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的方式
城市更新的方式可分为重建或再开发(redevelopment)、综合整治以及功能改变三种。
重建或再开发
重建或再开发,是将城市土地上的建筑予以拆除,并对土地进行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新的合理使用。重建是一种最为完全的更新方式,但这种方式在城市空间环境和景观方面、在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的变动方面均可能产生有利和不利的影响。同时在投资方面也更具有风险,因此只有在确定没有可行的其他方式时才可以采用。
综合整治
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主要包括改善消防设施、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沿街立面、环境整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内容,但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对建筑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改造或更新设施,使其能够继续使用。整建的方式比重建需要的时间短,也可以减轻安置居民的压力,投入的资金也较少,这种方式使用于需要更新但仍可恢复并无需重建的地区或建筑物,整建的目的不只限于防止其继续衰败,更是为了进而改善地区的生活环境。
功能改变
功能改变类更新项目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但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
和使用期限,保留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 虽然可以将更新的方式分为三类,但在实际操作中应视当地的具体情况,将某几种方式结合在一起使用。
城市更新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更新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面对的都是已建成的城市地区,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无论是在需要保护的地区还是在需要更新的地区,都同时面临保护与更新两方面的问题。差别只是,在保护地区中,需要受到保护的东西所占的比重较大,而在更新地区,需要更新的东西占了绝大多数。但是,它们的目标都是为了通过塑造一个富有特的城市形象,通过改善城市的生活品质,去实现适应并促进城市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
中西方对“城市更新”概念的理解
基于西方城市更新的历史和经验,在1980年代初期,陈占祥把城市更新主要定义为城市“新陈代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更新途径涉及多方面,既有推倒重来的重建,也有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旧建筑的修复等。当中国城市经历了1980年代的飞速发展后,很多城市问题开始显现,譬如历史街区的特与地方文化在城市改造中的快速消失。吴良镛从城市
的“保护与发展”角度,在1990年代初提出了城市“有机更新”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它是针对城市历史环境的更新,但这个概念比较强调城市物质环境,而对与其相关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涉及较少。进入2000年以来,学者们开始注重城市建设的综合性与整体性,很多文章也给出对“城市更新”新的理解,譬如:张平宇的“城市再生”、吴晨的“城市复兴”谷氨酸受体、于今的“城市更新”等(李伦亮,角动量守恒定律2004;李瑞,冰河,2006;吴良镛,2005;于今,2007;张更立,2004;张平宇,2004)。这种现象一方面体现出当前人们对中国“城市更新”的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们对这一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见解和定义。[1]
参考资料
1城市更新理念与中国城市现实连环可解也 Urban Regeneration and Its Realities in Urban China 作者:翟斌庆,伍美琴 学术期刊 城市规划学刊坪上人论坛URBAN PLANNING FORUM 2009年第2期
news.xinhuanet.aqe.name/2011-05/30/c_121472864.htm
扩展阅读:女死囚犯
1城市更新理念与中国城市现实 Urban Regeneration and Its Realities in Urban China 作者:翟斌庆,伍美琴 学术期刊 城市规划学刊URBAN PLANNING FORUM 2009年第2期
2news.xinhuanet.aqe.name/2011-05/30/c_121472864.htm
3美国城市规划设计的对与错The American What Works What Doesn't 作者:亚历山大。加文著,黄艳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4blog.sina/s/blog_5715a19c0100045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