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建成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建成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4.22
【字 号】新政办发〔2020〕7号
【施行日期】2020.04.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建成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桁架结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建成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 4月22日
 
新宾县城镇建成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升集贸市场秩序,改善城镇环境、提高城镇品质,从源头上消除私搭乱建、占道经营、食品安全、公共防疫等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压实属地主体责任,规范城(镇)区集贸市场管理,满足百姓日常购物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等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至上、便民利民、科学设置、强化管理”原则,通过整治行动,逐步实现“五个一批”,即依法取缔一批、退路进厅(场)一批、提升改造一批、规范管理一批、规划建设一批,着力推进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开办单位负责”的集贸市场常态化监管和执法管理体制。
  二、目标任务
  以集贸市场退路进厅(场)为总目标,以改善集贸市场“脏、乱、差”和建立健全合法规范的集贸市场管理与经营体制为主旨,全面开展集贸市场及其周边拆违治乱,同步推进实施“
微波信号源五个一批”,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按照3年过渡期,建设符合百姓需求的综合性规范性集贸市场,占路市场经营逐步退出。
  (一)清理取缔一批。各乡镇对严重影响镇容镇貌,严重影响交通通行,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占路市场,依法依规清理取缔,恢复道路基本功能,还路于民。
  (二)退路进厅(场)一批。各乡镇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占路市场,以及对出厅(场)占道无序经营的,按照整治计划,实施退路进厅(场)。
  (三)提升改造一批。对现有的厅(场)式市场,以及暂不具备取缔和退路进厅(场)条件且影响严重镇容和道路功能发挥的占路市场,以改善市容环境、恢复道路功能、完善设施、卫生达标、食品安全为重点进行提升改造,达到规范要求。
  (四)规范管理一批。对现有的厅(场)式市场,以及暂不具备取缔和退路进厅(场)条件且严重影响镇容环境的占路市场,强化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严格审查市场内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资格,落实市场监管各项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镇容、环卫、市政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五)规划建设一批。根据城镇区人口密集度、众购买力和现有商业网点分布,进一步合理布局居民区蔬菜(副食)网点。
  三、整治范围
二级医院  我县城镇建成区内所有的集贸市场、早市、夜市和大集。
  四、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机构
  建立新宾镇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议事协调机构,由县政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县长召集,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下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二)职责分工
  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负责全县城镇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负责对各乡镇
及相关县直单位履行职责、推进工作、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调度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分管副县长汇报。
  各乡镇政府:作为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方案落实辖区占路市场拆违治乱,以及取缔、退路进厅(场)等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合法规范的集贸市场管理与经营体制;负责取缔和退路进厅(场)退让道路的市政、绿化、环卫的修补完善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占路市场取缔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推进;负责根据整治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加强对整治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通过信访举报平台等渠道受理涉及整治工作的问题举报;负责接收相关部门、单位移交的涉及此次整治工作的问题线索;负责严肃查处整治过程中相关单位、部门履职不力和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
  县公安局:负责城镇区集贸市场周边交通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照驾驶车辆及车辆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负责做好城镇区占路市场取缔现场的执法保障工作;负责依法打击霸占市场
、抗拒执法等违法行为,对市场上的黑恶势力严厉惩处。
异硫氰酸荧光素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县工信局制订全县集贸市场总体规划;负责科学合理布局选址集贸市场及提升规划工作;负责做好城镇区集贸市场建设工程许可和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对城镇区集贸市场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城镇区集贸市场建设的施工审批和工程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城镇区对占路市场和非占路市场及其周边的拆违治乱工作;负责指导城镇区取缔城镇区占路市场;负责指导城镇区对违法占道经营及市场涨市、探头的执法工作;对依法取缔和退路进厅(场)退让出的道路,负责或指导各乡镇同步进行市政、绿化、环卫设施的修复、补植、完善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禽畜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制订全县集贸市场总体规划;负责指导各城镇区居民区商业网点设置;负责制定集贸市场内结构设施、行业布局、标准改造和建设等相关标准;负责
指导各城镇区对非占路市场的综合整治,以及对暂不具备取缔和退路进厅(场)条件占路市场的升级改造、规范管理;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府,建立健全合法规范的集贸市场管理与经营体制。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集贸市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导市场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指导健康教育设施合理设置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市场主体登记准入、查处无证照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市场开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督导市场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完善;负责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五、实施步骤科技进步奖
  (一)制定计划阶段(2020年4月15日前)
  各乡镇政府在全方位开展辖区集贸市场摸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辖区集贸市场整治方案和市场整治工作计划,明确“五个一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各乡镇政府)
  (二)发动宣传阶段(2020年4月20日前)
  各乡镇政府要在各集贸市场的明显位置,制作并悬挂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宣传横幅,向经营业主广泛宣传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耐心细致做好经营业主的思想工作,提高经营业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
  1、拆违治乱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各乡镇要按照全县城镇“双修”工作方案的部署,先期对集贸市场及其周边开展拆违治乱集中攻坚战,要优先对拟依法取缔和规范管理的占路市场开展攻坚,全部拆除乱搭乱建、清理乱堆乱占和乱设乱挂,在6月30日前完成集贸市场及周边的镇容环境综合整治,并持续严防反弹。(各乡镇政府)
  2、清理规范阶段(2020年7月30日前)
  各乡镇要按照制定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拆违治乱的基础上,实现专项整治的“两个一
批”,即4月31日前依法取缔一批占路市场、7月30日前规范管理一批市场,要从社区布局、统筹兼顾农民利益出发,对集贸市场数量、分布进行科学布局,提升集贸市场管理水平。(各乡镇政府,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
  3、治理提升阶段(2020年10月30日前)
  各乡镇本着“优化环境、提高标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原则,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集贸市场,在9月31日前完成市场硬件的提升改造一批,在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占路市场退路进厅(场)一批。通过主体资格和责任落实,规范管理标准的实施,提升软硬件水平。(各乡镇政府,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1:13: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68819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工作   集贸市场   负责   整治   市场   城镇   管理   专项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