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5.12.02
【字 号】吉安监管人字[2005]257号
【施行日期】2005.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东方鲎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吉安监管人字[2005]257号)
各直属单位: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已经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丹阳地震  根据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较好地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六元子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紧紧围绕科技兴安、人才兴安战略的实施,适应我省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解放事业单位的生产力,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骅探网oej5
  严格按照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吉办发[2005]9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吉办发[2005]32号)、《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未聘人员安置办法》(吉办发[2005]33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暂行办法》(吉人联字[2005]41号)、《吉林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吉人联字[2005]42号)、《吉林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
办法》(吉人联字[2005]43号)等政策性文件(简称“1+5”政策性文件)的要求,紧密结合所属事业单位的实际,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符合各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岗位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聘上岗,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分配制度,实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的自主权,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改革的范围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全部事业单位,即: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吉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吉林省安全技术评审鉴定中心、吉林省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吉林省吉安宾馆。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这次改革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5年12月2日~2005年12月20日)
  (一)成立工作组织
陶慕宁  1、成立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吉安监管党组字[2005]17号),负责局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分别成立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和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
  (二)学习宣传动员
  1、召开全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所属事业单位全体职工参加。公布《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宣传改革的意义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动员广大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2、各单位分别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全省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领会实质,了解掌握省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总体要求。
  (三)制定实施方案
  各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以及配套文件和《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12月20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实施方案主要应包括实施的方法、步骤、完成时限、组织领导等。岗位设置方案须单独制定,经局领导小组审核,报省人事厅审批后实施;岗位设置方案主要包括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机构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实际设置岗位总数,管理岗位设置总数、领导岗位数、其他各级职员岗位数及所占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数及所占比例,工勤岗位设置总数、各级工勤岗位数及所占比例。竞聘上岗方案、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未聘人员安置方案等,既可单独制定,也可包含在实施方案之中。单独制定的方案与实施方案同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12月21日~2006年1月15日)
  (一)确定各单位领导班子。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即各事业单位的处级领导岗位均实行竞聘上岗,由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
位处级领导岗位竞聘上岗方案》,明确各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资格和竞聘上岗的方法、步骤,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竞聘上岗的结果,经组织考察后,由局党组确定聘用人选。
  (二)公布改革方案。《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在动员大会上公布。各单位将经省人事厅或局领导小组批准的实施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以及竞聘上岗方案、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未聘人员安置方案等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布。
  (三)组织实施竞聘上岗。各单位按照竞聘上岗方案或办法,根据每个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应聘人员实施竞聘上岗,通过竞聘决定受聘人员。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范围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通过竞争上岗确定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由合同鉴证机构进行鉴证。
  (五)安置未聘人员。未聘人员一律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安置。各单位按照未聘人员安置方案或办法,对未聘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实行内部待岗的,按照规定发放生活费。
  (六)聘后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所设岗位的职责、资格条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增资、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月16日~2006年1月25日)
  各单位要在人事制度改革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人事培训处)。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事业单位改革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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