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国税函〔201046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加强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局、机关各处室:
近期,市局印发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完善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工作意见的通知》(青国税发20108号),全面部署了我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工作。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建设是税收征管工作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必然选择,它既符合税收征管变革的长期规律,也能够有效地解决当前我市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性问题,它打破了传统的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方式,为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提供必要的条件,也为提高纳税服务和征管质量效率提供契机。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本着“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全面落实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建设。为使社会和广大纳税人了解、支持国税机关专业化征管体系建设,更好地创造外部环境,市局决定针对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开展专题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 市局负责编写通用的宣传内容,通过大众媒体进行全市性的宣传
市局纳税服务处牵头负责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宣传工作,编写全市通用的宣传内容,通过报纸、电台、互联网站等大众媒体开展总体的宣传工作。市局征管科技处负责审核专业
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宣传内容。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写新闻宣传通稿,并负责联系相关媒体进行发布。市局信息中心负责青岛国税互联网站宣传内容的技术支持工作。市局文化中心负责内部宣传。
(二) 基层局负责确定本单位的具体宣传内容,通过多种沟通渠道进行宣传
基层局纳税服务部门牵头负责本单位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宣传工作,在市局统一编写的通用宣传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具体宣传内容,并通过办税服务厅、互联网子站、税企邮箱、手机短信以及相关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基层局征管部门负责审核本单位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宣传内容。基层局办公室负责联系相关媒体和发布工作。基层局信息中心负责本单位互联网子站、税企邮箱、手机短信等宣传渠道的技术支持工作。
市局稽查局负责制定全系统稽查部门的宣传内容和宣传工作要求。
二、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宣传内容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企业组织
形式、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企业集团大量涌现,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多,税源管理情况日益复杂,税务人员相对较少,导致传统的单一由税收管理员管户的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当前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的实际需要。同时,传统的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方式,形成了“一员多责”、“一员多权”,直接影响到税收管理权力的制衡和行政公开,纳税人申办的涉税事宜往往得不到高质量、高效率的办结。对此,2010中央经线年4月开始,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部署,本着有利于优化对纳税人的服务,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的工作目标,对原有的税收征管模式进行改进完善,以逐步建立起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
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建立是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我们将继承以往对纳税人服务中的好做法,重点强化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功能,在不断优化纳税人办事程序、简化审批核查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办税时限,加强办税公开,强化税源监控分析,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减少税务人员下户评估检查次数。相关的改进和完善工作主要围绕两个重点进行:
一是强化纳税服务功能。我们遵循“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理念,在打造咨询沟通平台、便捷办税平台、权益维护平台的基础上,强化纳税服务持续改进机制,通过纳税服务的“六化”建设,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在办税服务厅管理上实现“服务标准化”,通过规范受理纳税人主动发起的涉税事项,实现不同办税服务厅办税的无差异;在行政审批的流程管理上实现“简捷化”,通过压缩审批环节和周期,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在县级市国税局服务管理上实现“实体化”,通过五市国税局设立直属办税服务厅,实现县级市一级直接的办税服务;在提供跨区办税管理上实现“同城通办规范化”,通过整合五个县级市的部分涉税业务流程和标准,实现办税的跨区服务;在维护纳税人权益管理上实现“制度化”,通过确定涉税争议调解的税法援助程序、标准,保障纳税人涉税援助落实到位;在持续改进上实现“常态化”,通过电话回访、座谈会、调查问卷、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纳税服务工作措施进行效能评估,并实施持续改进。
二是全面实施专业化的税源管理。在科学分类税源、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打破传统的管理员固定管户、包办各类涉税审批事项、不利于监督的现状,重新整合资源,实行“五个集中”:对重点税源集中管理,实行个性化服务和风险应对;对中、小税源集中按区域加行业管理,实行行业性风险监控,并提高分类服务、管理的针对性;实行审批核查、
分析评估、日常检查的集中管理。与此同时,在税务稽查工作中,深化市局一级稽查和分级分类稽查工作,深化税务稽查信息化应用。
