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古文字中的“杪”及相关字

汉字汉语研究2021年第1期(总第13期)冷管
释古文字中的“杪”及相关字
二胺黄 德 宽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 要古文字中有一个“木”上加符号“∧”的字,一直未能得到准确释读。随着新材料的发现,近来有学者提出了释“矛”的新说。文章指出这个释“矛”的字可能
为“杪”字初文,并将另一个从“禾”上加符号“∧”的字形作为不同字看待,认为将这
个字释作“秀”的意见有可能是正确的。在此基础上,文章尝试对有关古文字材料进行
新的解读。
关键词古文字简本诗经杪秀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诗·甬·柏舟》“皮两”,《毛诗》作“髧彼两髦”。(毛传:“髧,两髦之貌。”)简本“”,《毛诗》作“髧”,《齐诗》《韩诗》作“紞”,释文:“本又作‘伔’。”该字见于清华简(《楚居》13、
《系年》130),又见于新蔡简和上博简,金文、战国玺印等古文字材料中也有从“水”从“禾”之字。该字当即“湛”字异体,通“髧”(黄德宽,2018)。简文“”
作、,《毛诗》作“髦”,《齐诗》《韩诗》作“”。《说文·髟部》:“,发至眉也,从髟,敄声。《诗》曰:‘紞彼两。’”简文该字及其声符读音应与“髦”近同。徐在国(2018)认为该字从鸟矛声,隶作“”,疑为“鹜”字异体,读作“(髳)”。简文注释(黄德宽等,2019)采用了徐在国的意见,但也提出另一种说法,怀疑该字的声符不是“矛”,可能是“杪”。
简文“髦”字异文从鸟,右部所从是一个声符。这个声符也见于其他古文字构
形之中,
如楚简、(信阳2-08、09),(包山260)等,从“水”从这个声符构成的字,李家浩(1983)曾根据传抄古文释为“浍”,读作“沬”,以为作声符的部分即古文“会”。近年来,随着古文字新材料的增多,一些学者提出新说,将这个用作声符的字释作“柔”“(穗)”“秀”“㽕”“颖”“木(赘加偏旁的特殊写法)”等,意见很不一致。蒋玉斌(2017)梳理各家说法并辨析了商周金文等材料,指出《殷周金文集成》6428觯
铭中的妇名是“沐”的会意字,该字以“”作声符,证明其读音与“沐”相同,并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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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将楚文字中李家浩(1983)释作“浍”的字改释为“沐”。但对“”的形体结构如何分析,为什么可读“沐”音,他认为已提出的解释“推测的成分较大”。蒋玉斌对商代金文“沐”的表意构形分析正确可取,其指出“”是“沐”的加注声符,并确定了这个作声符或独立使用的字的读音,对该字的考释是一个重要推进,只是未能最终解决其应该释作什么字。
安大简《柏舟》“髦”字异文以该字为声符,为该字的进一步考释提供了新的读音线索。徐在国(2018)根据简文异文材料,释该字为“矛”字或体,认为上部是矛头象形,下部所从之“木”可能为矛柄,这一意见不无道理。在简文整理过程中,对释“矛”的意见我不是很肯定,颇疑所谓“矛”可能是“杪”的古形,简文注释中作为另一说存以待考。
从字形特征看,古文字中“矛”字是常用字,字形发展系列完整,从未见以“木”作为矛柄的确切异体字。楚文字中(包括简本《诗经》)确定无疑的“矛”字出现了多次,也与该声符字形差异明显。徐在国(2018)改释“矛”之后,对古文字中这个字单用或作偏旁的字例进行了全面清理,由于该字主要是作为姓氏、人名或声符使用,所释各字似乎都不能证明确定无疑。即便释“矛”,对蒋玉斌(2017)所释金文的那个注声字,也不得不读为“沐”,这反而不如蒋说直截了当。
我们怀疑该字可能是“杪”字的古形,下面略加申说。
