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天下篇》解说(11·7)

《庄子·天下篇》解说(11·7)
11·7
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历物之意,曰:“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我知天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解说】
1、 这一章是介绍惠施的思想,一开头就说惠施如何,不采用“古人道术有在于是者,某某闻其风而说之”的套路了,是因为古人道术中根本没有涉及惠施的那些“怪论”的内容。——头四句只是介评惠施其人。“多方”是说他研究的学问不止一种:“方”字有道理义,但这里也许就是指“方术”;“其书五车”当是说他自己的著作有五车,因为此句是用来指证他“多方”,不是要说明他喜欢看书买书(当时的“书”是竹简书);“舛驳”是驳杂不纯义;“不中”是不中肯的意思。这几句说明作者对惠施的学问评价不高。
2、 “厤物之意,曰”领出的一大段话是惠施的原话(惠施的著作失传了,本篇保留了他的这些“原话”,所以极有资料价值)。——注意:这里的“厤”字同“暦”,“暦”本指推算天体运行和季节时令的方法,故用作动词就有了“推究”义;“意”通“亿”,“之”是“至”的借字,故这五个字用现在的话说是:他思考、推究了无数事物的个例后,得出结论说。这段话可说是表达了十个意思(注家们都将原文断为十句),所以人们称之为“惠施十事”,对这“十事”,历来,特别是我国引进西方哲学以后的“近代”以来,注家们说解甚多,且都可以成立,但哪一说是惠施的原意,就不好确定了。我的领会,关于前七事,惠施的思路、原意是:
头一“事”的两个命题(“至大无外”,“至小无内”),明显是同语反复,故其真理性是“自明”的:他先从俗,认定大小二者是“外包”和“内藏”的关系,从而具有“传递性”;这样,“至大”和“至小”的定义就已经预设了前者“无外”,后者“无内”,即正是用“无外”和“无内”来定义二者的。第二事(“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同样如此:你按世俗的观点给“厚”和“积”下了定义,就会发现你其实是说,“厚者,积之所成也;积者,厚之所加也。”——据此要说,这里,惠施只是提出了三个康德所谓的“分析命题”,这说明他有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不说明他在“实证知识领域”有什么新发现,新观点。又,所谓的“大一”和“小一”,那是他给“至大”和“至小”起的“别名”,不必追究(都说成“一”,倒是表明他很有
见地);陈述了“第二事”后加一句“其大千里”,是补充说,但无“厚”的东西也是可以很“大”的(“千里”不是实指,只是表达“大得很”的意思),足见这个“大”是从“面积”方面说的。
第三事:“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这两个说法是通过“相对的观点”达到的,更没有实证性,而且这明显是举两个极端的例子,想给人更深的印象罢了:高低,长短、大小等的认定,取决于你拿什么作“参照物”和论者的观察角度,所以抛开这两者,就谈不上区别了。——这不过说明惠施确实是个极其聪明的人。
第四事:“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方”相当于“刚刚、正在”;“中”指“正中间”,“睨”是“中”的反义词,偏斜义)。惠施必是通过“变”的概念达到这两个命题的:你说太阳“到”天的“正中”了,他就会问你“到”是什么意思;只要你回答得不离谱,他就会分析说:可见你承认,“到了某处”就是“刚刚”还不在那里,又“同时”离开那里了的意思(否则,它岂不是至少有个时段中是不动不变的了?)这不就是“方中方睨”吗?对“方生方死”,他自然可以仿此分析。——可见这又是不证自明的“分析命题”,其真理性是由它的“前在概念”即“变化”概念来保证的。又,“至大无外”的说法也可说是通过“变”的概念达到的:让一个东西“更大”,就是让它“向外”扩张,而“至大”,质言之就是“无可扩张”了,所以“无外”。“至小无内”可仿此说明。
第五事只是又起两个名字:所谓“大同”是指同类事物的共性,“小同”是指同一大类中各个小类的共性,这二者自然有“异”,他称之为“小同异”。这样,往上推至大同的极限,就天下万物都是同类,也有共性,他称之为“毕同”(“毕”是“皆、全”的意思);往下推至个体,就天下万物莫不相异,他称之为“毕异”;综合这二者,他称之为“毕同毕异”。——这只是把事物之间差异的相对性做了一个特定的表述。
