本含义及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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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与物的关系主要是指“自在事物”之间的关系。
“为我而存在的关系”包括物与物的关系,但又不等于物与物的关系,它是人类在实践中所创造的关系,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
人是一种主体性的存在,这种主体性的存在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对象性的关系,因为动物肯定自然的直接存在状态,而人是以自身的活动否定自然的直接存在状态,赋予它以合乎人类目的或需要的形式,即在自然的直接存在状态中注入人的“灵性”和智慧的活动,使“自在之物”成为合乎人的目的的“为我之物”。所以,马克思在批判旧唯物主义时指出,对于现存事物不能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要同时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要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所谓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也就是从人与对象的否定性关系上去理解。现存世界是人类世世代代实践活动的结果,又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它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永远地经历着革命性的改造和变革。因此,从人与对象的否定性关系去理解,就不能把现存事物看做永久不变的存在状态,而应该把现存事
物作为人类实践活动历史进程中的一个暂时性环节。
2、“为我而存在的关系”的特征
(1)客体是“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中的客观事物
客体之所以成为客体,之所以能够被主体选择作为活动的对象,就是因为客体对主体有用、有价值,即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主体在活动中对客体的改造也就是力求使客体满足主体的需求。在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同时,主体的本质力量也就在客体中表现出来。因此,在“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中,主体是中心,是目的,而客体是满足主体需要,体现主体本质力量的对象。
(2)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不是既定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历史性的、变化发展的
在“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中,主体要能动地改造自然,使外部世界以新的姿态展现在人的面前,使物以人的方式而存在。处在“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中的自然界,是人的活动的结果,是以人的活动为基础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环境也使人发生变化,人在改造世界的同时,也使自身得到改变,即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无论是人的变化,还是环境的变化,都只能从人的实践活动中得到理解。因此,人的主体性是理解“为我而存在的关系”的关键。
(3)在“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中,主体和客体各以对方为中介而使自身二重化
在“为我而存在的关系”中,主体以客体为中介使自身二重化,客体也以主体为中介使自身二重化。具体地说,主体在改造对象的过程中,获得了自由,而这种自由,只有在认识并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才是可能的。为此,人必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使思维从自然中取得越来越多的相对独立性。这样,作为主体的人就分化为肉体的、服从自然规律的我和精神的、超越外在自然的我。这是从主体方面而言的。从客体方面说,由于主体不会满足于自然界的现实状态,而必定会努力使外在世界符合自己关于外在世界的理想。因此,在人的活动中,作为客体的世界也发生二重化,即感性的现存世界和理想
的世界。人的实践活动的过程,就是两个世界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得到解决的过程。
总之,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为我而存在的关系”的思想,鲜明地突出了人的主体性以及人的主体性的存在方式。深刻理解“为我而存在的关系”,对于人们进一步理解唯物辩证法具有重要意义。
三、运动、变化、发展及其方向性
1、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基本概念
辩证法不仅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的科学,而且也是关于世界永恒发展的学问。世界的普遍联系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统一体现出唯物辩证法的全面性特征。唯物辩证
法把运动、变化、发展结合起来表述自己的发展观。运动、变化、发展是属于同一序列的概念和范畴。
运动就其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它标志事物变动不居的动态过程。
变化主要指运动的一般内容,即运动的多样性,运动的不同过程、状态和趋向,事物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演变,等等。
白粉妹下载发展是在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物质世界运动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发展是指前进的变化或进化,反映着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或从一种运动形式中产生另一种运动形式的过程,从总体上概括世界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的上升的有方向的运动。把握辩证法的“发展”范畴,需要深刻理解世界辩证运动的丰富特征,其中包括运动变化的多样性、多向性与总体性的统一,量变与质变的统一,事物自己运动、自我完善与向他事物转化的统一,新事物产生与旧事物灭亡的统一,等等。
2、世界发展的统一性与方向性
运动、变化、发展之间的辩证统一及其方向性,是通过物质运动形式的多样性及其相互转化表现出来的。
不同的物质运动形式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并依据一定条件相互转化。不同运动形式的区别,在于不同运动形式有着不同的物质基础和特殊矛盾。同时,不同运动形式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包含着低级运动形式,发展就是在低级运动形式中分化出高级运动形式的上升性运动,是方向的上升性的统一,或者说是事物变化的多向性与总体方向的前进性的统一。
事物变化的多向性主要表现为三种方向的运动:一是单一水平的运动,即同一等级运动形式之间的变化;二是下降的运动,即从高级形式向低级形式、从有序向无序、从较复杂向较简单的变化,如化合物和有机体的分解,生命体的死亡以及一切机械的、光的、电磁的、化学的和生命的运动向热运动形式的转化;三是上升的运动,即由低级向高级、由无序向有序、由简单向复杂的运动。其中,上升性在多向运动中占主导地位。
3、世界发展的实质
承认发展的总体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就必然要承认新陈代谢是普遍的、不可抗拒的规律。自然、社会和人类发展的总的方向和基本趋势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以上升性运动为总体特征的。
所谓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与此相反,旧事物则是历史发展过程
中逐渐丧失其存在必然性的、日趋灭亡的东西。区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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