“杪”,《说文·木部》:“木标末也。”这个从“少”声的“杪”字,是一个后起形声字。在“木”顶端加标示性符号“∧”的这个字,可能就是“杪”字的初文。该字原本是在“木”顶端加锋颖符号以标指“木标末”,符号“∧”的使用与箭簇、矛头、朿(刺)尖相似,通过锋颖形符号表示“标末”之意。因此,“木”端加“∧”的“杪”字初文,应分析为一个指事字。凡指事字,其标记符号一般都与所加部位紧密相连,以准确揭示字义所在,其例不烦备列。此字“木”上端所加“∧”符合这一特点。在楚简文字中,“木”上部或填实为墨点,但表示锋颖特征的两笔依然得以保留。这个字后世演变为从木少声的形声字,也合乎汉字形体符号化进程中形象、指事类结构向形声结构转化的一般趋势。“杪”“髦”古音皆属明纽宵部,故简本这个从“鸟”“杪”声的字,可与“髦”字相通。《齐诗》《韩诗》异文作“”,或以为是表示“发至眉”的“髦”的本字。“”本从“敄”声,是明纽侯部字(又省作“矛”)。以“敄”为声符的“楘”“鞪”,古音学家或归为明纽屋部。上古侯、屋二部通韵,见于《楚茨》《角弓》《桑柔》《离骚》《天问》等《诗经》《楚辞》篇章,因此,《齐诗》异文“”,正可为宵部的“杪”读为屋部的“沐”提供支持。这与徐文所引《小戎》“楘”释文“音木”、《淮南子·应道训》高注“鹜”与“木”通可相印证。总之,这些材料表明宵部“杪”声字和“髦”字,可与侯、屋部字相通,故在商代金文中“杪”可作为表意字“沐”的附加声符。因此,楚文字中李家浩(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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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汉语研究
释作“浍”的字实际从杪声,应释“沐”,用作“沐盘”“沐巾”“沐浴”之“沐”是合适的。
基于上文对“杪”字初文的考释,我们来讨论下举古文字材料中相关字的释读:(1)虐疾始生,于是乎有喑、聋、皮(跛)、瞑、瘿、矛(瞀)、娄(偻)始起。(《容成氏》36-37)
该例中的“矛”字作“”,学术界有各种释法,皆不可信(俞绍宏等,2019:315-317)。徐在国(2018)释“矛”读“瞀”,是一个进步。此字即“杪”字初文,在此处用作“眇”。《说文》:“眇,一目小也。从目从少,少亦声。”段注:“小目也,各本作‘一目小也’,误,今依《易释文》正。《履》六三‘眇能视’,虞翻曰:‘离目不正。兑为小,故眇而视。’《方言》曰:‘眇,小也。’《淮南·说山训》:‘小马大目,不可谓大马;大马之目眇,谓之眇马;物有似然而似不然者。’按:眇训小目,引伸为凡小之称,又引伸为微妙之义。《说文》无妙字,眇即妙也。《史记》‘户说以眇论’,即妙论也。《周易》‘眇万物而为言’,陆机赋‘眇众虑而为言’,皆今之妙字也。”段氏对“眇”字《说文》释义的校改和字义梳理分析,甚为翔实。《经典释文·周易音义》“履”下:“眇,妙小反。《字书》云‘盲也’,《说文》云‘小目’。”古代文献中“眇”常与“跛”连用,如《易·履》:“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归妹》:“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礼记·王制》:“瘖、
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孔颖达正义:“此一节论矜恤疾民之事。瘖,谓口不能言。聋,谓耳不闻声。跛躃,谓足不能行。断者,谓支节解绝。侏儒,谓容貌短小。百工,谓有杂技艺。”《国语·晋语四》:“(文)公曰:‘奈夫八疾何?’(胥臣)对云:‘戚施植镈,籧篨蒙璆,侏儒扶庐,蒙瞍循声,聋聩司火,其僮昏、嚚瘖、僬侥,官师所不材也,以实裔土。”《公羊传》成公二年:“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踊于棓而窥客,则客或跛或眇,于是使跛者迓跛者,使眇者迓眇者。”《谷梁传》成公元年:“季孙行父秃,晋郤克眇,卫孙良父跛,曹公子手偻,同时而聘于齐。齐使秃者御秃者,使眇者御眇者,使跛者御跛者,使偻者御偻者,萧同侄子处台上而笑之。”《韩诗外传》卷三:“传曰:太平之时,无瘖、跛眇、尪蹇、侏儒、折短,父不哭子,兄不哭弟,道无襁负之遗育,然各以其序终者,贤医之用也。”