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票交所

⼀⽂读懂票交所
⾦融监管研究院研究员朱冰杰
西乡县卫生局
ebscohost本⽂纲要
〇、什么是票交所?
⼀、票交所成⽴背景
⼆、票交所系统
(⼀)电票系统
(⼆)票据交易系统
(三)纸电交易融合
(四)系统接⼊模式
三、票交所参与⽅
四、票交所业务范围
(⼀)票据业务处理
(⼆)托管登记
(三)清算结算
(四)信息服务
(五)收费定价
五、票交所创新项⽬
(⼀)标准化票据
(⼆)供应链票据平台
(三)票付通
(四)贴现通
六、票交所风险管理
〇、什么是票交所?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票交所)是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由中国⼈民银⾏批准设⽴的全国统⼀的票据交易平台,2016年12⽉8⽇开业运营。
作为中央证券存管(CSD)与证券结算系统(SSS),票交所是我国⾦融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通过旗下两⼤系统:电⼦商业汇票系统(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 System,ECDS,以下简称“电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票据交易系统”)提供票据报价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信息服务等功能,承担中央银⾏货币政策再贴现操作等
称“票据交易系统”)提供票据报价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信息服务等功能,承担中央银⾏货币政策再贴现操作等政策职能,是我国票据领域的登记托管中⼼、业务交易中⼼、创新发展中⼼、风险防控中⼼、数据信息中⼼。
截⾄2020年7⽉13⽇,票交所统计项下本年度发⽣票据承兑⾦额达12万亿元,票据贴现⾦额达8万亿元,票据交易⾦额达37万亿元。
⼀、票交所成⽴背景
中国每⼀个⾦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成⽴,都存在着其特有的市场背景和监管意图。
市场背景上,过去票据市场主要采取纸票的模式,但由于纸票交易效率低,易损毁、篡改,保管审验交割⼿续繁琐,欺诈风险频发。2000年以来银监会⾏政处罚案例中,票据违规相关案例占据近三分之⼀,持续受到监管机构的重视。
⽽在2016年,票据违规更是⼤案频出:
•1⽉22⽇,农业银⾏北京分⾏票据买⼊返售业务发⽣重⼤风险事件,涉案⾦额达39.15亿元,部分存管
的纸质票据变报纸;
•1⽉28⽇,中信银⾏兰州分⾏发⽣票据业务风险事件,涉案⾦额达9.69亿元;
•4⽉8⽇,天津银⾏上海分⾏票据买⼊返售业务发⽣风险,涉案价额达7.86亿元;
•7⽉7⽇,宁波银深圳分⾏原员⼯违规办理票据业务,涉案⾦额达32亿元。
半年多时间票据涉案资⾦超100亿元,且银⾏承兑汇票涉案较多,极⼤地损害整个了票据市场的信⽤。
另外,在不断曝出的风险事件中,票据中介的⾝影时常出现。由于企业纸票贴现市场割裂,利率信息不对称,贴现⼿续繁杂,票据中介逐渐产⽣,甚⾄形成垄断趋势,操作违规导致票据风险事件频发。且票据中介业务⼀直游离在监管之外的灰⾊地带,业务规模⽆法统计,不公开、不合规的运作⽅式对票据市场参与主体的合规经营构成冲击,“劣币驱逐良币”,增⼤了票据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也加⼤了监管层的管控难度。
监管意图上,票据市场风险的愈加膨胀⼤⼤触动了监管层,央⾏下定决⼼取代纸票,降低票据业务和资⾦清算当中的风险,总体两个举措并步⾛,“电票推⼴化”和“纸票电⼦化”。
尽管2009年央⾏推出了电票系统,电票市场占⽐始终不⼤,票据电⼦化⽔平提升缓慢。央⾏为强⼒推
动电票占据票据市场的主导地位,屡屡发⽂,尤其是2019年8⽉30⽇发布的224号⽂(《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制定纸质商业汇票出票限额,压缩⼤额纸票⽣存空间;取消直贴环节贸易背景审核,消除票源的监管套利;扩⼤转贴现市场的参与者范围,⾮银机构以及⾮法⼈产品可以直接参与票据转贴现交易,打破银⾏资⾦渠道垄断。
为实现“纸票电⼦化”,监管层决定通过建设统⼀的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制定统⼀的业务规则,重塑票据市场⽣态和秩序;由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对银⾏间纸质票据交易实⾏全⾯托管,推动电⼦票据和纸票电⼦化完全取代纸票的地位,实现转贴现市场电⼦化全覆盖,交易模式向集中统⼀的线上交易转变。⽬前纸票市场占⽐已低于1%,“纸票电⼦化”的历史任务已接近完成。
2016年12⽉7⽇,央⾏出台《票据交易管理办法》,明确票交所为央⾏认可的、全国统⼀的票据交易机构,填上了票据市场基础设施所需的最后⼀块砖,次⽇票交所成⽴,中国票据市场正式进⼊“票交所时代”。
⼆、票交所系统
