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消防管理制度

森林消防管理制度
森林消防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一、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防治、自防自救的森林防火机制。
二、健全健全本村森林防火组织,明确职责,完善各项制度。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村民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在线路范围内山林路口、山林周边设立防火宣传牌、警示牌等。
四、在清明节、冬至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村护林人员应加强值班与巡查力度,严防森林火灾突发,清除火灾安全隐患。
五、加强火源安全管理。严禁在林区吸烟、野外用火、燃放鞭炮。尾翼的作用
六、任何村民及外来临时人员不得破坏林业,不准乱砍树林等;如在林区进行施工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上级林业部门批准或本村森林防火领导同意。
七、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及时更新配备必要的森林灭火装备及灭火器具。灭火工具和消防器材,要具体落实专人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处于备用状态。
八、加强森林防火扑救突击队伍建设,经常组织队员学习业务知识和实地扑救灭火演练,确保队伍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急扑救作用。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一、全体村民在森林防火期内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各家庭户主应经常向家庭成员
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主动提升森林防火。
二、自觉做到不在林地内吸烟、不在林地周围用火。
三、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果园枯枝落叶等陋习。
四、在进入森林防火期前,要配合乡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活动,向广大村民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五、 在重要节假日、民间祭祀日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防火值班人员及护林员的安排,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烤火、燃放爆竹等行为。
六、村辖区范围内村民及外来人员,一律应服从乡政府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和乡林业工作站的森林防火要求,主动熟悉、接受森林防火知识、常识宣传。主动提高防火责任意识,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野外火源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对火源管理规定如下:
一、认真执行国家《森林法》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金洞乡森林防火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森林防火期间,凡入山人员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入林区,严禁擅自用火。
三、防火戒严期内,要做到辖区内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坚持依法治火,依法防火。在哪个辖区发现问题,都要追查责任,并按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森林防火期间,凡是本村辖区内的村民或外来临时人员,进入山林需动用火源,须向村或乡森林防火主管人员报告,需进行动火作业的要指定防火负责人。
五、防火期内严禁本村辖区村民或外来临时人员上坟、烧纸,严禁动火开荒、野炊、烤火。
森林火灾处置隐患整改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后,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森林防火
应急小组成员及村民扑救,并组织有关人员勘查火场,追查肇事者,正确外置。
一、本村辖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山火或火灾隐患应及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发生森林火灾或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后,应成立火灾处理或火灾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整改,村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进行相关督导检查,直到彻底处理。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责任人、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它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应立即拨打预警电话进行整改处理。
四、发现森林火灾,应按森林防火预案组织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火灾扑灭后应留有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五、搞好森林火灾统计和总结,汇总森林火灾隐患情况,及时上报,并对责任者依据规定追究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2016-10-31 22:10 | #2楼
为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做到“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森林防火总体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不突破州下达的控制指标,做到无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无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无发生山火烧毁民房的森林防火工作总体目标。
二、森林防火期
根据我县情况,森林防火期从当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止。其中:春节、清明节及高温干旱时段确定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三、森林防火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林业局职能负责制。各乡镇的乡镇长是本乡镇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国有林场的场长是本林场的第一防火责任人;铁路、公路、水利、农场、矿山等有林部门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其部门或单位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农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是集体林木的`第一防火责任人;责任山、自留山及退耕还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者为该责任山、自留山、退耕还林地的第一防火责任人;风景旅游区的经营者是其风景旅游区的第一防火责任人。
2、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丙酮回收(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辖区的森林防火措施,组织众预防森林火灾。木酢液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安泽发热电缆
(4)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森林扑火预案,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5)配合森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3、各乡镇对本辖区的机关单位、村委会负责;机关单位对所属干部职工负责;旅游公司对游客负责;学校对学生负责;村委会对村民负责;监护人对精神病、呆傻等人员负责;招工单位对招用人员负责;企业公司对员工、施工人员负责。
4、县林业局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及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扑火专
业队伍和护林员的组织、管理和培训;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森林火灾扑救工具和器材的供应调配;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四、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措施
1、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乡镇、县林业局及县森防办要认真制定《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在春季和冬季森林防火期内各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县林业局及县森防办在宣传上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在森林防火期内利用宣传车到各乡镇、集市巡回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县政府有关防火通告,印发有关防、扑火知识到各乡镇、集市、村寨,并张贴省、州、县有关森林防火通告,在各村寨刷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各乡镇要利用宣传车到集市、村寨进行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发放县政府森林防火通告及有关宣传资料到各农户手中。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帮扶单位分别到各自责任区开展宣传活动。各旅游景区和重点林区要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者对宣传设
施进行一次刷新,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或补齐森林防火固定标志,刷写森林防火标
语。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和栏目,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对重大火灾事故及时公开曝光。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等防火安全教育,在防火期间每月至少要上一个课时的防火宣传课。
2、建立联防机制。在相邻的乡镇、村组、农户之间层层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加强毗邻交界处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划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责任,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一旦发生山火,不论是谁的区域,都要共同积极组织扑救。
3、加强队伍建设。组建护林护火网络和扑火网络队伍,县和各乡镇、国营林场、各防火重点村均要成立专(半)业扑火队,并将专(半)业队伍人员名单上报县森防办备案。县组建100人专业扑火队,下辖两个扑火分队(50人/队),各乡镇要组建30人半专业扑火队,每村组建15人义务扑火队,县专业扑火队由县林业局负责组建,各乡镇扑火队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各村扑火队由村委会负责组建。同时,要加大对扑火队伍的培训力度,组织扑火队员学习防火扑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防火队员的科学扑救能力。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0:38: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69228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森林   防火   火灾   组织   宣传   负责   工作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