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美国的民主制度

                ——读《论美国的民主》
摘要: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系统论述了建国初期美国的民主制度。他指出,民主时代,民主与平等是必然趋势,而美国是移民国家,没有类似欧洲的社会等级制度,是先天平等的社会。所以,研究美国的民主制度,对于理解民主时代的要求,是很有参考意义的。其次,对于民主制可能带来的恶果,会受到政治自由的制约——美国的建国者们在设计政治制度时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最后,托克维尔虽然详细考察了美国的民主制度,但任何事务都是在变化和发展中的,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的民主制度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所以我对它做了一些阐述,让读者更好地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换算率
关键词:美国;民主制度;托克维尔
一·历史渊源与地理环境对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
从1620年第一批移民到达美洲大陆开始,到此后的几个世纪里,来自欧洲的移民源源不断地到达美洲。每个时期迁移到美国领土上的移民都有许多不同的特点,他们的身份不同,目的
不同,利益诉求不同,按照不同的原则实行自治。但是很多移民有两个共同的特点:第一,所以移民说的都是同一种语言,而且是同一个民族的后裔。在他们出生的那个国家,资产阶级民主代议制建立了,贵族制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废除了,人民的自由意识和权力意识很强,这就奠定了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础。二是在美洲的欧洲殖民地中,保留了一个完整的民主萌芽状态。原因有二,一是赴美的欧洲移民多为贫穷困苦之人,因而不认为彼此间有等级之分;第二,美国没有土地继承制度,土地继承制度是贵族制度的根源。因此,说美国具备民主制度产生的客观社会条件一点都不为过。
英属美洲殖民地的总体特征大致如此,但其内部民主的发展仍有很大差异,其中民主气氛最浓厚的是被称为新英格兰的州,在这里产生了美国社会理论基础的若干原则。新英格兰其他州的不同之处在于,在这里定居的大多数是英国的有识之士,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离开母国来到这里并非迫不得已,而是主动放弃体面的社会地位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只为满足一种纯粹的精神需要。与其他州的移民相比。他们大多是没有受过基本教育,没有资产,因为贫穷困苦而不得不背井离乡的人,略显潦倒。为了满足大家的精神需求,更好的适应新的环境,新英格兰各州的移民们在登上美洲大陆后,为了组织社会,通过了一项公约。与欧洲国家不同的是,这里的乡镇建托克维尔xiaoeni立先于县、县先于州、州后于联邦。于是在1
650年前后,乡镇在新英格兰各州已相继建立起来。人们按照乡镇自治的原则,把自己组织起来,确立相应的权力和义务,投入激情,为自己争取利益。在城镇和乡村内部,人们享受着完全民主、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活。尽管各殖民地仍承认宗主国的最高权力,各州的法律仍规定各州的政体为君主制,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在各州的政治生活中,共和政体处于支配地位。新英格兰各州不采取代议制,而是像古希腊那样,在公共广场上举行公民大会,讨论涉及所有人的利益公共事务。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新英格兰各州以民主自由为原则,制定了数量庞大、细致异常的符合社会生活各种需要的法律。这其中,能从根本上揭示美国文明特质的,仍然是与教育有关的法令。正如一条法律所说:“鉴于人类的敌人撒旦最有利的武器就是人类的无知,鉴于不能让祖先的智慧随他们的死亡而湮灭,鉴于儿童教育问题是州政府的首要关切之一,因此,仰仗上帝的力量……”接着列出一系列具体条款,如规定在乡镇创办学校,责成住户出资办学,对不出资的进行高额等。从这条法律的前言中,我们可以发现:在美国,是宗教开启了民智,而引走向自由的,是对清规戒律的服从。
历史渊源对美国的民主制度建设影响很大,但自然环境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在托克维尔的