(⼀)电票系统
(⼀)电票系统
2009年10⽉28⽇,由中国⼈民银⾏建设并管理的电票系统正式投⼊运营,《电⼦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电⼦商业汇票业务处理⼿续》等电⼦商业汇票配套制度同时实施,规定电⼦商业汇票的登记、流转和结清等业务必须通过电票系统进⾏办理,建⽴了全国统⼀的电票业务平台。电票系统于2017年10⽉9⽇在⼈民银⾏指导下正式移交切换⾄票交所进⾏运营。
(⼆)票据交易系统
2016年12⽉8⽇,票交所成⽴,其项下的票据交易系统同时投产试运营。12⽉30⽇,票交所全⾯组织市场参与者签署《票据交易主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该开放式协议采⽤多边签署模式,在签署⽅有效签署后即与其他各签署⽅之间⽣效,票据交易⾃此采⽤《主协议》、补充协议(若有)及成交单替代线下双边交易合同,极⼤地提升了业务效率。次年3⽉末,票交所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交易规则》、《上海票据交易所纸质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规则》相关规则和程序,初步形成“票交所时代”的纸票票据业务和票据交易体制框架。
(三)纸电交易融合
尽管两⼤票据业务系统极⼤推动了票据业务的电⼦化,但贴现后票据交易市场长期⾯临纸票和电票两个交易系统、两种业务规则并⾏的市场困境,市场“苦割裂久矣”。为统⼀纸电票据交易规则、实现纸电票据同场交易,电票系统和票据交易系统共同推进完成纸电票据交易融合。纸电票据交易融合经历了
两个阶段:
第⼀阶段:统⼀了纸电票据的交易规则。2017年7⽉17⽇,票交所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实施电⼦和纸质商业汇票交易融合⼯作有关安排的通知》(票交所发[2017]45号),于2017年8⽉28⽇实施交易融合第⼀阶段。第⼀阶段新增了电票交易的成交单和结算交割单查询和下载功能模块;以多边形式的《票据交易主协议》及成交单替代了线下双边交易合同;以转贴现、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交易品种替代了现有交易品种。
马艳丽照片第⼆阶段:统⼀了纸电票据的交易平台。2018年9⽉14⽇,票交所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纸电票据交易融合第⼆阶段投产上线⼯作的通知》(票交所发[2018]66号),定于2018年10⽉1⽇⾄10⽉7⽇开展纸电票据交易融合第⼆阶段投产上线⼯作,于2018年10⽉8⽇正式投产上线完成。⾃此,电⼦商业汇票贴现后业务切换⾄票据交易系统,原电票系统贴现后业务功能关闭,仅处理电票贴现及贴现前业务,⽽电票贴现后业务转送⾄票据交易系统办理。同时,票据到期⽇在2018年10⽉6⽇及以后且符合迁移标准的存量电票⼀次性从电票系统迁移⾄票据交易系统。
(四)系统接⼊模式
⽬前接⼊票交所交易系统的模式主要为直连接⼊和客户端登录两种,直连接⼊⼜分⾃主直连和集中直连。对于集中直连,集中接⼊机构提供⽹络集中接⼊服务和系统集中接⼊服务,前者负责物理⽹络连
接,后者还负责系统信息处理,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络接⼊和系统接⼊⼀般是绑定的。
清算业务接⼊规则上,其中票据交易系统可以选择直连接⼊或客户端登录,⽽电票系统只能通过直连接⼊,但可以通过已直连接⼊的机构代理进⾏电票业务。参与者须接⼊票据交易系统后,⽅可在电票系统开展相关业务,包括ECDS代理服务申请的前提也是双⽅都已接⼊票据交易系统。另外,分⽀机构或⾮法⼈产品的接⼊由其总部或管理⼈法⼈进⾏申请。
接⼊成本上,直连接⼊的话,需要接⼊机构对⾃⾝的核⼼系统,尤其是授信系统和现⾦管理系统,根据票交所发布的交易系统直连接⼝规范完成系统开发改造,往往需要耗费数⼗万和数⽉。在票交所申请测试及验收通过后,15个⼯作⽇内完成直连接⼊。
若选择客户端登陆,参与机构只需开通⾄票交所数据中⼼的两条有效通信专线,然后在票交所审核通过申请材料后10个⼯作⽇内即可完成机构信息创建及权限配置操作。
ECDS代理的话,⾸先代理机构要申请开通ECDS业务代理服务的资质,向票交所提交相关材料后15个⼯作⽇内审核完成,接下来代理机构应与被代理机构签订电⼦商业汇票业务代理服务协议,规定相关责任与代理费⽤标准,再由代理机构向票交所提交代理业务申请相关材料,依旧是15个⼯作⽇内审核。
业务操作上,直连接⼊的话,参与机构通过内部核⼼系统操作就能完成票交所相关业务,不需要⼿⼯⼆次记账,降低了操作风险、节约了业务时间成本。若选择通过票交所客户端进⾏交易,只需要下载客户端即可进⾏操作,缺点是没有与内部核⼼系统连接需要⼆次⼿⼯记账。
参与主体上,票据⽇交易量较⼤的⾦融机构,对业务时间成本和内部业务流程规范较为敏感,⼀般通过直连系统进⾏交易。业务需求量较⼩的⾦融机构,⽐如中⼩型财务公司,为了节约成本选择ECDS业务代理模式和客户端登陆交易系统的较多。⽽像农村中⼩⾦融机构的话,其核⼼系统往往都在省农村信⽤社联合社,⾃主直连接⼊从根本上⽆从谈起,选择通过省农村信⽤社联合社或农信银资⾦清算中⼼的集中直连接⼊票交所交易系统较为常见,省时省⼒。
