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白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美国白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处置体系,提高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处置能力,控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经高速公路跨省调运林木种苗和松木及其制品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DNA变性与杂交
本预案适用延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工作。用于处置本土和由国外(含,下同)
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对森林(林木、种苗及繁殖材料)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及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林业生物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属地管理,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动员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相邻地区要相互配合,实行联防联治。灾情出现后,反应迅速、程序规范、措施果断、处置科学,实行人员统一指挥,资源统一调度,信息统一发布的应急机制。
1.4.2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检疫,防控结合的原则。在抓好全面监测普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入境检疫和重点区域的监测预防工作,做到全市预防和除治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1.4.3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科学控灾的原则。根据全市森林资源种类和分布进行科学区划,实行分类指导,制订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突出预防保护的重点,确保重点区域生态的安全。
1.4.4坚持管理科学,规范有序,依法防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处置一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处置二级、三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
2.1市防控指挥部
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通知》(延政办函〔2019〕62号),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负责做好各自工作领域内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灾害处置工作,并积极配合市林业局扎实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灾害处置工作。
根据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应急防治指挥部可对成员单位作适当调整。
指挥部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研究解决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灾害处置中的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灾害处置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县(区)人民政府、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监测控制和扑灭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
(3)负责协调解决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及灾害处置防治所需经费、应急物资采购和调拨。
(4)负责协调监督在入境交通路口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实施检疫封锁。
2.2指挥部办公室
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防控处置工作方案,提出防治处置措施建议,组织检疫封锁、除害处理等处置工作。
(3)发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
(4)协调、督促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防控及灾害处置工作。
(5)及时调配防控及灾害处置所需的资金和物资。
(6)督导受灾县(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7)负责灾害信息收集报送和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手持技术
(8)负责向市人民政府、省林业局报告灾害信息及处置情况并通报毗邻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9)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县(区)防控指挥机构
各县(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防控指挥机构,由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中,指挥应当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协调解决应急防治中的经费保障、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灾情监测
3.1.1监测区域
寻求自我根据我市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将特殊重要的生态和经济价值的区域(自然、文化遗产地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列为重点防控区,其余为防控区;将人流、物流频繁,林业有害生物容易传播的较敏感地域及场所列为重点监控区范围,实行分类施策。
重点防控区:桥山、黄龙山两大林区;森林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黄帝陵、宝塔山等重要风景名胜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国家级、省级地质公园。
重点监控区:城市公园、绿化用地、苗圃;苗木、花卉交易市场;交通干线防护林、采种基地、母树林;木材加工、销售场所;厂矿企业、农电建设改造工地及周围地区;其它人为活动频繁地区,省境重点县(与两省相临的县)。
林业部
3.1.2监测实施
1.全市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省级测报点为基础,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增加测报网点密度,划定灾情监测责任区,设立长年监测点,将灾情监测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人员。
2.以县为单位每三年开展一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每年春秋各进行1次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普查,及时将普查结果报告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
3.发现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由市林业有害生物专家组负责鉴定。无法确认的,送省上或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鉴定。
3.2检疫管理
3.2.1设立检查站
在全市入境国道和省道设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临时检疫检查站。
3.2.2检查站职能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一)查验林木种苗和松木及其制品由林业部门出具的调运《植物检疫证》、跨省运输的《植物检疫要求书》,检查运输的林木种苗和松木及其制品;
(二)对需要消毒的运载林木苗种和松木及其制品的车辆实施消毒;
(三)对不符合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新疆医科大学学报(四)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按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制止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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