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行为三种行政处罚

税收违法⾏为三种⾏政处罚
税务部门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规定,可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对税收违法⾏为三种⾏政处罚:申诫罚、财产罚和能⼒罚。现分述如下:
⼀、申诫罚
扬州大学 申诫罚是指影响违法者声誉的罚,是⾏政机关对⾏政违法⾏为⼈提出谴责、警告,使其引起警惕,防⽌继续违法的措施。申诫罚主要适⽤于情节⽐较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为,既可以适⽤于公民个⼈,也运⽤于法⼈和组织。
郑超麟>相关系数r新《税收征管法》第三⼗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使⽣产、经营的纳税⼈以及临时从使经营的纳税⼈,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使⽣产、经营的纳税⼈有逃避纳税义务⾏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国内生产总值平减指数>something的用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从使⽣产、经营的纳税⼈、扣缴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第七⼗六条规定:县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的⽋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播、电视、报纸、期刊、⽹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在这些条款中,受处罚者违法⾏为情节⽐较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法律对违反税法规定的纳税⼈进⾏了以提醒、告诫、以书⾯形式责成命令等形式影响违法者声誉。
⼆、财产罚
财产法是指⾏政机关依法剥夺⾏政违法⼈财产权利的⼀种处罚。包括、没收⾮法所得、没收⾮法财产。
财产法的适⽤条件是:适⽤于有经济收⼊的公民、有固定资产的法⼈或者组织所实施的违法⾏为,对以谋利为⽬的的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违法⾏为。
新《税收征管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条⾄七⼗四条中,针对违法情节的轻重,对数额及幅度进⾏了详细界定。
新《税收征管法》第七⼗⼀条规定:⾮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具,并处以⼀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杂志制作软件《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三条规定:为纳税⼈、扣缴义务⼈⾮法提供银⾏帐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退税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没收⾮法所得、没收⾮法财产是⽤法律形式剥夺违法获利,
以法律的形式增⼤违法成本,使违法者⽆利可图,从⽽起到遏制违法⾏为,对违法⾏为给予的制裁措施。第五⼗九条规定:新《税收征管法》中规定的其他财产,包括纳税⼈的房地产、现⾦、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第五⼗九条⾄七⼗⼆条、对新《税收征管法》中财产罚的有关规定进⾏了细化和注释,使税收法律中规定的财产罚更加明确和具体。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1:20: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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