(一) 关于涉税咨询沟通
专业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改变以往由税收管理员负责纳税人咨询辅导的模式,进一步突出了税务机关综合性服务功能,既降低了管理员自身不足带来的涉税咨询风险,又最大限度拓宽了涉税咨询沟通渠道,确保纳税人咨询沟通事项落实和答复内容的权威性。纳税人对办税过程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得到答复:
1.办税服务厅
对于日常的涉税问题,办税服务厅提供三种咨询沟通方式:一是对新办户发放的主动告知套餐,包括十多项重要涉税事宜和基础性税收法规资料和培训;二是纳税人免费取阅的办税明白纸,包括数十种日常涉税事宜;三是通知通告栏,张贴近期重要的涉税信息。
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台,对于纳税人个性化的具体问题,咨询台实行首问负责制,全面受理涉税各环节业务咨询、疑难处理和跨部门综合协调等问题,提供“无缝隙”的咨询服务。
2.互联网站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过互联网站(v)首页和涉税指南栏目,及时发布有关完善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涉税信息,包括机构调整职责、征管工作规程、各部门咨询沟通电话等。
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站(v)首页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涉税疑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安排专人值守在线回答纳税人的提问。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还在固定时间通过互联网站(v)开展“在线访谈”,市局领导和业务处室领导、基层局领导轮流与纳税人直接进行交流。具体时间安排参见各办税服务厅展板或互联网站(v)。
宝莱坞歌舞精粹3.12366新密市实验初中电话热线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过12366电话热线解答纳税人提出的任何涉税疑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领导还在每周三上午1000110012366亲自接听纳税人电话,在线回答纳税人的提问。
4.日常生活审美化税企邮箱
青岛市国家税务通过互联网站(v)“税税通-我的办税厅”对所有开通税企邮箱功能的纳税人,主动发布“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各部门咨询沟通电话等。
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站(v)“税税通-我的办税厅”中的税企邮箱功能,向承担户籍管理工作的税收管理员提出任何涉税疑问,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得到答复。
5.手机短信
ecp协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过手机短信,主动向税务登记信息中存在的纳税人相关人员手机号发送重要、紧急的涉税信息。
如果纳税人需要接收此类短信,请尽快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人员手机号码的登记或变更手续;如果纳税人不需要接收此类短信,请通过青岛国税互联网站(v)税企邮箱提出,或者直接拨打12366提出。
6.税源管理部门的户籍管理岗和综合业务岗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过税源管理部门的户籍管理岗和综合业务岗,为本部门分管的纳税人提供个性化和面对面的涉税咨询服务。
(二) 关于纳税人便捷办税
1.在办税服务厅对纳税人主动发起的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
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实施后,办税服务厅成为纳税人与各专业部门联系的枢纽,负责集中受理纳税人主动发起的涉税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对于不需要实地审核的审批事项直接由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理,对于需要实地审核的事项交由税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并由办税服务厅统一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直接面对办税服务厅的咨询、发票、综合三类业务窗口及自助办税终端办理涉税业务,无须多头奔波。其中,涉税问题咨询对应咨询窗口,发票类事宜对应发票窗口,纳税申报、涉税文书和其他涉税事宜对应综合窗口。
2.在税源管理各环节实行提醒、预约、告知等涉税服务
1)邮件咨询服务:纳税人在开通税企邮箱的基础上,税源管理科的“户籍管理岗”负责受
理答复纳税人通过青岛国税互联网站税企邮箱提出的涉税问题。同时,税务机关也可以通过该邮箱将重要的通知通告和部分新政策发送给纳税人。
2)约谈提醒服务:税源管理科的“监控评估岗”根据税收政策和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可能面临特定风险的纳税人进行发函提醒或约谈提醒。主动告知约谈原因、指标分析情况,以及要求自我检查内容、改正的时间和程序等。
3)预约服务:对于纳税人申请办理的需要实地审核的事项,税政科的“综合岗”主动与纳税人联系,预约安排办理时间并告知纳税人准备事项,由“审核审批岗”按照纳税人约定进行实地核查。
4)辅导告知服务:对于纳税人申请办理的需要实地审核的事项,由税政科的“审核审批岗”在纳税人实地核查时,对核查标准、相关政策等主动告知纳税人,并对税务文书的填写、后续管理要点等进行辅导宣传。同时,对于审批达不到标准的,要告知纳税人具体原因。
3.拓展办税服务空间和方法
1脉动测速)拓宽网上办税功能。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了上门申报、网上申报(客户端软件和网页申报两种方式)、电话申报等多种方式,供纳税人自主选择。同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还拓宽了网上办税相关功能,目前,网上申报已实现的功能如下:
网页申报适用于所有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按月或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出口退税申报、财务报表按月或按季上报、重点税源企业报表上报等功能,不收取任何费用。
客户端软件申报适用于所有纳税人,该软件提供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月或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财务报表按月或按季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运发票网上认证、出口退税申报等主要功能,不收取软件购买费用。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按年度或按次数向服务商支付服务费,由服务商提供软件后期维护。在按次数支付服务费的方式下,纳税人如果能够自行进行软件后期维护,则不需向服务商支付费用。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2:48: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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