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思考

奇瑞农机>和谐世界
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思考
广义的概念看,纳税人权益是指纳税人依法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所享有的权力 和利益。从狭义的概念看,纳税人权益是指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时,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对其依法可以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征税机关作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包括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 当获得的救助与补偿。下面,笔者就当前纳税人权益保护应关注的几个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我国在保护纳税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中国选举治理网
1.征纳双方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地位不平等。我国传统的税收理论认为赋税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而向公民进行的强制收取。在多数人的观念中,仅简单地认为征税是国家的权力,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税务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长期以来处于主导的强势地位,更多地关注于如何管住税源、增加税收收入,很少考虑如何为纳税人提供便利、优化纳税服务。这有悖于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提出的“公平、简便、节省”的税收三原则中的“简便”原则,即征税手续不能过于烦琐,方法要简明,应尽量给纳税人以便利,在纳税形式的选择和纳税日期的确定上应给纳税人以方便。连“简便”都不能实现,当然更谈不上保护纳税人的权
益了。纳税人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对自己拥有的权益和如何行使合法权利了解甚少,面对侵权行为往往不敢反抗,甚至连投诉都不敢。郧西三中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2.纳税人权利意识淡薄
税收机关是税务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由于其在税收管理上具有征收、解释、调整、审批和处罚等权力,决定了税收机关在与纳税人双方的征纳关系上具有“主导”地位,而纳税人则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多少年来我国一直注重“纳税人义务宣传”,很少注重“纳税人权利宣传”,纳税人权利意识淡薄。使得一些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敬而远之,还有一些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意见和要求言听计从,而不管这些意见和要求是否合法,甚至有一些纳税人面对税务部门随意性、纳税人多纳税后退款难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却不知道依法维权,或者不知道怎样维权,纳税人权利意识淡薄。
安徽农业科学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9:43: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68239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纳税人   纳税   行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