《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专门挑出一章对联邦制的利弊进行了论述。可以说,联邦制将大国和小国各自的长处集于一身。小国的生活平静而富足,非常适合繁衍生息,但缺乏力量,在战争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大国固然不利于人类的幸福和自由,但大国有强大的力量,大国的政府有更广阔的视野·更有思想·更敢于行动,有能力应对战争和重大危机。而联邦制则巧妙地做到了扬长避短,集两之长。国会只针对社会生活制定主要法令,而法律的细节则由地方立法机构起草,从而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国家权力,既维护了国家整体利益,又维护了不同地方公民的利益。不过,联邦制也有其固有的缺陷。第一个缺陷是其制度的复杂性,联邦制意味着两种主权并存,尽管立法者可以将两者限定在各自的范围内,使两种主权在操作上简单化、平等化。然而,立法者既不能将两者合二为一,也不能阻止两者发生冲突。缺陷之二是联邦政府的相对弱势。所有联邦制国家所依据的原则都是分割主权。但一个被划分过的主权,无论如何都比完整的主权更易受到损害。从客观的历史来看,联邦制在美国更多地体现了它的优越性而不是脆弱性,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它独特的地理位置。美国位于一片可供人们无限开发和生产的广阔大陆中间,他的周围被海洋所包围,处于与世隔绝的境地。北方邻国加拿大只有100万人口,恶劣的自然环境限制了它的国力和生产力的发展,所以他很难对美国构成威胁。而从加拿大到墨西哥湾之间,
只存在着几个奄奄一息的印第安人部落,眼看就要被美军打得落花流水。美国的南部邻国墨西哥帝国看似强大,但由于其落后腐朽的社会风气和积贫积弱,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难以跻身于世界强国的行列。至于欧洲国家,由于距离过远,对美国来说很难构成威胁。所以,我认为美国的优势不是选择大国和小国同时具备优势的联邦制为国本,而是拥有一个优越的地理位置,各方都难以对其构成威胁。在那里,除了自己,人们没有其敌人,人们只要去追求,就会获得快乐和自由。
·民主制可能带来的武林大会八卦掌果及应对办法
在托克维尔看来,虽然美国的民主制度给它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好处,但美国的民主制度也存在着各种危机的形式。因此,理论工作者既要对危机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有清晰的判断和分析,又要对这些危机提出克服和解决的方法和途径。托克维尔出于对这两方面内容的思考,写了《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部分
民主制可能导致的最大恶国是“多数的暴政”。“多数人的暴政”也就是“多数人的专制”,指的是绝大多数议会议员联合起来,强行通过政策,进而侵吞少数人的利益。这恰恰与奉行一个政党统治全体社会、民主人只求财富的“民主专制”与现世享乐背道而驰。可以毫不夸张
地说,衍生出“多数人暴政”的是民主社会,因为民主国家·民主社会主张“主权在人民”,即每个公民都有一定权力,能够参与管理国事务和社会事务。于是,当人民的力量汇集到一起,就形成了集合每个人意志的多数,这是最强大的力量,也是不可抗拒的力量。既然“多数”是个体共同意志的表达,就不会有那个个体去反抗他。因此托克维尔认为,“人民的多数在管理国家方面拥有决定一切的权力”这一信条是可恶的,无论是个人还是立法机构,凡是宣称拥有无限权力并以此管理国家和社会的行为都是令人反感的,都是对自由的极大破坏。
民主制度可能产生的第二个恶果是立法的不稳定。从本质上讲,立法的不稳定性是民主政府的先天不足,其原因就在于民主政体会不断地对政府进行更替。但这种弊端的严重程度,与人们赋予立法者的权力与行动手段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在美国,立法机构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它可以提出新的法案而不受约束。这意味着,美国的民主制度不仅最大程度地发展了民主的不稳定性,而且使所有的重要事务都服从于民主摇摆不定的意志。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法律寿命在全世界都是最短的,美国独立后的几十年里,美国的制度几乎全部被修改,以此类推,各州的州立法律原则都被修改过。立法的不稳定,会对法律的实施本已开展的公共行政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国家动荡的可能性。
民主制可能产生的第三个恶果,就是个人主义的恶性发展。在托克维尔的概念中,民主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个人主义的产生,并且会随着身份平等范围的扩大而发展。个人主义是由满足个人需求而无须他人帮助就能完成的错误判断造成的,并进一步将民主禁锢于自我的小社会,置整个社会的发展与繁荣于不顾。但是圣人有言在先,人类作为一种居动物,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完善自己的本性,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个人主义的膨胀就会导致公德的沦丧。久而久之,个人主义就会攻击并摧毁自己的美德,最终完全沦为利己主义。除此之外,个人主义的膨胀还会导致“民主的专制”这一更为严重的后果,如果仅仅局限于自己的小天地而置整个社会的利益诉求于不顾的,公共精神就会彻底崩溃。届时,整个国家很可能处于无政府状态,而另一方面,人们很可能沿着“一条既漫长、又隐匿、但确实存在的道路”,走向被奴役的状态。
