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危旧房改住房(二期)选房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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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旧房改住房(二期)选房办法
为推进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二期)的顺利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和《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批和住房供应办法的通知》(桂房改〔200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购房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有购房资格
1.还建住户;
2.无房户(指未享受过房改购房政策的在编及聘用期满1
年的职工家庭,包括离退休人员家庭且未参加市场运作住房);
3.面积未达标户(指已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
价商品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
标且未参加市场运作住房的职工家庭);
4.如有剩余房源,由区直房改办进行对外调剂。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购买新建非还建住房
1.已购买过市场运作房的职工家庭;
2.已购买过危旧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的职工家庭;
3.不能按照本方案要求提供证明的;
4.不如实报告本人及配偶住房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
房资格的,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区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自治区房改委《关于组织实施区直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
清退专项整治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发〔2014〕6号)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因个人原因辞职离校或被学校辞退、开除的。rootkit
二、选房顺序和计分办法
(一)选房原则及顺序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号)和《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批和住房供应办法的通知》(桂房改********号)相关精神,新建住房按如下顺序供应:⑴还建住户,⑵无房户,⑶未达标户;⑷如有剩余住房,由自治区房改办调剂;
2.在还建户、无房户和未达标户中按在编人员→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房源情况再进一步确定其他聘用人员的顺序根据计分办法各户分别计分,并按计分总分分类降序排序。
(二)计分办法
1.总分=职称(级)分+校龄分+工龄分+双职工分。
乙炔站设计规范2.选取本校教职工相应职称分或职级分计分,二者不重复累加。
3.双职工家庭,只按其中一方条件计分(不能各取双方最高条件分值计分),也不累计配偶分。
4.通过继承、买卖等方式所得房产的还建户,仍按原户主相应条件计分。
5.非本校教职工还建户,按我校教职工计分办法参与还建户排序购房。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
(三)计分项
1.职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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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人员
①初级及以下35分。如助教、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讲师、助理实验师、技术员等。
②中级40分。如讲师、工程师、实验师、会计师、馆员等。
③副高50分。如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等。
④正高60分。如教授、研究员等。
(2)工人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①初级工及以下  30分
②中级工        33分
③高级工        35分
④技师          38分
⑤高级技师      40分
2.职级分
(1)科员      35分
(2)副科级干部 40分
(3)正科级干部 45分
(4)副处级干部 50分
(5)正处级干部 55分
(6)副厅级干部 60分
3.校龄分
从到校工作年月(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以签订具体年月起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止,每满一年计1分,零头月每
个月按0.1分/月计,满分1分。还建户中,曾在校工作、现已离校人员,按实际在校工作时间计算,未退休去世职工计到去世年月。离退休人员计到离退休年月;病休人员仅计在校工作时段分数;到校工作不满12个月的教职工,按0.1分/月计,满分1分。
例:某教职工于1996年9月到校工作,至2018年12月,年份为********年,月份自9月当月计起至12月,共3个月。校龄分=1分/年*22年+0.1分/月*3个月。
4.工龄分
自参加工作年月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每满一年计1分,零头月每个月按0.1分/月计,满分1分。离退休人员计到离退休年份;病休人员仅计在职工作时段分数;未退休去世职工计到去世年份。
扭力例:某教职工于1991年9月参加工作,则从1991年当年算起至2018年12月,工龄分=1分/年*27年+0.1分/月*3个月。
5.双职工分
每户5分。
(四)总分相同的购房申请人,抽签决定先后顺序。
三、有关说明
(一)购房申请人须填报《广西建设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二期)购房申请人计分表》,职称、职级、校龄、工龄、离退休等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拆旧建新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人事处对购房申请人计分情况进行审定,并将计分排序情况于校内公示。
四、本办法由学院拆旧建新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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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二期)购房申请人计分表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9:52: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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