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体检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

附件二:城市综合体检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
1. 生态宜居专项
(1)区域开发强度(%)
①指标解释
区域开发强度是指市辖区建成区面积在市域面积中的占比。其中,市域面积为市域行政边界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市辖区建成区面积是指市辖区范围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
本次导则所指体检评估范围,指综合考虑城市形态、建成区域的主次(主副)关系、行政管辖关系等因素,并结合区、街道办事处、社区等行政管理因素,在城市建设实体地域基础上,确定的参与体检评估的城市建成区范围。
②指标计算方式
区域开发强度(%)=市辖区建成区面积/市辖区总面积*100%
③建议数据获取方式
市辖区和建成区数据(数量和范围矢量文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若该市无明确建成区范围,技术单位可根据三调数据、卫片数据等自行划定,建议与2021年《样本城市建成区划定及城市自体检范围确定(试行)》、2020年10月自然资源部出台的《城区范围确定规范(试行)》等文件进行衔接。
(2)组团规模(平方公里)
①指标解释
市辖区建成区内每一个组团的规模,有2个以上组团的应分别填报。组团指具有清晰边界、功能和服务设施完整、职住关系相对稳定的城市集中建设区块。组团规模不宜少于5平方公里,不宜超过5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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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建成区内每一个组团的规模。
③建议数据获取方式
组团划分可以参照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组团划分。组团数量及规模数据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议同步提供空间矢量文件。
(3)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5万人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公里)
①指标解释
市辖区建成区内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5万人的地段总占地面积。人口密度是指城市组团内各地段单位土地面积上的人口数量。
②指标计算方式
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5万人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公里)= 市辖区建成区内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5万人的地段/市辖区建成区总面积人口密度(万人/平方公里)=市辖区建成区内单个组团常住人口数/单个组团面积
③建议数据获取方式
建成区面积、组团面积及范围矢量数据建议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各镇街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数据,建议由公安机关提供。
(4)新建住宅建筑高度超过80米的数量(栋)
①指标解释
当年市辖区建成区内新建住宅建筑中高度超过80米的住宅建筑栋数。新建住宅建筑指当年竣工验收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是指建筑物屋面面层到室外地坪的高度。
②指标计算方式
市辖区建成区内新建住宅建筑中高度超过80米的住宅建筑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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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建议数据获取方式
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5)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
①指标解释
指市辖区建成区内组团之间现状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占城市组团间规划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生态廊道长度的百分比,属于现状指标。生态廊道是指在城市组团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开敞空间。
②指标计算方式
市辖区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城市组团间应设置的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生态廊道长度×100%
③建议数据获取方式
建议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组团划定。组团之间现状生态廊道长度及净宽度、规划生态廊道长度及净宽度,建议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①指标解释
当年城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一年度城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降低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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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上一年度城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当年城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上一年度城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城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城市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城市年度GDP总值。
③建议数据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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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数据建议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
(7)新建建筑中绿建筑占比(%)
绿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①指标解释
指市辖区建成区内按照《绿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设计、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新建的建筑面积,占全部新建建筑总面积的百分比,应达到100%。
②指标计算方式
新建建筑中绿建筑占比(%)=市辖区建成区本年度竣工建筑中的绿建筑面积/市辖区建成区本年度竣工的建筑面积*100%
③建议数据获取方式
本年度新增建筑、绿建筑竣工验收面积及矢量文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8)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
①指标解释
指城市绿道1公里半径(步行15分钟或骑行5分钟)覆盖的市辖区建成区居住用地面积,占市辖区建成区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城市绿道的定义参考《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和《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中的规定。
②指标计算方式
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绿道1公里半径(步行15分钟或骑行5分钟)覆盖的市辖区建成区居住用地面积/市辖区建成区总居住用地面积*100%
③建议数据获取方式
市辖区建成区居住用地面积及矢量文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城市绿道长度及矢量文件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9)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①指标解释
指市辖区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市辖区建成区总居住用地面积的比例。《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公园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
②指标计算方式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市辖区建成区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市辖区建成区总居住用地面积*100%
注:(5000m2及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测算;2000-5000m2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测算。)
③建议数据获取方式
公园绿地面积及矢量数据建议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成区内居住用地矢量数据建议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10)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地段覆盖率(%)
①指标解释
指市辖区建成区内环境噪声达标地段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城市环境噪声达标情况具体可参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②指标计算方式
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地段覆盖率(%)=市辖区建成区内环境噪声达标地段面积/建成区总面积*100%
③建议数据获取方式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0:27: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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