托克维尔考察了美国的民主制度,得出民主社危机论的同时,也思考了解决危机的方法和途径。他认为,只要民主人士对危机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就能化解危机。
应对危机的第一个措施是不允许联邦政府进行行政集权。说到行政集权,就必须阐述相关的概念。在美国,有两种不一样的集权,分别是政府集权和行政集权。把涉及全国各地利
益的领导权集中到同一地点或同一人手中,这叫政府集权。将只与局部利益相关的领导权以同样的方式集中起来,就是所谓的行政集权。但从整体上看,联邦政府只有政府集权,行政集权几乎形同虚设。因此,在美国的任何一个州,联邦政府到目前为止都只管理很少的事务,因为其重要性而受到联邦政府的重视。但是,联邦政府从来没有管理过社会的次要事务,甚至连管理这些事务的意愿都没有。所以尽管大多数人越来越专制,但联邦政府从来没有扩张过他的权力,只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无限的权力而已。因此专制在某些事务上可能会登峰造极,但不扩展到全部事务。所以对主权的分割和对联邦政府权力的限制,对抑制“多数人的暴政”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
第二种处理危机的方法是强化法学家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托克维尔认为,“美国人赋予法学家极高的威望,让法学家对政府施加重要影响,这构成一个强有力的堡垒,阻止民主偏离正轨。”“因为在美国民主制下,法学家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阶层,”法学家一方面因爱好而倾向于贵族和君主,另一方面又因利益而倾向于人民“,”当美国的激情发作,陶醉于理想而忘形的时候,就会觉得法学家对他们施加了一种无形的束缚,让他们心平气和。正是这种兼具平民与贵族的双重人格,法学家才在平复多数人的暴政、民主专制等民主社会危机中扮演了重要角。
三·19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民主制度的新变化
托克维尔介绍了美国早期的民主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时代的前进,美国的民主制度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有了新的发展,也有了新的变化。
这些变化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部分:选民体的扩大总统权力的强化公民参政热情的减退。
第一个变化是选民体的扩大。在美国成立初期,要取得选民资格,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比如需要达到一定的税收数额,还要接受文化方面的考验等等。随着时代的发展,淡化了对选民资格的各种限制。最典型的是《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广大黑人奴隶终于摆脱了奴隶的身份,成了自由。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民权运动帮助黑人获得了选举权,扩大了选民体。到今天,所有年满18岁的美国公民都有投票权。
第二个变化是总统的权力大大加强了。中央政府权力的加强是从罗斯福政时期开始的。当时,经济大危机席卷全球,美国也在经济危机的打击下损失惨重。工厂大量倒闭,工人大量失业,工业发展总体水平倒退到20世纪初的水平。为了挽救濒临崩溃的美国经济,罗
斯福横空出世。罗斯福采取了雷厉风行的措施,在挽救美国经济的同时,也使总统手中的权力得到了扩大。总统权力的扩张首先体现在外交权力的扩张,具体表现为官僚机构的扩张,现在美国内阁级的部门有13个,还有几百个厅局,其中国防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都是在罗斯福新政时期设的。总统权力的扩张还表现在经济领域,也就是联邦政府直接干预国家的经济活动。罗斯福及以后历任总统不仅继承了罗斯福的改革内容,而且扩大了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和指导的规模,使之成为正式的、正当的制度。而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完全是在总统的授意下进行的,因此强化了总统在经济领域权力的说法。总统权力的强化还表现在军事上。根据美国宪法,总统是军队最高统帅,但是宣战权归国会。所以只有在国会通过后,总统才有发动战争的权利。但实际情况却是,美国历史上仅有五次由国会批准的战争,其余的都是在总统擅自罗斯福新政后,历届总统都认为,一旦国家安全处于紧急状态,总统拥有调动军队和采取军事行动的权力。这实际上是对国会垄断的宣战权的侵犯,所以总统的权力在军事上也得到了强化。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2:38: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69024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美国   民主   制度   权力   社会   国家   总统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