以上文献中所列举的残疾之人,与《容成氏》文字可以对比。这些文献中的“跛”“蹇”指腿尪曲而有疾,“眇”指“一目小”而有疾,“跛”“眇”经常连用,表明将《容成氏》“杪”字读“眇”是合适的。该句中还有一个与目疾相关的“”字,学者也有多种释法,或释读为“眇”(俞绍宏等,2019:315-317)。现在看来,当以释“冥”读“瞑”为是。“瞑”指“无目”“瞑暗”,即盲瞎之人;“眇”指“一目小”或即“独目”,故“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容成氏》“眇”字的释读,为“杪”字初文的考释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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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聚及七年,车逸于旧数三百,徒逸于旧典六百,以视楚子仪于杏会。(清华简《子仪》2-3)
《子仪》“杏会”二字作,清华简整理报告(李学勤,2016:131)认为二字表示地名,将前一字隶定从“本”从“口”,后一字释“会”,从李家浩说。我们以为前一字从“本”从“口”,当是“本”的异体,与《说文》古文“本”相近(古文从三口)。虽然楚文字“本”下多从臼,从口者少见,但并无大碍。“杪”字此处可读为“末”。“末”,《说文》:“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末”明纽月部字,“杪”“末”虽字义相通,声纽相同,韵部却相隔较远。“杪”在此处用为“本末”之“末”,或许也可以同义换读说之。新出楚简材料中,类似的例子并不少见,如上博简《容成氏》简26“藕州”的“藕”通“耦”,同义换读为“并”;清华简《金縢》简9、14的“刈”,同义换读为“获”;《太伯甲》《太伯乙》简5的“刈(省禾或攴)”,同义换读为“获(获取)”;《殷高宗问于三寿》简7倒山形的“覆”,同义换读为“倾”(加注“聖”声);《成人》简15的“昃”,同义换读为“倾”(押韵);《四时》简2、4的“巨(矩)”,同义换读为“规”(见纽支部),通“解”(见纽锡部)。根据这些同义换读材料,《子仪》“杪”也可能同义换读为“末”。“本末”连用,古籍常见,本指事物的根本和细节,或指事物的原委和经过,可引申为事情发生发展的总体情况。《子仪》篇“以视楚子仪于本末”,大意是说秦穆公向子仪展示“聚及七年”后车徒变化的总体情况。下文紧接着“公曰:‘仪父!不谷繻左,右絙;繻右,左絙;如权之有加桡也。君及不谷专心勠力,以左右诸侯,何为而不可?’”穆公这段话,让我们联想到《易·大过》。《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彖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桡,本末弱也。”这里秦穆公所言似委婉表达子仪若能与自己专心勠力也可“利有攸往”。结合上下文语境,我们推测“本末”的使用或许受到《大过》彖辞用语的影响,隐晦地表达秦穆公与楚交好的愿望。
“杪”字或“杪”声字中,涉及姓氏、人名、地名的用例,也可以沿着这个方向进一步探讨,本文不再一一论析。需要说明的是,讨论者多将“”看作本文所释“杪”字
的异体,我们认为这个字形有必要作为另一个字来处理。该字从“禾”上加“∧”,从字形看虽然与“杪”相近,但是“木”“禾”判然有别,目前还没有确切证据表明二字一定是异体关系。《古玺汇编》3192、3193号从“禾”的字用作复姓,徐在国(2018)释“多矛”合文,疑为“复姓或人名”;3505号用作姓氏,徐在国(2018)读作“茅”。其他则用于合体字的构形偏旁。关于这个字,在有关文章中虽与“杪”混而不别,但有些讨论值得重视。白于蓝(1999)依据《古文四声韵》引《籀韵》“柚”字,指出其字实乃“褎(袖)”字用作“柚”,这个“褎”字的声符是“禾”上加“∧”的字,这个看法无疑是正确的。《古玺汇编》3258号“冶褎”印,人名用字字形与此一致。又3420号“□阳羘”,第一字也是“褎”字。白于蓝依据这个“褎”字传抄古文所从的声符,进而提出“禾”或“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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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汉语研究