三、票交所参与⽅
电⼦商业汇票系统的系统参与者是指具有⼤额⽀付系统⾏号,直接接⼊并通过电⼦商业汇票系统处理电⼦商业汇票业务的银⾏业⾦融机构(包括分⽀机构)、财务公司。
⽽票交所进⼀步拓展了票据交易系统的参与者范围,包含两类:
公用电话•1.法⼈类参与者。指⾦融机构法⼈,包括政策性银⾏、商业银⾏及其授权的分⽀机构,农村信⽤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经⾦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融机构。
•2.⾮法⼈类参与者。指⾦融机构等作为资产管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接受客户的委托或授权,
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投资计划和⽅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所设⽴的各类投资产品,包括证券投资基⾦、资产管理计划、银⾏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住房公积⾦、社会保障基⾦、企业年⾦、养⽼基⾦等。
截⾄2020年06⽉30⽇,电票系统参与者约9.7万家,其中⾮银类⾦融机构225家;票据交易系统参与者已逾⼗万家,包含银⾏类⾦融机构约10.2万家、⾮银类⾦融机构314家和资管类企业及资管产品381家。另外截⾄2020年7⽉1⽇,《主协议》已签署备案3355家,包括法⼈机构2945家,⾮法⼈产品410家。
四、票交所业务范围
票交所为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或者电⼦形式的银⾏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可交易票据提供票据业务处理、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信息服务等。
(⼀)票据业务处理
依托电票系统和票据交易系统两⼤业务处理系统和数据通讯⽹络,票交所可以⽀持电⼦商业汇票的全⽣命周期票据⾏为和票据交易,包括签发、背书、质押、保证、贴现、付款确认、保证增信、转贴现、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再贴现、提⽰付款、追索、再追索等。
总的来说,贴现前电票业务在电票系统线上进⾏,纸票业务实质上还在企业间线下流转,但需通过开户⾏在票据交易系统进⾏线上信息登记;贴现后纸票和电票均由贴现⾏进⾏权属初始登记后进⼊票据交易系统,开展电⼦化线上票据业务。
基于读者们⼤多对票据贴现前的业务较为熟悉,付款确认和保证增信⼜是纸票特有的贴现后票据⾏为,⽬前纸票市场占⽤率已不到1%,不需多⾔,下⾯主要对票据交易、再贴现、提⽰付款和追索、再追索进⾏介绍。
(1)票据交易
交易种类
票据交易种类有三种:转贴现;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
转贴现是指卖出⽅将未到期的已贴现票据向买⼊⽅转让的交易⾏为。
质押式回购是指正回购⽅在将票据出质给逆回购⽅融⼊资⾦的同时,双⽅约定在未来某⼀⽇期由正回购⽅按约定⾦额向逆回购⽅返还资⾦、逆回购⽅向正回购⽅返还原出质票据的交易⾏为。质押式回购最短期限为1天,并应当⼩于票据剩余期限,且质押式回购的回购⾦额不得超过质押票据的票⾯总额。
买断式回购是指正回购⽅将票据卖给逆回购⽅的同时,双⽅约定在未来某⼀⽇期,正回购⽅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买回票据的交易⾏为。买断式回购最短期限为1天,并应当⼩于票据剩余期限,回购⾦额即为票⾯总额。
值得注意的是,三类票据交易均采⽤类似“扣息放款”的⽅式,这也是基于过往票据交易市场的⾏业习惯⽽来。
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之间还存在以下差异:
①违约处置:对质押式回购⽽⾔,若违约,在所涉及的质押票据到期前,交易双⽅均不得处置质押票据。质押票据到期后,逆回购⽅才有权向承兑⼈提⽰付款,并收取票据款项。
对买断式回购⽽⾔,逆回购⽅可以直接处理⼿⾥的票进⾏交易,相⽐⽽⾔更加灵活。
②回购利息:⽐起质押式回购只有⼀个回购利息,买断式回购中存在⾸期交易利率和到期交易利率,从⽽衍⽣出特有的回购收益率。
对质押式回购⽽⾔,应付利息=回购⾦额×回购期限×回购利率/360,⾸期结算⾦额:⾸期结算⾦额=回购⾦额-应付利息,到期结算⾦额:到期结算⾦额=回购⾦额。
对买断式回购⽽⾔,应付利息=∑(票据⾦额×交易利率×剩余期限/360),剩余期限=票据到期⽇期-⾸期/到期结算⽇,国发2012 2号文件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5:31: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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