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空保护

一、净空保护区域
净空保护区域是指机场远期规划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外20公里的区域。
二、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1)是否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2)是否修建靶场、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杜马
(3)是否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或者飞行区视线的灯光、标志、物体;
(4)是否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5)是否有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6)是否有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7)是否有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
(8)机场周边是否有影响飞行安全的吊车等临时性障碍物;
(9)已经存在的高大建(构)筑顶端是否正在向上扩建而可能成为超高障碍物;
(10)是否有在机场飞行区围界5米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安全运营的活动;
(11)是否有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
(12)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所有拟建设的建/构筑物;在障碍物限制面以外,拟建设高出地面30米且高出机场标高150米(海拔531米)及以上的特别高大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必须征求机场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机场管理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批复,并出具行业意见。对于特备复杂的项目,可延长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及批复。
党的思想路线在障碍物限制面以外,高出海拔531米的建筑物,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其产权所有者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使其保持正常显示状态。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检查本机场的净空状况,发现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未经批准拟建或正在建设的建/构筑物、灯光或其他障碍设施和物体,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制止其违章行为。对于不听劝阻的,应当立即书面报告市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尽快予以制止,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电磁环境
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包括设置在机场总体规划区域内的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在以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天线为中心,半径1000米的范围内和距民用机场跑道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设置、存放金属堆积物和种植树木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必须征求机场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机场管理机构在收到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各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批复,并出具行业意见。对于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延长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及批复。
四、禁止在以民用机场中波导航台天线为中心的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1)半径500米以内架设110千伏以上的架空高压输电线;
(2)半径150米以内修建铁路、电力排灌站、架空金属线和存放金属堆积物;
(3)半径120米以内修建高于8米的建筑物;
(4)半径50米以内修建高于3米的建筑物或者终止高于3米的树木。
净空保护区域建/构筑物申报程序
建设单位向机场管理机构提出净空审核申请
机场管理机构起草行业上报文件
民航山西监管局
维护及保养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给机场出据行业意见
给机场出据行业意见
机场管理机构向建设单位回复并附行业意见
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报批
氧化亚铁规划部门批复
机场净空区障碍物申报审批
(一)报建物体的受理
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有关净空审核由地方政府规划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向机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主要包括:
1.征求净空审核意见的函(城市规划部门提供,原件)或净空审核申请(项目法人提供,原件);
2.建设项目情况表(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提供,并加盖测绘部门和建设单位印章,原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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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项目与机场基准点相对位置关系图(比例尺为1/10万,按比例标示跑道构型,距跑道最近端的距离,项目平面构型图与主要控制点坐标,由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绘制,并加盖测绘部门和建设单位印章,原件);
4.机场管理机构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报建文件初审
机场净空管理委员会负责受理有关建/构筑物净空审核申请,进行初审并征求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分类别将初审意见报送管理局或所在地监管局审核。
其中位于净空障碍物限制面内且未突破该限制面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限制的建/构筑物,报送所在地监管局审核;突破净空障碍物限制面或电磁环境保护区域限制、外水平面内及净空保护区外的建/构筑物,报送管理局审核。
(三)净空向监督局或管理局提出审核申请令牌桶
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主要包括:
1.净空项目审核申请与机场管理机构初审结论及意见(加盖机场管理机构印章,原件);
2.机场管理机构测算成果表(需测算人员签字并加盖机场管理机构印章,见附件3);
3.拟采用遮蔽原则的,需提供遮蔽所用所有的、合法有效的建/构筑物数据材料;
4.建设项目与机场基准点相对位置关系图及机场净空保护区建设项目情况表(均为原件);
5.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建设项目关于飞行程序、运行管制和电磁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含附件4,需加盖测算单位印章);
6.监管局或管理局认为应提供其他材料。
(四)报建文件的审核回函
净空管理委员会按照管理局、监管局的行业意见,批复相关净空审核申请。
(五)报建物体批准后的工作
1.完成相关台帐记录;
2.在巡查中注意观察报建物体建设进度,防止建设单位不按批复高度建设;
3.竣工的净空验收
当建设单位通知机场净空管理委员会验收时,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筑物顶端高程数据以及建筑物顶端安装空障碍灯的民航许可证。净空管理委员会根据报建物体的净空批复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单。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39: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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