上加“∧”之字,即“禾成秀”之“(穗)”的原始象形字,并认为从“木”者是“禾”字讹变的结果。同时,他也注意到“秀”“(穗)”古籍互训为常,关系密切,因此并没“”是“秀”字的可能。这个字释作“秀”也是颇有根据的。《诗·生民》:“实
费尔马点有排除
发实秀。”毛传:“不荣而实曰秀。”朱熹注:“始穟也。”《论语·子罕》:“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朱熹注:“吐华曰秀。”《广雅·释诂》:“秀,出也。”“秀出”是从禾颖始出引申而来的。《说文》:“颖,禾末也。从禾顷声。《诗》曰:‘禾颖穟穟。’”徐锴系传:“禾穟之端也……故谓锥之末为颖。”“秀”“颖”大概都是指禾穗始出,芒颖初现之状。“禾”上加锋颖“∧”,正是为表现这一含义。这与“矢”“矛”“杪”“朿(刺)”的构形方式相同,表明古人在观察和表达某些近似现象时思维方式是一致的。因此,这个字释“秀”或“颖”(张崇礼,2014),都是有可能的。这个字作为古文“褎”的声符,提供了其读音指向,因此释“秀”的可能性或更大。我们认为可将从“木”的字释“杪”,从“禾”的字释“秀”,有必要将它们作为两个字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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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禾”的字若释作“秀”,有些古文字就可按照这个方向去释读。下面讨论鱼鼎匕铭文中一个以此字为偏旁的字的释读:
(3)曰诞有匕,遂王鱼颠(鼎)。曰:钦哉,出斿(游)水虫,下民无智,参(蚩)蚘(尤)命,帛命入(
母(毋)处其所。(鱼鼎匕,《集成》980)
岛屿最多的国家鱼鼎匕铭文中的“”“滑”“忽”“柔”等不同读法,徐在国(2018)从何琳仪先生说读作“柔”。这首先涉及意符“艸”外,“骨”“秀”是声符还是意符的确定。徐在国(2018)疑《古玺汇编》3245、3432号中用为姓氏读为“茅”,以“骨”为意符,“矛”为声符,其字形分析可从。如果采取释“秀”的意见,“秀”为心纽幽部字,“褎”即“袖”,为邪纽幽部字,“袖”与从“由”声的字古音学家归幽部或觉部。根据读音线索,鱼鼎匕这个以“秀”为声符的字有可能读作“游”或“遊”。“游”“遊”属馀纽幽部字。“由”与“遊”“游”可通,如《左传》成公十六年“养由基”,文献又作“养遊基”“养游基”;“褎”与“袖”为异文,又通“轴”“柚”“牰”等字;《尔雅·释虫》“蜉蝣”,《孟子·滕文公上》赵注作“蜉䗜”(高亨,1989:718、719、723)。《说文》“㨨”,或体作“抽”或“”。出土文献中,“遊”也可用作“留”,“”可与“由”“抽”“秀”通(白于蓝,2017:165、152)。典籍中“皋陶”也作“咎繇”,郭店简《唐虞之道》简12作“咎”,上博简《容成氏》简33作“叴秀”。这些材料表明,将鱼鼎匕这个从“秀”声的字读“遊”或“游”,应该没有太大的障碍。鱼鼎匕自铭“匕”,又曰“钦哉,出斿(游)水虫,下民无智,参(蚩)蚘(尤)命,(羹),入出,母(毋)处其所”。铭文“入出”若读作“游入游出”,用以比喻这把虫形匕出入于鼎中是颇为形象的。尽管铭文中已有“斿”字出现,不过,同一篇铭文用字调换是习以为常的现象,也不足为怪。
我们将“禾”上加锋颖的形体分出来之后,白于蓝(1999)讨论“”或“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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