第六事说“南方无穷而有穷”(“而”字相当于“又”),乃是陈述一个简明的事实:你往南方走可以永远不断走下去,这就是“南方无穷”;但既说“南方”,你就不能往北走,即“南方”受“北方”的限制,可见它又是“有穷”的。这不过说明惠施知道“有穷”、“无穷”概念也是相对的,而且同“有条件”和“无条件”的概念是“同一序列的概念”。——第七事“今日适越而昔来”(“今”、“昔”二字相当于“现在”与“此前”),同第四事一样,也是凭着“变”的概念达到的,不过这里不是着眼于“变”的“空间方面”,而是“时间方面”。
3难讲的是后三事,因为都不像是命题了。对这三事我想说:
第八事“连环可解也”:谁都不解释这个“解”字的意思,只就整个命题发议论。《方注》对这一“事”做的注释,显是是对前人解读此句的总结:“‘连环句’:有两种理解。其一,以不解为
解。其二,以自然毁坏为解,即从连环既成之后到毁坏之时,都处在‘解’的过程中,故说‘可解’。”这显是介绍冯友兰先生的这个“不像是解读”的解读:“连环是不可解的,但是当它毁坏的时候,自然就解了。事物自身的同一都包涵有差别。连环存在的时候,也就是它开始毁坏的时候。”冯先生接着说了个故事:“据说,有一个外国的使臣给齐威王后一个玉连环,请她解开。齐威王后拿了一把锤子,把玉连环打碎,向使臣说:连环解开了。惠施的这个辩论,也说明,解与不可解也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中国哲学史新编·第十一章》)我敢说:这决不会就是惠施的意思。——第九事:“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这哪里是什么正经的命题,一句荒唐话而已:燕国是在越国的北边,“燕之北越之南”是在哪里?!第十事:“氾爱万物,天地一体也。”这也不是命题,而是建议、口号、呼吁。
因此我认定,惠施在说了前七事后,就不想继续罗列他心中的“辩证命题”了,而是想根据前七个命题的“无可反驳性”,说:如果承认事物的变化是绝对的,从而相信一切都是相对的,即每个东西都是处在与其对立面的统一中的存在,那么我就还可以说出无数个像上面这样的、看似荒谬、细察之则包含深刻道理的命题来。于是就说了这后三事。——注意:他选说第八事,当是因为“连环不可解”乃是当时人的共识,加之冯友兰先生说的那个故事造成的“国际背景”,这个问题就成了当时“很有名的问题”;说第九事,则是因为它具有极为明显
的荒谬性,而且哪是“天下之中央”,正是中国人最想知道又不得而知的;至于他最后说“这样一个第十事”来,是否表明,以“氾爱万物,天下一体”做标榜,以此号召天下人,这也是惠施的政治主张,也即他的学说的旨趣?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辨析】
1、 《今注》为此章做了十四个很长的注释,罗列了十几个名家对“惠施十事”的解读,有的很“现代化”。——《方注》的注释都是作者“自己的”,所以有可挑剔之处。例如它有个注释是:“‘今日’句:这是一个时间上今昔相对性的命题。今天所谓的昔,正是昨天所谓的今;今天所谓的今,明天就成为昔。所以从今天的角度说,是‘今日适越’,而从明天的角度来看,就成为‘昔来’了。”这也是哲学史家冯友兰先生对此句的解读,但我以为这解释只是“本身”不错,并不符合惠施做出这命题的思路。因为这个解释太肤浅,是“凡夫俗子”都想得到的,惠施不会拿来“显摆”他的高明。他的论辩一定是:你说你“现在”到越国了,但你能这样说,正好说明你“到”越国是在你“这样说”之前,质言之,你是“昔来”的。这样解释才有“新意”,才显示了惠施的“辩才”。因此,他这命题主要是基于“变化的绝对性”这个观点和信念得到的。
2、 《今注》作者给出的译文,每一句都是照字面直译,所以谈不上有误。——《方注》不完全是直译,所以就有可挑剔之处。例如“其书五车”,它翻译为“他所藏之书有五车”,这等于宣告五车书不是惠施自己的著作,可这没有根据,似乎也不合这里的语境。又如“物方生方死”句,它翻译为“万物刚刚出生,便已走向死亡。”这也有违惠施本意:刚出生便“走向”死亡,这是谁都知道的,他要说的新意一定是:“死生齐一,生同时就是死”。
【译文
惠施的学问广博,他的书多达五车,论说的道理则杂乱无章,言辞江都市仙女镇中心小学多有不够中肯之处。他推究分析了很多很多事例之后,最后得出结论说:“一个东西大到极点了,对它而言就没有外边,称为素爱‘大一纳滤;小到极点了,对它而言就没有被遗忘的稻草内部,该称为小一一个东西没有厚度,不可累积,但它却能有成长与成功千里之大(因此可以说:)天和地一样低,山和泽一样平太阳正连环可解也时正是偏斜之时,万物刚生出就已经死亡。大同和小同差异,这叫小同异;万物完全相同也完全相异,这叫大同异。南方既没有穷尽有穷尽的。某人今天才来到越国,可他昨天已了。因此,还可以说:连环可以解开的;我所知的天下的中央就在燕国之北越国之南泛爱万物,天地合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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