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归化与异化看翻译研究

从归化与异化看翻译研究
陈庆炎
    摘摘要:以往的翻译理论研究着重于原文与译文语言的静态对比。近些年,比较文学将翻译研究者的注意力导向了文化交流及在这种交流中起主体作用的译者。译者的这种主体作用可称之为创造性叛逆,具体体现为归化和异化的翻译方法。本文以杨宪益夫妇和大卫?霍克斯的《红楼梦》译本为例探讨译者在采取归化和异化时表现出的创造性叛逆的特点。
  关键词:翻译研究 译者主体 创造性叛逆 归化 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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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杨宪益  纵观以往的文学翻译理论研究,人们倾向于原文与译文的静态对比,把翻译现象简化为语言现象。但是,文学翻译并不仅仅是语言方面的转换,每一部原作都带有本民族文化的印记,译作将另一民族的生活场景及他们对世界的认识译介给译文读者,以增进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了解与沟通,这才是翻译的根本目的。①因此,翻译应向文化转向。同时,比较文学也在经历文化转向,且开始研究翻译文学在译入语国家文学体系中的作用及译者作用。
译介学由此诞生,它实质是一种文学研究或文化研究,并不局限于某些语言现象的理解与表达,也不参与评论其优劣,它把翻译中涉及的语言现象作为文学研究的对象加以考察。所以,本文作者从比较文学的角度,描述翻译文学,研究译者。
 
  二、归化与异化
  所谓“异化(foreignizing strategy)”,就是源语的语言形式/习惯和文化传统的处理以源语为归宿,也就是尽量移用源语中的语言形式/习惯和文化传统,在译文中突出源语的“异国情调”;所谓“归化(domesticating strategy)”,就是源语的语言形式/习惯和文化传统的处理以目的语为归宿,也就是用符合目的语的语言形式/习惯和文化传统的“最切近自然对等”的概念进行翻译。韦努蒂认为归化法是“采取民族中心主义的态度,是外语文本符合译入语的文化价值观,把原作者带入译入语文化”,而异化法是“对这些文化价值观的一种民族偏离主义的压力,接受外语文本的语言文化差异,把读者带入外国情景”。② 归化和异化是个性化翻译的两个特征,体现的是译者的创造性叛逆。创造性叛逆有三种:媒介者的创造性叛逆,接受者和接受环境的创造性叛逆,本文仅讨论第一种。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是译者以
自己的艺术创造才能去接近和再现原作的一种主观努力,而叛逆性则反映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为达到某一主观愿望而造成的一种译作对原作的客观背离。由此看,创造性叛逆是以译者为中心讨论文学翻译的概念。文学翻译是受译者主体影响的,译者不可避免地根据自身的生活经验,学识涵养,个性气质,审美理想和欣赏习惯等诸种内在因素及译者对外界的态度等对原文进行阅读和阐释,进而内化原文,再将内化了的原文外化为译文。于是,译者的创造性叛逆发挥作用。
 
  三、《红楼梦》译作中的异化和归化
  《红楼梦》是有关中国古代文化传统的百科全书。目前已有两个完整的英译本,一个是杨宪益夫妇的“A Dream of Red Mansions”,一个是大卫?霍克斯(David Hawks)和约翰?敏福德(John Minford)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杨宪益出生于天津一个传统的民族资产阶级家庭,自小读私塾,后考入牛津大学,回国后应邀到北京外文出版社工作。中译英作品主要有《离骚》《红楼梦》《儒林外史》《牡丹亭》《宋元话本选》《唐宋诗歌散文选》等。大卫?霍克斯(David Hawks)是20世纪后半叶的著名汉学家。除《红楼梦》之外,他还曾翻
池州学院学报编辑部
译出版过《楚辞》。
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杨宪益和霍克斯的中英文功底都堪称一流,但两人的翻译目的不同,在不同文化心理影响下对中国民族传统文化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法。杨宪益主要采用异化法。1980年3月他在澳大利亚一个“作家周”的座谈会上说:“我们应该知道外国的文化遗产,外国也应该了解中国有多么丰富的文化遗产。译者应尽量忠实于原文的形象,要以忠实的翻译‘信’于中国文化的核心,中国文明的精神”。杨宪益的这种文化心理使得他必然采取异化法,以便译文读者得到更完整准确的信息。霍克斯主要采取异化法。他的出发点是为译文读者服务。
  《好了歌》的第一句是“世人都晓神仙好”。杨宪益夫妇的译文(简称杨译)为 “All men long to be immortals.” 霍克斯和敏福德的译文(简称霍译)为 “All men know that salvation should be won.” “神仙”并没有一个完全对等的翻译,杨认为“神仙”是中国道教的概念,希望外国读者对此有所了解,因此采用较为接近的“immortals”一词。而霍则认为本国读者可能不知道中国的道教,他认为将其转换为他们所信奉的基督教可能更有利于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因此,他采用了基督教的概念“拯救”。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两位译者都坚持本民族文化,杨是本着让读者了解本民族文化事实的原则,而霍的译文则体
现了一种文化融化另一种文化的倾向。再如,杨将“巧妇做不出没米的粥来”译为“Even the cleverest homewife can`t cook a meal without rice…” 霍则译为“Even the cleverest homewife can`t make bread without flour.” 霍克斯用西方的饮食文化来解释中国的饮食文化,杨则希望译文读者向原作描述的文化靠近,主动了解中国传统饮食文化。还有一例,霍将“怡红院”译为“The House of Green Delights”,他是出于英美民族文化的考虑。“红”在他们看来是暴力,凶残,恐怖的象征,所以他大胆地将“红” 译为“Green”。这与原文确实有出入,但符合译者的翻译目的。在这些译例中,杨与霍的译法不同,是创造性叛逆的不同表现形式,皆因翻译目的和文化取向不同所致,且都能取得预期效果。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9:51: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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